星期五, 1月 09, 2009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講座報導


吳昶興/本院專任老師、學術發展中心主任

前言

凡是與溫偉耀教授談過話,莫不被他的學識與人品折服,在他身上看到信仰情與理的兼備,也看到植根於人生的深刻體驗與磨練。溫教授是香港人,家庭非常西化,家裡甚至不講中文。他在中學時信了主,後來在香港中文大學唸物理,大二時在一次的夏令會,接受上帝的呼召,把自己奉獻給主。讀物理的他,用簡單的算術得出:中國有八億人還沒信耶穌,假若上帝要用八萬基督徒,每一個人向一萬人傳福音,這裡應該少不了他的份!由於這個想法,他開始決定要向中國人傳福音。

懷抱中國夢

溫教授最早參與一個中國事工的機構「遠東福音廣播電台」,在裡頭唱詩。在1973年他與幾個人成立了「中國祈禱小組」,開始讀很多中國的消息,並決心要將中國的福音異象帶給全香港的人。在之後的兩年間,香港教會開始看見福音的需要,因溫教授是中國福音的倡議者,也自然地成了教會講座的常客。他在1975年也得到量子物理碩士學位,他起初決心要以科學家的身份進入中國,甚至也有美國的大學錄取他成為博士生。可是這樣進入中國就容易嗎?當時有一位中國傳教士艾德理牧師﹙David HowardAdeney, 1911-1994﹚給了他一個影響他一生的建議:「我相信中國的宣教將會是非常龐大的,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職責,有人做前線,有人做後方。假如神不想你做前線的話, 你就在後方訓練人進中國吧!」

溫教授毅然決然地在家人反對下,進入當時在香港剛創立的「中國神學研究院」,預備自己在大後方做訓練神工人的裝備。1978年他進入趙天恩博士創立的「中國教會研究中心」關心中國大陸的教會,並協助趙博士所創的期刊《中國與教會》。

中國夢碎

1 9 8 0 年溫教授再度裝備自己,前往英國牛津大學攻讀哲學博士,專攻現代德國哲學與神學。大陸當時也因著四個現代化,中國的官方教會開始恢復活動,這是極為重要的時刻,溫教授更加把握機會充實自己的學識。然而,之後在他人生看似最輝煌的時刻,陸續發生一連串讓他心灰意冷的事件。先是在1983年他收到一封沒有署名的信件,告知他之前在中國教會研究中心的李姓同工,在廣州以間諜罪名處決。接著大陸教會代表團訪問牛津,每一個中國同學都收到了邀請信,獨獨他沒有。

連串打擊

溫教授在1984年學成回港,隔年9 月又再攻讀另一個哲學博士的學位,主要是研究北宋二程修養工夫的哲學,然而噩運接二連三,他的妻子發現患上癌症,小女兒曉華亦被證實是先天性智力不健全,他的父親亦罹患失智症,其間的痛苦與壓力可想而知。在1987年不到半年間,他的慈父與愛妻都相繼離世,在這段痛苦的日子裡,其恩師亦是中研院院士勞思光教授帶給他許多鼓勵,加上他自己對道德生命探索的執著,使他沒有放棄論文的寫作。2008年2 月11日他的幼女被天父接回天家,溫教授的人生充滿許多至親的別離。

1989年香港可能成為溫教授最沉痛的記憶,加上爆發天安門六四事件,中國對示威學生開槍,他認為中國沒希望了,這年他離開這個傷心之地,移居加拿大。

移居加拿大

移居加拿大的這段日子,溫教授續弦再娶,其妻溫葉麗芬師母帶給他生命許多的祝福,使他有勇氣再揭開人生嶄新的一頁。

溫此後轉為推動北美的華人福音事工,在加拿大他積極的推動各種的華人事工,教神學、上電台、參與社區工作、組織「港加聯」、支持民主、推動過日本認錯的歷史維護會等等, 也常至美國做主題講員。溫教授在加拿大十分受歡迎, 在1 9 9 7 年還被加拿大的雜誌Toronto Life選為十個最有影響力的華人。

再次返港

原本溫教授認為一生大概就在加拿大過如此的生活,沒想到人生還有曲折,1998年,他在香港的岳父患上肺癌,無人照顧,加上他的小女兒最後順利取得加拿大長期居留權,他決定返回香港。此時,崇基學院神學組主任(現改為崇基學院神學院)盧龍光牧師正物色中國基督教與文化的老師,使得不僅能留在香港,還可以繼續以他的專業與學識來服務中國的知識份子。其後他轉為負責「當代基督教教學資源中心」以暑期密集課程方式提供從中國來的學者,接受正統而全面的基督教教學訓練,協助大陸大學及神學院教師為將要任教的基督宗教研究相關客程預備素材。在短短幾年間,樹立了極佳的口碑。

由於溫教授返港時, 筆者正攻讀博士學位,在那時即認識溫教授,因此緣份,台灣浸信會神學院榮幸地能邀得溫教授, 為全校師生、教牧同工及信徒主講「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短短幾天,分別從歷史、文化、神學、宗教與哲學等視野來探討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相遇所衍生的種種問題。雖然只有短短幾天,然內容紮實豐富,與會者無不感受了溫教授儒者基督徒的風采,更為他的信仰與生命折服,看到上帝在他身上偉大的工作與奧妙。

因篇幅有限,我們無法如實的記錄演講所有的內容,在此特別感謝幾位同學協助摘錄溫偉耀幾段精彩的內容,部分內容在此以饕諸位讀者。

歷史與文化的視野

溫教授先從基督教四次入華的歷程,其中的得失轉而談到中國人的心態特質,面對基督教的態度有其長遠的文化傳統及意識型態,中國文化的特質有其美與醜的部分,基督教應該掌握其文化特質的優點與缺點來轉化中國人對信仰的接納。華人的教會免不了受中國文化的影響,同時有其優缺點,其中對教會最困難的是中國文化在處理人際關係的考量,好處是富有人情味,壞處則是人與事分不清。

