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月 29, 2006

終身事奉的僕人─孔繁沛牧師的故事


費琳(Linda Phillip)/本院圖書館館長

  孔繁沛牧師是山東省曲阜縣人,1922年1月4日生。身為孔夫子的後裔所以家中注重要有良好的教育,祖父、父親均為教師,甚至孔繁沛後來也成為老師也就不足為奇了。他1943年畢業於北京的京華美術專科學校。

  孔繁沛和徐瑞榮從小就在同一所學校就學,但彼此並不熟識。但徐瑞榮是孔繁沛父親的得意門生之一,當他們成年後,家中就為他們安排和這位倍受家人喜愛且智慧的女孩結婚。當時的她也是一位老師,婚後育有一子,目前還有兩個孫子。

  由於二次世界大戰的壓力,這對年輕的夫婦到了山東濟南。經同學的介紹他們住到了一所教會(靈恩會教會),雖然當時他們夫妻未信主,但教會的牧師邀請他們參加聚會,於是孔師母信了主並不斷的為她的先生禱告。1947年一位浸信會的牧師來煙台主領為期一週的佈道會,講題是:你在那裡?於是孔繁沛在那時候接受耶穌為他個人的救主,並在當年的聖誕節受浸。

  由於戰亂的原故,加上人生地不熟很難找到工作,由於哥哥和姐夫都是空軍人員,所以幫他介紹在空軍營地工作,這樣他才有機會和妻子來到台灣。他們在1949年抵台時住在屏東,在當地的國語禮拜堂聚會,並成為該教會的執事。

  1953年搬到台北青年公園附近,廈門街浸信會就成為他們屬靈的家。第一次到這個教會時剛好是杭克安牧師和他的全家加入教會的日子,以後孔繁沛全家就在廈門街聚會,而且非常的熱心參與各種聚會,杭牧師給孔繁沛非常多的造就和服事的機會,他們在廈門街作信徒有11年之久。

  孔繁沛回應神的呼召成為全職事奉,於1964年進入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就讀,孔師母也在當時選修課程預備自己成為師母。神學院畢業前兩年,他被派到基隆浸信會實習,當時教會沒有傳道人,所以在他神學院第四年時,他是以基隆浸信會傳道人的身份就讀,並於1968年畢業。

  擔任牧職期間,教會重新改建,這對孔牧師是一個挑戰。於1969年10月28日慶祝17年週年時獻新堂,就在獻堂的同時,為孔繁沛按立牧師。擔任基隆教會牧職時和浸信會差會一起合作在碇內開佈道所,孔師母一直陪在丈夫的身邊並協助新成立的工作。

  1976年因廈門街浸信會的聘請,基隆浸信會決定讓孔牧師回到自己的母會牧養,孔牧師夫婦在該教會事奉超過18年。

  對一個新牧師而言有件很新鮮的事,在他第一次參加執事會時,有一位會友提出他有一個房子在外雙溪要奉獻出來做佈道所。這並不在孔牧師的牧養計劃,中,但神預備環境讓福音可以進到這個社區中。幾天後孔牧師到醫院探訪,正當他要離開時有位朋友叫住他,孔牧師問他住那裡,他回答:外雙溪,而且告訴孔牧師那裡沒有教會,是不是孔牧師可以到那裡開立教會?孔牧師認為這有如”馬其頓的呼聲”,而且他知道他必須順服。

  一棟房子、一個邀請、一筆大的奉獻以及來自美南浸信會差會的幫助,孔牧師帶領廈門街浸信會成立了外雙溪佈道所。孔牧師和師母就安排浸信會神學院的學生到外雙溪週末實習。現在的慈光堂在該社區已經是一個很興旺的教會。

  後來,上帝在孔牧師的心裡放下對青年公園社區的負擔,這地區由平房改變成大樓林立,孔牧師和師母開始為這個尋求上帝的引導,孔牧師向上帝求印證—這社區有人提出需求。沒多久有位姐妹,就向孔牧師提出是否可以在這社區開始主日學來服事這裡的孩子們。

  孔牧師找到了一個可以開佈道所的房子,但教會沒有開立佈道所的預算。孔牧師發起讓弟兄姐妹來認獻,孔牧師和師母也為他們要奉獻多少禱告,孔牧師感動要奉獻租金所需的不足之數。於是教會租了一個房子開始工作,兩年後租金提高了,於是孔牧師另尋地點,但此時教會已經有能力可以買下來,因為有幾位愛主的信徒慷慨的奉獻。

  孔牧師和師母再次開始帶領這個新工作,由神學院的實習學生和教會的會友來共同參與。直到今日青年公園浸信會仍服事該社區。

  1994年孔牧師夫婦由廈門街浸信會退休,但他們沒有真正停止事奉,孔師母於2005年安息主懷。孔牧師至今仍幾乎每主日都講道,固定每個月的第一個主日在青年公園浸信會講道,第三及第四主日則分別安排到兩個教會去協助。孔牧師為著上帝給他的恩典感謝,更感謝神給他至今84歲仍有健朗的身體可以事奉祂。

更多閱讀...

