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31, 2007

用心服事人:費琳教士自傳






費琳自述‧本院退休老師/方麗玲譯/吳昶興老師校訂


十三歲受浸

1942年10月4日,費琳(Linda Edythe Phillips)生於加州聖伯那地諾市, 母親在她還是嬰孩時便抱著她去教會,從小她就在教會和基督化家庭的熏陶下成長。

當費琳十二歲時,父親就因心臟病突發過世,這件事衝擊她的心靈,她開始尋求認識神,一年後在芳坦娜浸信會聖殿堂(Temple Baptist Church in Fontana)受浸加入,教會生活對她成為主要的重心。

生命的塑造

高中畢業後,進入二年制霞飛專科學校(Chaffee Junior College),母親和繼父搬到阿肯色州,留下費琳和姐姐的家人同住。1962年費琳從霞飛專科學校畢業後,得到優等的成績,她決定到阿肯色大學(University of Arkansas)完成她的學業。

就讀阿肯色大學期間,有兩件重要的事幫助她塑造她的生命。她在取得教育學位時選擇以圖書館作為副修課目。同時也加入校園中的基督徒團契(浸信會學生會BSU。她在團契中非常活躍,並且和該團契的主任鍾嘉美女士(Mr. Jamie Jones)變成好朋友,她非常投入團契,而且在最後一個暑假去科羅拉多州當暑期宣教士。

1964年費琳從阿肯色州大學畢業,進入科羅拉多州威斯特敏斯的霍奇金中學(Hodgkins Junior High School)的圖書館服務,工作中遇到諸多困難,但這些都屬美好的訓練,成為費琳日後服事上最大的幫助。

差派至賴比瑞亞

1965年,美南浸信會聯會的國外傳道部針對大學剛畢業的青年,有一個為期兩年的短期宣教計畫,鍾嘉美女士把這份宣教資料給了費琳,費琳填寫了申請表寄出,不久就被錄取差派到西非的賴比瑞亞。她在那裡的瑞克思(Ricks)學會如何擔任圖書館員,那是一所非洲孩童的學校,有一至十二年級。

費琳在該所學校設立圖書館,第一年買書、編書,並訓練教職員和學生使用圖書館。第二年她參與學校主要建築和圖書館的修繕工作,同時加入一個學生團體,這個團體在每個主日到學校鄰近山區講道。在非洲的期間,她深深地感到上帝呼召她從事宣教工作。

進修圖書館系

1967年,費琳回到美國,進入金門浸信會神學院(Golden Gate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進修,畢業於1970年,獲得道學碩士。在學期間,她一面在學校的圖書館工讀,一面賺取學費。很奇妙的,在神學院裡的好朋友多半是亞洲人。

畢業後,她搬到密西根州,擔任伊普西蘭蒂的東密西根大學(Eastern Michigan University in Ypsilanti )與安亞伯密西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in Ann Arbor)浸信會學生會的主任。透過浸信會聯會,神為她開門,讓她有機會遇到許多國際學生,並服事他們,這些學生都很投入宣教事工。費琳一面在東密西根大學圖書館工作,一面在該校進修圖書館碩士班。

被差派至台灣

1974年夏天,費琳回到賴比瑞亞,協助賴比瑞亞浸信會神學院圖書館編纂書目。當她返美之後,更清楚上帝要她在國外生活、工作。於是,她向美南浸信會聯會的國外傳道部提出申請,一開始她覺得應該再回到非洲,但上帝為她開了另一條道路,她在1975年被差派到台灣,她的服事是在台灣浸信會神學院擔任圖書館館長,並在神學院授課。

擔任圖書館館長與授課

從1976年1月1日到台灣,她的工作一直沒有什麼改變,她一直是圖書館的館長同時在學校教課。她多半以圖書館的工作為重,在台廿九年間,她經手超過三萬冊的圖書,這些書都列入館藏。
1982年她開始規劃視聽教材館藏的編目與收藏,目前已超過一萬件的視聽教材;明道圖書館也是她任內積極參與規劃的,於1991年完工啟用;1998到2000年間圖書館開始進入資訊化作業。

在神學院教課是她的第二個工作,從1980年到2006年,她一直負責宗教教育方面的課程。浸神院長張真光牧師,鼓勵她應該發揮她在攝影以及視聽教育的恩賜。所以,費琳教士在1985年獲得金門浸信會神學院教牧博士,就是在這個領域發揮的。也因為她接下浸神所有視聽方面的職責,她帶領學生為周聯華牧師及其他講座的錄音、錄影工作,這些錄下來的教材,到目前都可以成為遠距教學使用。當然,身為宣教士的她,也有機會在台灣浸信會神學院教授宣教課程。