談到中國文化則不能不談其文化的構成,由於時間有限,溫教授集中處理儒學、佛學與道家這三部分。華人認為一切宗教都是「殊途同歸」,但基督宗教的「排他性」卻堅持耶穌基督是唯一的得救途徑( t h e way)。溫教授試圖疏理兩者的同異,並試著為中國宗教指出一個更終極的向度,他認為中國文化傳統的理解,宗教的意義是在於安身立命,就這個層次,基督教與中國宗教並無分別。但若宗教存在的意義是在於與創造、掌管宇宙的主宰重建親切的關係(主體與主體相遇的關係),以基督教的理解來說, 是與上帝「和好」的一種關係,他發現中國傳統的宗教信仰並不重視信仰對象的客觀性、真實存在的問題,因此基督教在此一向度有其超越性。

儒家的修養工夫

溫教授相當推崇儒學的人生體驗、修養功夫,這是儒學對全球最大貢獻的地方。中國思想不如西方哲學對於概念有清楚的分析與定義,中國儒學在許多觀念(例:心、性、氣、理) 有許多定義不清楚的地方, 但中國儒學仍有其貢獻,中國不善於文字的分析,所注重的是經驗,就像「指月論」,人以手指指向月亮,月亮才是要看的對象,至於手指是男、是女、是長、是短皆不重要,重點是月亮。月亮就像一個經驗, 我們要去理解, 手指像文字、語言, 並不重要;若把手指分析得很清楚,就看不見月亮了。中國人主要是用文字、語言來指月亮,而不是分析手指。

溫教授在此講座中, 第一次發表他的觀點,即從基督教來探討對中國儒學的修養工夫,他以「他者」(Otherness)提出基督教與儒學的基本分別。儒學修養最高峰的時期為宋、明,從孔、孟一直到宋明理學所提出的,一切都歸於心,人所想做的,最後所做的都是對的,正如孔子到了七十歲時,能夠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聖人。要如何到達聖人的境界,就靠所謂的修養功夫。在宋明儒學有兩大派系: 心學派、理學派, 他們關心「未發」與「已發」的問題, 即喜、怒、哀、樂之未發,發而皆中節, 謂之和。這是論及人的「起念」能起的準,讓起念成為對的行為就是和,也就是準確的起念讓正確的行為發出來就是和,這是最高的道德,這也是儒學最偉大的人生體驗。

他者的內住

基督教如何回應儒學的人生體驗呢?溫教授認為連耶穌沒有討論起念以前的內容,儒學的偉大之處在此。但基督教對此仍能有所回應,溫教授提出「他者」有四大部分,是能回應儒學的,即一、他者的介入;二、他者的相遇;三、他者的臨在;四、他者的指點。

「他者」就是聖靈, 這是基督教與儒學不同的地方, 聖靈的內住是中國哲學沒有的。聖靈是客體中的主體,跟良心、道、忠心是不一樣的。他者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他者內住在我們裡面,他把最好最大的禮物給我們。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說:「你們不必憂愁……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耶穌以三位一體的另一個位格內住在我們裡面,就是聖靈保惠師(Counsel o r),有了聖靈後,我們在修養功夫上,就能發揮不同的功夫,這是基督教給基督徒最大的禮物。這樣的觀念也是中國哲學裡所沒有的。

基督徒的修養要他者的介入,他者不只是教導你的老師、或勸你的朋友或像一本書教導你,而是他親自進到你裡面,你在他裡面,這種深刻的內在性,這是基督教最特別之處。人的內在道德性使我們行更多的善,每個人都應該做的,不論是不是基督徒,大家都有善念。但基督教在此有個不同點,即基督教很強調「得救的基礎」,也就是「稱義」(j u s t i f i c a t i o n)與「成聖」( s a n c t i f i c a t i o n ) , 這不僅是教義問題,而是真實的經驗。例如,惡念是老我的習慣,壞的習慣是可以改的, 不論是否成為基督徒, 都可以去改掉的。但有個問題,非基督教系統無法解決的,即我們的惡念不只是來自於自己,背後還有超自然的力量推動,就是撒旦,這個超自然的力量,是靠自己無法勝過的。人在罪的背後有超自然、撒旦的力量,這是中國哲學沒有去解決的,所以中國人完全沒有辦法對付, 或許這是中國的致命傷,正如《羅馬書》第六章所說:「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此, 在成聖以前, 我們需要聖靈的內住,與修養功夫有所不同。得救以後, 修養功夫就比較接近道德了,但還是有些不同的,就是與他者相遇的修養。人謙卑一點,如果願意有一個更偉大的聖靈來幫助我們,那就可以解決更多的事。基本上基督教承認要讓聖靈與我們一起修養,當然不排斥自己也要修養。反之,儒學認為不需要其他的幫忙,認為人要頂天立地,不用其他的幫忙,這也是一種信仰。基督徒不排除一切的功夫,還要聖靈當下的力量、當下的提醒。如果上帝等著要幫助我們的話,為何不讓他幫?除了尊嚴、面子以外,想不出其他理由了。

基督教的特性是「離教」,「離教」的意思是靠外力(上帝)的幫助, 所以沒有人能稱上所謂的聖人。以儒學的觀點,真正的聖人是沒有人看見他,他也能自我要求,這是對自我的尊重與要求出來的。若是基督徒認為有一個上帝會懲罰他,這水平太低了。這樣的修養永遠無法達到最高的水平。儒學是圓融之教,最後的標準是在我自己裡面,我對我自己負責,這是最高、最圓滿、最融合的,不需要對著一個可怕的對象決定不犯錯。

明末的劉宗周(1578-1645)提出「化念歸心」與「妄念不起」,先相信自己的心是可能,以致於自己改變自己。但基督教有個「他者」,基督徒承認自己的道德主體是不足夠的,他者如同老師教學生一樣的,他者是上帝,他的意念與我們的意念不同,他的智慧高過我們的智慧。基督徒不排斥道德修養,但把修養功夫交付掌管宇宙的上帝,上帝能理解明白我們,更甚我們自己理解自己,他幫助我們使得修養更有效。

道家的人生境界

溫教授從儒學修養工夫再進一步探討有關人類的自我超越,他認為中國的道家(非道教)與佛學是發揮到最終極的宗教哲學。

道家的人生境界, 其核心並不易掌握, 但最重要的應是「無為」,是「無有為」,這並不意味著什麼都不做。「有為」不是有事做,而是虛妄的表現,是強求與造作,想要求對方改變,將以為好的給對方,但卻不是真的好。道家認為追求人生最高的真正境界是「無有為」,是一種自由自在的境界。莊子用「忘」、「遊」、「逍遙」來表達這樣的概念, 「忘」就是「適履」,好像人腳上穿上鞋,很舒適的話就會忘了鞋的存在,因為腳與鞋之間沒有對立與不適, 自然而然就會進入「忘」的境界。「遊」是不定,不是什麼都做,是其他人所期待的我,別人給我的評價主宰了我,這就限制支配了我,但我若不受限制,那我就自由了,任何加諸在我身上的都不留痕跡。「逍遙」就是「無待」,意思就是不受任何人的限制,是人對環境最高層次的接納,人生環境如何來,我就如何面對, 如果我們在某種環境一定要求如何, 那就是「有待」,如果去到那裡都快樂,不受捆綁,那就是「無待」。

道家的修養是用「損」( v i anegat iva)的方式來處理,要有修養才能放手,例如雕塑大師看大石頭, 設若它要成為一個大美人,就必須把大石頭裡把不屬大美人的部份拿掉,慢慢的才能成為大美人,但在過程中若刻意外加太多東西,這石頭就不會是一個大美人。因此道家修養的過程,要將虛偽、造作、強求、欲念步步消滅,首先要做到「虛」與「靜」,老莊認為虛才能有,例如一個杯子,杯裡若有物,就不能再裝任何東西,當杯子是空的,才有裝各樣東西的可能性。故此,「虛」帶來心靈的開放性,使人不固定於任何特定方向,改變了人固有看事物的視野,例如以無窮性去消化大、小之別、以時間之悠久消化短暫性、以道的運行變化去消化固執,甚至消化了對立性,終點也可以是起點。

基督教的生命情調

道家認為人裡面的真我是自然的,只要滅去人裡面虛假的部份就會恢復真我,把破壞的東西從我們的裡面拿去,恢復原來的狀態,這種「向內反求」的「自給自足性」是道家的信念。溫教授則以基督教的「自然」觀,認為無論是大自然或人的天然狀態都有美與醜的部分,並非原來皆美,也不可能都是無為,只要是人的文化都是有為,例:科學、文字、衣著等等。並且萬事萬物常常是兩面性的,例如參加宴會化濃妝是好的,上市場買菜化濃妝就變成很奇怪;堅持和固執可以是同一件事,看用在何處,若是正確的事就要堅持,不必要的事去堅持反而成了固執。再者,「有為」不一定不好, 像是改革、建設、爭取權益、溝通、自愛、自衛都是有為,但不一定不好。溫教授認為人性在潛意識裡有正面、中性及黑暗面幾個部分,而不是道家所講的「真我」,基本上人都是不完美的,因此不能自救。基督教的修養是有「他者」,道家沒有,故此基督徒可以靠著聖靈(他者)的幫助,渡過難以面對的景況。

佛學的破執與修為

接著溫教授談到了佛學, 佛學其主要基本精神與核心意向是在解決世間眾生皆苦的問題, 如何求得解脫苦?「苦」不只是身體感覺, 而是人慾望得不著的痛苦,苦包含了生、老、病、死,在人生輪迴中都無法擺脫。如何以外在方法避免自身的苦, 解決之法是將內在的苦, 把苦看做不苦, 真正得解脫, 這就是「集」, 就是「真如是觀」。「苦」是因為看錯來的,本來是不必要的,因為世界本來就是「空」,是因緣和合而來的。如錶的存在,是由不同元素在一定的條件下組成的,但錶若在非洲沒有電了,買不到電池,錶就沒意義。釋迦牟尼佛因此用「五蘊」( 色、受、想、行、識) 來破真相,一切我們以為所看到、所認識的,其實是以主、客觀組合所形成的概念,當主、客觀改變,概念就不存在了。因此人不需要執著,苦是因為執著而來的。這就是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是無明(貪、瞋、痴等煩惱為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諸業) 、識( 業識投胎) 、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兒長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觸(出胎與外境接觸)、受(與外境接觸生起苦樂的感受)、愛(對境生愛欲)、取(追求造作)、有(成業因能招感未來果報)、生(再受未來五蘊身)、老死(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

世間不能執著, 人以為可以擁有的, 結果沒有、失去了而產生苦,無想有,有而取,取不得而苦。透過冥想、打坐, 讓思想集中,幫助看透一切所擁有的東西,對世界就不需要追求, 突破想法就有完全自由, 心不受世界的流轉之看破人生, 把人生真實的以為打破, 把生命釋放出來, 就是「無執」。但要看透是很難的,故此需要修為, 小乘派強調心思想作在意志上突破, 透過修養把無明的火吹滅, 生命可以不去執著就稱為「般若」(prajna)。再由此進入成佛之道, 即「八正道」( a r y a m a r g a ) , 包含了「戒」( 倫理實踐) : 正語、正命、正精進、正念、正業; 「定」( 冥想):正定;「慧」(智慧):正見、正思維。

基督在我裡面活

溫教授從基督教的觀點來探討如何看破我執情操, 他認為基督教也有破執情操,就是破碎、執著、自我、面子等。基督教的教訓也有放下自我, 得生命先捨去生命,人的自我帶來了罪,需要超越罪,放下自我。不過,基督教不是停在「破自我」階段,佛學是以破自我、破我執為其終極的目標,但基督教的目標並不是停留在破我執的階段,而是在破我之後,有新的我,並以完全奉獻自己,委身給上帝為基督徒最終極的追求,破我執只是其中的手段和過程而已。溫教授認為佛學只做到第一階段,基督教還有第二階段,才是完滿,最終極的境界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基督教最高的境界。

不過溫教授認為基督教在破我執的階段,在西方基督教的努力並不如佛學,這點佛學談得比較多。

溫教授舉王陽明提出的質疑,人性真的最後能夠真正「無執」嗎?能真正看透「無我」嗎?這表示要做到真正的無我與智慧是很困難的,故在佛教的常悲菩薩經裡,常悲菩薩見世穢濁,背正向邪,常憂愁悲慟歎道:「找不到無執!智慧難尋!」