建立歷史資料中心

在圖書館建造的然程中,她竭力地建議校方不要拆掉從1956年購地時就存在的三合院,經過多年,上帝成就她的夢想,老房子後來成為「台灣浸信會歷史資料中心」。她默默的收集有關浸信會工作的資料、傢俱和物件,目前圖書館中的浸信會各教會檔案就曾分別存放她家中、圖書館和其他地方。1996年老房子的屋頂倒塌時,她對這個夢想產生懷疑,但上帝有祂的時間表,第二任院長蔡瑞益牧師於1998年帶領學校重新修建三合院,使它成為台灣浸信會資料中心。最後,夢想成真了。

目前這座三合院建築有博物館、歷史檔案中心和教室,費琳教士在神學院的最後幾年,致力於歷史資料中心的建檔工作。

在這許多年中,她最大的喜樂是和神學院的學生以及教授們的互動,能夠看到學生與上帝的關係增長,成為教會的領袖,是非常美妙的事。目前神學院的教授群有一半以上都曾是她的學生,就連現在教會中的領袖和同工也是。她說:「我很喜歡參加聯會的開會,因為這樣可以有機會和我的學生們團契,看到上帝在他們身上的祝福。」

關注世界宣教

每年分派到她的神學院小家學生,成為她特別的孩子,她很享受作他們的「母親」,而這些小組中又以宣教的學生最特別。1990年,有一群學生因為對國外宣教的負擔,而開始了宣教團契,並請費琳教士作她們的監督。每個星期她們會聚在一起禱告,求上帝賜給台灣基督徒有宣教的異象,在當時,向國外宣教並不是教會最看重的,即便神學院也是如此。然而上帝聽她們的禱告,目前台灣的教會不斷的差派宣教團隊和宣教士,現在台灣浸信會神學院也注重宣教,並成立宣教中心。這就是上帝回應費教士與其他同學的禱告。費教士說:「我有一個盼望,就是我的學生們有份於世界宣教。」

流露寫作恩賜

在她的工作中,寫作的恩賜是很自然發展出來的。剛開始,她為美國的宣教雜誌寫文章,後來成為台灣浸信會差會出版部的代理人。在1990年到2000年間,擔任宣教新聞《台灣趨勢》(Taiwan Tidings)的編輯;她的著作《教會圖書館手冊》(Church Library Handbook),於1993年出版。

1997年她受邀加入編輯群《從邊疆到福爾摩沙:浸信會在台五十年史,1948-1998》,在書中有她寫的文章,以及她從神學院歷史檔案中提供的歷史資料,書中的文章是結集她撰寫在台宣教士及同工的傳記而成。

從1997年起,她在神學院的院訊開闢「花果集」專欄,寫一系列在台宣教士或台灣教牧的文章。2002年,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出版了《看啊──上帝的榮光》,是她一系列二十二篇文章的集大成,對她而言,這就像是給神學院五十週年的禮物。在2003到2007年間,她還為教會的英文主日學寫了五本查經課程。

參與景美浸信會事奉

費琳在台灣的期間,積極參與景美浸信會事工,在教會教英文查經班有三十年。臨走前她給主日學學生一份禮物,是以她在台期間最喜歡的經文加上解說,所出版的《我最愛的經文》(Favorite Scriptures)。費教士也協助景美浸信會圖書館多年,先後參加教會四個宣教團隊的國外短宣服事。在教會開拓新教會時,她也協助支援,曾經一段時期她參與差會的宣教團隊,協助汐止浸信會在伯爵山莊成立讚美浸信會。

離台

費琳將於2007年8月離台,返美後正式退休前,她仍有14個月參與美南浸信會差會的宣教任務。她希望在返美的途中,能有機會拜訪目前在其他國家宣教的學生,然後回到美國。

感謝上帝賜給台灣費琳教士,她在台灣三十年桃李滿天下,有許多屬靈的朋友相伴,屬靈的孩子無數,她在退休後,求主繼續賜福使用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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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會:宗派之光


唐佑之/前舊金山金門浸會神學院舊約教授‧本院講座教授

教會是上帝的子民,是基督的身體,是聖靈的團契。凡蒙恩得救的信徒,都是屬神的,在基督裡有聖靈感動,明白救恩,也有責任傳揚福音。信徒的團體就是教會,所以教會不必分門別類。

教會是無形的,古今中外,凡屬神的,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都屬一個教會,主的身體只有一個(以弗所書4:4),地方教會雖不在不同地方,不同時間,仍在一主一信一浸的情況下,完全合一,沒有宗派之分,尤其宗派沒有聖經根據,所以是莫須有的。