佛學「般若」的智慧是很難得的,有的人用「避世」的方式來修道,想要把人的七情六慾斬斷,使自己能更看清楚世界,但在佛寺中人與人仍會有嫉妒、爭鬥等,這樣的境界很難達到的,更何況一般沒受過教育的人,更難以透過思想去參悟一切真理的。

生命超拔的體悟

溫教授再論基督徒並不需要「般若」的那種智慧,卻也能做到放下,因為基督徒與上帝相比,發現自己算不得什麼,這樣的倒空是來自與無限他者的對比,而能放下自己。就如保羅說: 「我真是苦啊! 」但這種苦是至暫至輕的苦楚,苦不是空的,但基督徒知道在無比榮耀的主面前,明白所受的苦只是至暫至輕的苦。

所以, 溫教授認為執著並非是不好的,而是看執著什麼,「凡事都不執著」並不一定是人生最高的境界。基督徒的固執是「擇善固執」,只要是善的、屬上帝的都執著,而惡事、虛榮,基督徒就不執著,故此,基督教的執著與否,在於需要有正確的判斷力而能破錯誤的執著。

溫教授認為中國社會在修養工夫裡也有「他者」的觀點,修養工夫中的「破」是需要有一個老師來教導怎麼破,也就是「他者的指點」( c a p a b l e o t her),如王陽明的「工夫指點」,是一個有情意的「他者」老師來指點幫助如何做修修養。

佛教的禪宗省悟自己也需要禪師的指點,以「禪定」把思維專注於某一個點,來排除雜念不受任何干擾的狀態,心能清以後就能不執著。但禪定的狀態並不是日常生活的狀態,只能在一種特定時間裡保持不執著。真正的不執著,應該要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執著,即「三昧遊戲」,即能在靜與動時都能保持無住、無念、無相的狀態。

溫教授以日本禪宗一個很有名的公案來說明這種無住、無念、無相的狀態,有兩個和尚要渡河,碰到一位小姑娘也想渡河,可是沒橋、沒船,其中一位和尚背起了小姑娘渡河。後來回到寺廟裡,另一個和尚就指責他出家人不應與女人有肌膚之親,那背姑娘過河的和尚卻說:「我背姑娘過了河,就已經放下,沒想到你卻背到現在!」

最後, 溫教授認為禪宗無論如何高超,禪師還是人,他無法進入人的內心,智與悟都只是人知的能力,禪師可以幫助人開悟,做成破的工夫的指點,但人還是因能力有限無法去行;然而基督教的「他者」聖靈的介入,使人不只是理智性的知道,聖靈還會賜給人能力去突破我執。既有上帝的指點和聖靈介入,破執不過是第一步,終極的目標是將自己獻上委身於上帝。


(本文感謝林文欽、徐元慧、林瑞光、邵德基同學協助整理部分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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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月 08, 2009

奉獻的路不易走


許佩玲/道學碩士二年級 (圖中)

生命的轉折

我來自馬來西亞的沙巴, 我覺得我的人生有如坐「過山車」一般, 總是在最高峰時, 突然跌到最低點,每次都來不及準備。幼年時,我是一個幸福的孩子,應有盡有,萬千寵愛在一身。當我覺得人生就是這麼美好的時候,1990的經濟衰退,我父親的事業跌到谷低,家裡的氣氛變得沉重, 吵鬧聲不停,我再也感受不到愛。終於,我的父母在我國二那年,結束了他們的婚姻。接著的日子,我只剩下抱怨和仇恨,我的生命失去了方向和目標。二十二歲那年,我參加了一個教會的聚會,聚會中,帶領人唸了一處經文,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太1 1 : 2 8 ) , 我看清自己是一個罪人,跟聖潔的上帝中間有一道很深的鴻溝。我無法靠著自己卸下重擔,我無法靠著自己脫離我所犯過的罪。當晚,我接受了耶穌基督作我生命的主,我相信祂是獨一真神,我相信祂是創造主,我相信祂定意要愛我,要將一切的福分賜給我。我相信我無法掌握自己的人生,我需要神在我生命中,唯有祂赦免我的罪,唯有祂賜下永恆的盼望。好讓我卸下地上的勞苦之後,可以回到祂的懷抱,得享那永遠的安息。我再次感受到「愛」,因為我屬於那「愛」的源頭— 上帝。

活在恩典中

信主之後,我開始參與教會的崇拜聚會和團契活動,弟兄姊妹的接納和陪伴,讓我更勇敢的表達自己,也學習自我肯定。我參加初信栽培班,更多認識神,並且重整我的生命價值觀,我不再自欺自憐和對生命消極,反之因擁有了耶穌基督而歡呼喜樂,我重新活在神的恩典中。 經過四年的時間, 當時我已經是教會的行政同工了。我正上著《塑造主生命》的門徒訓練,讓我再一次思考我生命的優先次序,當我背誦到「……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路9 : 2 3 ) 這節經文,我很深的感受到,這是主在問我,主說:「妳願意跟從我嗎?若妳願意,妳要完全放下自己的慾望,以我為中心。從此背起我所託付妳的十字架,一生不回頭地跟從我。」當我聽見主的聲音時,我的眼淚不停的流, 我心裡對主說:「主啊﹗我這不配的器皿,何得何能來服事祢。」我這卑微的生命,配不上祢尊貴的揀選。這時候,我還不清楚上帝對我的呼召。

神愛的呼召

在2 0 0 5 年6 月份, 我參加世界華人福音協會於馬來西亞—沙巴主辦的「姊妹宣教大會」,神藉著大會的信息再次挑戰我奉獻的心志。在大會中,我在神的面前安靜、禱告,等候神的話語。在回憶起自己的人生,原本是一個可悲的人,但因為神的愛,我成為一個喜樂、充滿盼望的人, 祂帶領我走過死蔭的幽谷, 讓我找到活著的意義和目的。一個個的畫面,一個個的經歷,都在我腦海中浮現,提醒我走過的這一條路, 都有神恩典的足跡。最初聽到神的呼召,心裡有許多的掙扎和擔憂,總是沒辦法拿出那份義無反顧的信心。上帝是信實的, 祂分別用三處的經文來激勵我,回應我信心的軟弱,為我的憂慮解答。

第一處經文是在《馬太福音》八章廿三至廿七,耶穌在海上平息風和浪。祂在告訴我,要相信我是神,相信是以行動來證明的,我必須做出決定之後,才可以真實地經歷到上帝的奇妙。第二處經文是在《路加福音》八章四十九至五十六節,耶穌告訴睚魯「不要怕,只要信!」他的女兒就必復活。不要被自己現在所理解的和所看見的受限制,要相信那更大的恩典在前面,要相信主自己所呼召的,祂就必保守到底。第三處經文是在《馬太福音》廿五章十五至三十節,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不要認為自己沒有才幹就失去信心,上帝有給五千銀子的,有給兩千銀子的,也有給一千銀子的,只要在祂所託付的事上忠心,就是祂所喜悅的了。

神為每一個人預備不一樣的事奉人生,我或是金器、銀器、木器和瓦器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按著祂的心意,被祂來使用。主的呼召是恩典,叫我因服事祂而蒙福。感謝神, 我的生命之所以豐盛,只因有神愛的恩典。

雖然奉獻的路不易走
但我仍甘心奔走
雖然主的道不易守
但我仍誓死持守
因為我的主牽著我
我牽著我主的手
(取自陳贊一博士作詞《主的手》部分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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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的Excuse Me, Sir!


劉光啟牧師/本院專任老師

在英文的日常會話中,「Excuse me, Sir!」(對不起,先生!)是經常被使用到的:當我們走在路上要請人讓路時、當我們在餐廳要請侍者服務時、當我們在對話中需要打斷對方時,我們都會說:「Excuse me, Sir!」然而,有時當我們要表達不同意見時——儘管似乎很客氣,但確實不同意時,我們也會說:「Excuse me,Sir!」

士師記六章11-16節記載,當耶和華神呼召基甸,起來領導以色列人對抗米甸人時,基甸曾用很消極的態度來回應神。當神的使者對他說:「大能的勇士啊,耶和華與你同在!」他立刻回應説:「主啊,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致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不是向我們說『耶和華領我們從埃及上來』嗎?祂那樣奇妙的作為在哪裏呢?現在祂卻丟棄我們,將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裏」(6:12-13)。後來神提醒他:「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裏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基甸馬上回答:「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6:14-15)。

在以上的兩次回話中,基甸都以「主啊」作為他的開場白。也許這樣的說法在中文聖經中十分普遍,因此我們並不太在意。事實上,從希伯來經文來看,基甸在十三節用bî ’adônî(ynIdoa] yBi)作開頭;而在十五節,他則是說bî ’adônāy (yn"doa] yBi)。前一次’adônî 的意思是「主」,而第二次的’ adônāy 則是「我主」的意思。然而,與其他人單單提到「主啊」不同的是,當基甸說「主啊」之前,他都加上了一個「bî 」,這個字在許多的聖經翻譯中常被忽略了。1這個很短的字在希伯來文法來說,是一個表達乞求的質語(particle of entreaty),通常是在下者對在上者進言時說的,但是當它與’adônî 連用時,就是表達「Excuse me, Sir!」2,甚至這個片語有時有一種意思:「抱歉了,恕我直言!」(“on me be any guilt arisingfrom what I say”)3。

當我們知道基甸在當時是用這種方式,來回應神的使者,恐怕我們需要重新來檢視他與神使者之間的對話。首先,當神的使者說:「大能的勇士啊,耶和華與你同在!」其實是有點諷刺,因為基甸當時正躲在酒醡裏打麥子,為要防備米甸人(6:11),這樣的行逕一點都不像是所謂「大能的勇士」;但重點是,神在提醒基甸:「耶和華與你同在!」雖然神如此提醒基甸,基甸的立即反應卻是一連串對神的質疑與否定——在禮貌性的「Excuse me, Sir!」之後,我們看見他質問:「你說神與我們同在?好!那祂現在在哪裏呢?祂的神蹟奇事又在哪裏呢?」我們彷彿聽見他提高嗓門說:「現在祂卻棄我們不顧了!」我們看到,他在這裏對神發出控訴——儘管他還未察覺,此刻他正面對著神的使者、甚至是耶和華神自己(參14、16、18節)。恆久忍耐的神再次提醒他:「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裏拯救以色列人。」這是一個頗含糊的說法:到底是「你」——基甸自己的能力呢?還是「這」能力?但很明顯地是:基甸既非大能的勇士、他也沒有這種能力!原來這拯救以色列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我〔耶和華〕差遣你去的嗎?」)。這裏我們看見神並非不顧念祂的子民,祂很願意、甚至是很迫切地想要拯救他們——但現在,祂需要基甸有所行動。再一次地,在「Excuse me, Sir!」之後,基甸又有一套說辭:「我既沒有能力、我什麼也都不是!」很諷刺地是,士師記告訴我們,雖然基甸自稱「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他後來卻能「從他僕人中挑了十個人」(6:27)來幫助他!他家也許不是瑪拿西支派的首富,但他顯然不會是其中至貧窮的。儘管如此,我們看見神再一次提醒他:「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16節)

基甸的經歷與反應,有時也可能是我們的經歷與反應:雖然在我們的禱告中,對神似乎畢恭畢敬,但其實在我們心中可能也充滿了許多的「Excuse me, Sir!」。一方面,我們向神報告了許多的需要,我們求神動工、施行祂的大能;另一方面,我們卻又對神的某些作為有所保留——特別是,當我們逐漸意識到:在神動工的同時,我們自己也需要在心態和行動上有所改變,祂要我們付上代價來配合祂的計劃時,我們就開始變得踟躇不前——可能我們會像基甸,推托自己什麼都不是、什麼都沒有;甚至我們會開始不耐煩、開始抱怨!5但事實上,神所要基甸的,不是他的權勢或能力,而是一顆順服回應的心。當他一再地推辭,他就聽不到神反覆的提醒:「我必與你同在。」他就不知道原來神的恩典是夠用的——特別是當他軟弱的時候!