一、宗派的意識不足

教會沒有宗派意識,是弟兄會(華人環境為聚會所、聚會處)的影響,在一個世紀下影響之下,幾乎所有教會對宗派持反面的影響與態度。

自宗教改革之後,宗派林立,是受自由教會的作風所提示,在自由教會的傳統下,獨立教會不必標榜宗派,無宗派者自稱超宗派(後者未免太誇大,教會沒有超然地位)。

華人教會大多從不研究教會歷史,宗派教會教牧同工甚少教導宗派特色與優點。信徒以為尊重聖經,對教會組織系統大多忽略,認為一談宗派太不屬靈。筆者曾經多次聽見浸會信徒與非宗派教會之信徒,大聲否認宗派:「一提宗派就頭痛!」宗派是否不正常,是教會的病態?其實否認宗派才是病態,因為這是幼稚的表現,不僅未趨成熟,甚至相當無知。因無知否認,實在是貽笑大方。

二、浸會精神發揚

首先,無知是指教會真理,對教會沒有全盤認識,沒有健全的觀念,才會譏宗派為無稽。浸會教牧同工在每年教導計畫中,有無詳盡解釋聖經中的教會真理?

有些牧師傳道來自他會,當然對浸會體制及組織了解不足,若來浸會牧養,真是神的旨意,就應研習浸會的獨特性,若無優點,不必戀棧,可迅速離去。最令人費解的,有些牧師由他會轉來,仍在身份保持原屬教會,在屬靈的關係也許是可以的,但對宗派的擺上卻成為問題,而且不能成為信徒的楷模。我們不能對宗派有狹窄的態度,卻仍有明確的抉擇,在兼容的情況下,對現在服事的宗派教會應該專一,這實在是教牧倫理的準則,不言而喻。

教牧同工確實應對教會真理,有徹底的認識及教導。真理的基礎非常堅實,再看宗派歷史,才是正確的途徑。我們太忽略歷史的因素,教會歷史是重要的課題。

教會歷史明確指示,宗派是宗教改革後,自由教會的發展。馬丁路德強調因信稱義,就有路德會及信義會的宗派。加爾文著重神的權能,而以後有長老教會的宗派。在瑞士有慈運理(Zwingli)再經修正,注重「重洗派」(Anabaptists)的看法(水禮必在信者的見證),又在英國有司邁德(Smyth)綜合清教徒及德國的教虔派,著重浸禮(信者受浸)及信徒祭司(The Believer’s Priesthood,這也是宗教改革的重點),浸信會的宗派就此建立。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2)重「完全論」而有衛理公會。

那些宗派的成立,決非專人設計成立的,而是由有同樣信仰的信徒結合而成。名稱方面也有外人為識別而定,這些都是歷史的發展,可說是「歷史之必需」。浸信會在英國發展,原為一宣教團體,在二十世紀後葉,深感宗派的價值,現也成為宗派。這樣看來,宗派是神在歷史中的作為,祂不是喜歡人自立門戶、分門別類、自大自足,這是教會組織,為有形所需要。但是宗派必有人為的因素,缺點甚多,難趨健全。幾百年來,一直在修正改善,仍無法完全。反觀獨立教會,缺點更多,仍不能達到理想與完善的地步。宗派教會與獨立教會互相幫助,各就各位,彼此守望,在地上為神作見證。

三、浸會信仰見證

筆者在浸會將近六十年,將有限的感受與經驗可在此分享,指出浸信會的獨特性。

浸信會的體制為民主的會眾制,不是監督制(少數領袖決定),也非長老制(代表民主),會眾制是純民主,民主素養不足,仍有詬病之處。但民主方式,教會獨立自主,總會組織並不存在,有類似總會為宣教出版等事工,專為協助教會。

浸信會堅持信者受浸,浸禮既非聖禮(受浸得救),也非形式(有見證實際),不為嬰孩受浸,就可減少有名無實的教徒。受浸者必須有得救的經驗,並公開承認,被查問合格才可受浸,歸入主的名下。

浸信會注重「信徒祭司」,這是改革之口號,也是聖經要道,信徒在浸信會動員與參予,有十分顯著的功效。在宣傳事工向不後人,而且特別注重植堂與教導。主日學的倡導與發展有目共睹。這是主耶穌的大使命三大重點:差傳、差建及差教(馬太福音28:19-20)。

浸信會在眾教會中見證不力,實在應該省思。見證是宣揚主的大能與聖靈的工作,完全不可自大自誇。在尊重其他教會,願齊心合力興旺福音,也將燈放在燈台上,發光照亮主裡一家的人。

※原文載於《浸情》第12期,承蒙唐佑之牧師允諾轉載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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