基甸的經歷是我們的鑑戒:當我們再一次向神禱告時,除了許多的祈求,恐怕應該有更多的聆聽;除了「Excuse me, Sir!」,也許更需要說:「Here I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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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文的譯本中,合和本與現代中文譯本都沒有針對這個字,有任何的說明或翻譯;呂振中譯本及新譯本則是在「我主阿」之前,各加上了一個感嘆語「唉」。在英文的譯本中,若干較新的翻譯注意到這個字:譬如說,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就分別將這兩次基甸的「問候語」譯為「But sir」與「But Lord」;New RevisedStandard Version的例子又更加明顯了,它將原來在Revised Standard Version祈使語氣的「Pray, sir」和「Pray, Lord」,改為「But sir」與「But Lord」。

2 A. E. Cowley, ed., Gesenius’ HebrewGrammar , 2nd English ed. (Oxford: ClarendonPress, 1910), §105.c. Francis Brown, S.R. Driver, and C. A. Briggs, A Hebrew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52), 106. PaulJoüon, A Grammar of Biblical Hebrew ,trans. and rev. T. Muraoka (Rome: EditricePontificio Insituto Biblico, 2003), §105.c.Daniel I. Block, Judges, Ruth , NAC, vol. 6(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99), 260.

3 Bruce K. Waltke and M. O’Connor, An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1990),§40.2.3.

4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按照士師記六章12節的希伯來經文,它的順序乃是「耶和華與你同在,大能的勇士!」也就是說,它的主要信息是「耶和華與你同在」(the LORD is with you),而「大能的勇士」是神使者對基甸的一種稱謂。

5 其實這種推托本來就不是基甸的專利,比他更早、一位我們更熟悉的「屬靈偉人」——摩西,就在神呼召他時,將這種「Excuse me, Sir!」的功夫發揮地淋漓盡致(參出3:11; 4:1, 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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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就必得著?


陳壽穗牧師/本院專任老師

《耶穌會怎麼做?》這本書中有一篇短文,文中提到天堂裏有一間禱告室,裏面放置許多禮物,每一份禮物都標示著收禮人的姓名以及禮物的用途,例如:有一筆錢,上面貼著「安迪的大學學費」;另外一筆錢,上面寫著「曉雯買車專款」;另外有一些相框裏面是一對對帥哥美女的相片,各標示著某人未來的丈夫或妻子。但是這些禮物都還沒有送出去,因為這些收禮人還沒有開口為自己的需要祈求神。這是一個想像的故事,未必真實,不過提醒我們,在神那裏已經為我們預備許多我們需要的禮物,若是我們不禱告,我們就得不到。

然而,神真的會垂聽並答應我們的每一個禱告嗎?祈求就一定會得著嗎?這是許多基督徒心中的疑問。

《路加福音》記載了耶穌講論的幾個重要主題,其中一個主題是禱告,第十一章一至十三節特別記載耶穌教導門徒禱告,耶穌用一個禱告的典範,強調禱告要以頌讚天父的權能為起始(11:1-4),接著耶穌用一個「半夜借餅」的比喻,鼓勵門徒要以情詞迫切地禱告態度持續祈求,就必得著(11:5-8)。最後耶穌以兩個簡短的比喻, 教導門徒明白神應允人祈求的原則是要我們得著最好的賞賜(11 : 9 -13)。

禱告的典範:以頌讚天父的權能為起始

《路加福音》十一章二至四節記載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文,若與《馬太福音》六章九至十三節的禱告文對照比較,路加的禱告文比較強調禱告的基礎要重視與神的關係,叫人學習在生活中追尋神的旨意與目的,並且保持與神之間的正確關係。

我們向神祈求之前,必須先尊神為聖,稱頌神和神的榮耀。一個向神禱告的人稱神為「父」,是表示承認神的權柄,叫人站在兒子的立場,向父禱告。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這句話不僅是期望神的名被人尊崇,也宣告神超乎萬有之上的地位,以及渴望世人真認識神,尊崇神的主權與神聖。

「願你的國降臨」,這句話是宣告神國度及主權的來臨,渴望神在世間每一件事情都能掌權。

我們也可以為生活的需要向神祈求,包括現在的需要,過去所犯的罪,以及未來可能遇見的試探。「我們日用的飲食, 天天賜給我們」(11:3),我們可以為每一天日用的飲食求告神,完全相信神每一天會不斷地供應我們的需用,不必為明天的飲食憂慮,好像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了四十年,神天天供應他們嗎哪,多收的沒有剩餘,少收的也沒有缺乏(出16:11-21)。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11:4)。我們要為過去所犯的罪求告神,求神赦免我們的罪, 重新建立與神的和好關係。不但如此,我們也要與他人和好,饒恕所有得罪我們的人。若是我們向神祈求的,而我們卻不願意照樣對待別人,就不是合神心意的禱告,也就是說,我們求神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卻不肯饒恕得罪我們的人,神就不喜悅。猶太人的傳道經說:「赦免你的鄰居所犯的錯,之後當你禱告的時候,你的罪就必蒙赦免。」( S i r a c h28:2)所以我們要與神和好,也要與人和好。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我們要為未來可能遇見的試探求告神, 信靠主的人也可能會陷入試探,試探起源自我們內心深處的私慾與隱惡的誘導,為要使我們陷入罪中。「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4-15)面對試探時,要堅心倚靠神的保守,好叫我們不遭受承擔不起的考驗。「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 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 :13)試探與試煉原文是同一個字,其意思要由上下文來決定。試煉是品格的考驗,為要提升我們的生命境界, 「忍受試探[ 煉] 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1:12)無論未來會遇見試探或經歷試煉,我們都要祈求神幫助我們,使我們不致遭受承擔不起的考驗。

主教導門徒的禱告文提醒我們,要尊崇神,頌讚天父的權能,渴望神國度及主權的來臨, 並且信靠神的供應。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告訴我們,神是我們的父,我們禱告的時候,是向一位慈愛的父親祈求,祂會很樂意地供應祂兒女的需求。

布永康牧師四十年前到非洲傳道,他在一個偏遠山區的部落傳講耶穌,結果只來了五個人,會後也沒有人要信耶穌,布永康牧師非常沮喪,他呼求神說:「神啊,如果你的福音是榮耀的,為什麼那麼少人來?」之後,他連續四個晚上做同樣的異夢,夢見耶穌的寶血洗淨整個非洲大陸,他聽見有聲音說:「非洲要得救!非洲要得救!」他在非洲佈道四十年,看見非洲百萬以上的靈魂得救。布永康牧師的禱告稱頌神和神的榮耀,渴望非洲大陸的百姓真正認識神,神垂聽他的禱告,叫他夢見非洲復興歸主的異象。

禱告的態度:要情詞迫切的直求

耶穌教導一個禱告的典範之後, 說了一個「半夜借餅」的比喻,鼓勵門徒要以情詞迫切地禱告態度持續祈求, 就必得著(11 : 5 -8 ) , 這個比喻也具體說明禱告的人與神的親近關係。

比喻的內容說到有一個人半夜到鄰居家去借三個餅,因為這個人家裏來了一位遠方來的稀客,但是他家裏沒有甚麼食物可以招待這位稀客。在古代中東地區有款待人的律法,如果有客人來訪,不管是什麼時間,若是他需要食宿,主人有義務要提供他的需用。

然而,這個人的家裏早上烤好的餅,到了晚上已經吃光了。那時沒有冰箱,也沒有廿四小時的便利超商。這個人只好去敲鄰居的門,鄰居的門已經關了,很不希望有人打擾(除非有特別的急事)。當時的住家多數只有一個房間,這唯一的房間兼臥室、餐廳、客廳,有些窮人的房間下層甚至圈養著牲畜。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起床必定會驚動全家人,誰都不喜歡在睡夢中被吵醒, 所以這位鄰居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可是這個人不肯離開,他不讓他的鄰居睡覺,他站在門前「情詞迫切的直求」;《新譯本》譯為「厚顏地直求」、《呂振中譯本》譯為「不顧一切的懇求」、《思高譯本》譯為「恬不知恥地切求」、《新約全書──和合本修訂版》譯為「不顧面子地直求」。因著這個人不顧面子地懇求,他的鄰居只好起來照他所懇求地,把他需要的三個餅拿給他。

這個比喻教導我們, 禱告如果沒有立刻回應, 一定要堅持不懈,甚至是不顧面子地向神直求。然而這個比喻不是說神不願意垂聽禱告,除非人不住地堅持、敲門,神才會迫不得已將我們所要的給我們,或是神無可奈何地回答我們。經文的上下文指出,神是樂意賜予的,只是有時候我們並不是迫切地想得到我們所要的,所以我們就得不到。因此,不是我們對神沒有信心, 而是我們不願意迫切地向神要。

以利加拿有兩個妻子, 一名哈拿,一名是毘尼拿。毘尼拿有兒女, 哈拿沒有兒女。每年到了節期,全家一起到示羅去敬拜神,並在神面前獻上祭物。然而每年到示羅過節的日子,是哈拿最難過的時候,因為她一直沒有生孩子,又常常因為這件事受到毘尼拿的侮辱。但是哈拿是一個禱告的人,她沒有向神發怨言,她單單將她的難處帶到神面前,將她心中所有的苦情告訴神,在神面前痛痛哭泣,迫切地禱告。

哈拿的禱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神。她的禱告,有明確的目標,她求一個兒子,並且熱切盼望得著一個兒子。哈拿的禱告有真正感恩的態度,她禱告說,如果神賜給她一個兒子, 她就把兒子獻給神。過了一段日子,神果然應允哈拿的禱告,賜給她一個兒子。哈拿得了這個兒子,先在家中照顧養育他,直到孩子斷了奶,就預備了祭物,帶撒母耳到聖殿去,將他獻給神。

主教導我們,神樂意地供應祂兒女的需求,我們禱告的時候,不但要祈求神的旨意行在地上,也要為我們此時此地的需要,在神面前情詞迫切的直求。

禱告的回應:會得著最好的賞賜

「你們祈求, 就給你們; 尋找, 就尋見; 叩門, 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路11:9-10)如果禱告不是妄求,祈求就必得著。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文(11:2-4)是祈求就必得著的基礎,禱告蒙應允的先決條件, 是以神的主權和旨意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的需要和期盼為中心。神不會應許給我們任何我們想要的;神只應許賜給我們一切我們需要的。布永康牧師有一次向神求五十塊美金支付辦公室的租金,神對他說: 「我要給你一百萬美金。」但他說:「我不要一百萬美金,我要百萬的靈魂。」之後在他四十年的非洲佈道中,神不但賜給他百萬美金,也讓他看見百萬靈魂得救。

耶穌又講了兩個簡短的比喻,解釋祈求就一定會得著的回應。「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4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路11:11-12)向人要東西不見得是自私,孩子向父母要東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如果孩子向父母要的是不合宜的東西,父母不一定會答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向父母要一輛500CC的摩托車,父母一定不會答應。

我們的問題不在於祈求不該要的東西,而是我們對該要的東西,求的不夠迫切。什麼是該要的東西呢?生活的需用?工作的力量?健康的身體?美滿的婚姻?世界的和平?服事的恩賜?聖潔的生活?美好的靈性?不論是物質的需要或屬靈的能力都是祈求的項目,神要關心的事,實在很多!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耶穌教導我們將神當作一位父親,孩子向父母要東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因為父親關心孩子的需要。兒子向父親要魚,父親會給他一條像鰻魚的海蛇嗎?兒子向父親要雞蛋,父親會給他身子捲起來像雞蛋的蠍子嗎?「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不好」這詞的原意為「邪惡」,指作父親有邪惡的本性。若是一個本性邪惡的父親,因為自己有父親身份,還懂得善待自己的兒女。何況天上慈愛的父親,豈不更會善待祂的兒女嗎?

耶穌講這兩個比喻,並不是否定情詞迫切的直求,熱切的禱告表示我們需求的真實和迫切。但是耶穌希望我們明白神比我們自己更知道我們真正的需要, 如果我們得不到所祈求的東西, 並不表示神拒絕我們的祈求,而是祂已經為我們預備了更好的。慈愛的天父絕不會不理會我們的禱告, 可是祂的回應不一定是照我們所期盼的, 有時神好像拒絕我們的祈求,卻是出於神的慈愛與智慧的回應。

保羅所得的啟示太大,神給他一根刺,這刺有許多不同的解釋,可能是身上的一種缺陷。保羅為了這事,「三次求過主」,但是主卻不答應,主對他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這就是主對保羅最終的啟示和回答,主叫保羅明白,基督的能力會在人的軟弱中彰顯得更完全(林後12:7-9)。當我們了解自己的軟弱時,才能更認識神的恩典,更加倚靠神。

「何況天父, 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 」一個不情願的朋友尚且起床拿三個餅借給鄰居,本性邪惡的人尚且拿好東西給自己的兒女,何況慈愛的神,豈不更願意應允我們的禱告,將「好東西」賜給我們麼?這好東西就是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11:13)。路加記錄耶穌生平的事蹟,相當關切聖靈的工作,路加強調聖靈是最好的禮物。在耶穌基督裏,我們成為新造的人,舊的生命已經除去,得著在聖靈裏的新生命。聖靈見證我們是的神兒女,聖靈成為我們最終救贖的確據,聖靈也為我們代求,「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6-27)

神會垂聽並答應我們的每一個禱告嗎?祈求就一定會得著嗎?答案是肯定的。神樂意地供應祂兒女的需求,神是我們的天父,我們要尊崇神,頌讚天父的權能,渴望神國度及主權的來臨,並且信靠神的供應。我們禱告的時候,不但要祈求神的旨意行在地上,也可以為我們此時此地的需要,在神面前情詞迫切的直求。慈愛的天父絕不會不理會我們的禱告,有時祂的回應不一定是照我們所期盼的,因為神已經為我們預備了更好的,叫我們更認識神的恩典,更加倚靠神。聖靈是神賜給我們最好的禮物,叫我們成為新造的人,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也成為我們得著最終救贖的確據。神一定會垂聽並回應我們的每一個禱告,而且祂為我們所預備的是最好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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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白瑞,《耶穌會怎麼做?》,黃耀禮、傅湘雯譯( 香港: 道聲出版社,2005),205。

2 Wi l l iam Bar c l ay, Th e Gospel o fLuke , The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r e v. e d . ( P h i l a d e l p h i a , PA : T h eWestminster Press, 1975), 144-46.

3 D a r r e l l L . Bock, Luke , The NIVApplication Commentary, e d . TerryMuck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1996), 309-10.

4 「求餅,反給他石頭呢?」這句話與馬太福音七章九節的經文相似,有古卷加在此處,可能是文士加上的(BruceMetzger, A Textual Commentary ont h e G r e e k New Te s t a m e n t , 2 d e d .[ S t u t t g a r t , Germany: German BibleSociety, 1994], 132.)。《新約全書─ ─ 和合本修訂版》、《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呂振中譯本》、NIV、NRSV等譯本均將這句話放在註解。

5 J o h n No l l a n d , L u k e 9 : 2 1 - 1 8 : 3 4 ,Wo r d B i b l i c a l C o m m e n t a r y , e d .David Hubbard and Glenn W. Barker,v o l . 35B, (Dallas, TX: Word Books,Publisher, 1993), 6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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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處行


蔡瑞益院長

神的恩典夠用,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都有更新的恩典,因此基督徒可以不憑眼見單憑信心的宣告,明天比今天更好,明年比今年更好,使徒保羅勸勉腓立比教會弟兄姐妹,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就像是一位登山的人,向著高峯攀登。

基督徒從信心入門, 但信心不能原地踏步, 必須往前成長, 信心的成長與親近神有關,多用時間親近神與神密切交通,生命與神聯結,信心才能堅定成長。聖經記載,耶穌帶領門徒彼得、雅各、約翰遠離人群登山親近神之時,耶穌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有摩西、以利亞顯現同耶穌談話,彼得同得幫助,他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親近神,是信心成長的必要因素。世事難預料,環境常變化,不如意的事仍然會臨到神的兒女,困難的環境,是神化妝的祝福,困難引領我們多禱告神, 多依靠神, 也多經歷神恩典的奇妙,常是領受出乎意料之外的平安。

基督徒的指望在乎神,舊約亞哈王時代遇著乾旱,以致民生困苦,如何方能解圍呢?百姓心懷二意,拜耶和華也拜巴力,在迦密山上見證惟有耶和華是神,惟有耶和華能解決乾旱的窘境。基督徒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仰望神的必不蒙羞。

蒙愛的人方知愛人, 蒙神之愛, 也要愛神,耶穌教導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神,「盡」字表示百分之百,「心、性、意、力」表示全人,愛要全力以赴,全人盡心竭力的愛,不是分割也不是部分的愛,神全然愛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人,人不可以部份的愛回應,要全人有心、有情、有意、有行動的愛神, 使徒保羅說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樣的回報是理所當然的。凡事不要虧欠人, 惟有愛心要常以為虧欠, 惟覺得愛得不夠,才會更多愛神更全心愛神。

若不能愛看得見的人, 怎能愛看不見的神,愛人是愛神的指標。若說愛人,就應把最寶貴的與人分享,什麼是人最寶貴的呢?沒有一件可與耶穌相比,竭力把福音傳給人,就是對人最大的愛,最大的祝福。愛世上的人,但更要愛週遭自己的親友、同工和弟兄姐妹,常常這是被忽略的一環。

願新的一年,我們在信心、盼望、愛神和愛人一起向上成長。有一首「向高處行」詩歌的內容深深感動我的心:

我今前往高處而行,靈性地位日日高昇,
當我前行禱告不停,求主領我向高處行,
求主助我,使我堅定,憑信站在天上樂境,
我心嚮往更高之地,求主領我向高處行。
我必上升穹蒼極境,進入天堂榮華美景,
如今我靈祈禱不停,求主同行直到天庭,
求主助我,使我堅定,憑信站在天上樂境,
我心嚮往更高之地,求主領我向高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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