專心靠主



蔡瑞益院長/本院院長

  神的子民像是行進的軍隊,向著標竿直跑。當神要約書亞帶領在礦野繞行的百姓進入迦南地之時,約書亞吩咐百姓要跟著約櫃走,並且要與約櫃相離二千肘,不可與約櫃相近,好使百姓知道所當走的路,因這條路是百姓向來沒走過的路,若要走得好,一定要跟在約櫃之後,好讓神指引前進的道路。箴言三章5?6節明示專心靠主的教訓與應許,「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專心靠主是信心的宣告,承認神的信實,決意要信靠神到底,正如先知撒迦利亞所宣言:「不是依靠勢力,不依靠才能,乃是依靠神的靈方能成事」(撒四:6),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沒有一件事是神不能的,除了一件就是叫神失信於人。一般的人不喜歡走信靠神的道路,但信心之路卻是神所喜悅的,也是蒙福的路,這正是歷代聖徒所走過的路,也是榮神之路。

  專心靠主是順服的宣告,承認神的主權,神在凡事上有計劃,任何人、事、物的發生都有神的安排,任何時空的配合都要恰到好處,事才能完成,耶穌深知十字架的道路是必走之路,但何時完成才是最美好的時刻,祂都極謹慎自己的腳步,當最合適的時刻,祂才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刻到了」(約十二:23)

  專心靠主是謙卑的宣告,承認神的高超,人怎能與神相比,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神賜福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神揀選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世上卑賤的、被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有的,使一切凡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7-29)

  專心靠主是盼望的宣告,承認神的大能,最後必得勝,過程也許辛苦,但末了必要成就,但盼望是確定的,這都是堅心信靠神者所見証的,神為信靠祂的人所預備的,是超過人所求所想的,是人心未曾想過的,信靠神的必不蒙羞,必有榮耀,保羅說「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能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侯」(羅八:24-25)

  專心靠主是本院今年度的主題,擺在我們前面是一條新路,有許多挑戰與困難,但「專心靠主」是我們的決心和宣告,我們願行在神的旨意中,願祂指引我們的道路,深信祂必要保守,因祂的恩典夠我們用的。

更多閱讀...

約翰福音中的「信」


陳壽穗/本院專任老師(新約、舊約)

  約翰福音中「信」這個字出現將近一百次之多,「信」也是約翰福音的中心思想。本文將探討約翰福音「信」這個主題的特性與涵意,包括「信」字的動詞形式類型、「信」的同義詞、以及「信」的神學意義等三個範疇。

壹 約翰福音中「信」的用字

  約翰福音中「信」字的動詞形式 pisteu?(”to believe”)出現九十八次,而「信」的名詞形式pistis 卻完全沒有出現。可能的理由是約翰所處的時代,諾斯底主義的異端已經開始影響教會的信仰,這些假教師不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他們將基督貶低為至善之神的使者,他被差派到人間,將特別的「知識」給予那些得著另一位宇宙之主的分靈之屬靈人,使他們死後可以回到天上。約翰發現「信」與「知識」這兩個名詞己經被諾斯底的假教師所濫用,所以約翰迴避使用它。

  約翰偏愛使用「信」的動詞形式,因為動態的信更能表達相信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對耶穌基督全然的委身,這種委身是主動的、具動力的。

以下分析約翰使用動詞 pisteu? 的五種形式類型:

一、信(帶介系詞eis)

  「信」帶介系詞eis是約翰最常使用的方式,常譯為「信他」或「信了他」,約翰在約翰福音及約翰書信中用了三十六次。約翰用「信他」或「信了他」,表明信仰的動力與信仰的主動性。除了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一節以外,信的對象都是指耶穌本人(約3:16, 18),這正是約翰對信仰宣告的特徵,信是一個人全心信靠耶穌基督。
約翰使用「信他」或「信了他」,表明對耶穌主動的委身,接受耶穌和衪所說的,並將個人的生命奉獻給衪。信耶穌不是一種情緒反應,而是樂意順服神的心志,願意遵行基督的命令。

二、信(帶間接受格)

  「信」帶間接受格,約翰福音有十八次,它用來表明相信摩西、耶穌或天父所說的話是真的,以及相信聖經的話是真實可信的。例如,相信天父差耶穌來到世上(約5:24),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2:22),信摩西所寫的(5:46),以及信耶穌所作的(10:38; 14:11)。
「信」帶間接受格的用法,表明信的焦點不是神蹟大能、物質或身體的需要,而是得到永恆的生命。這種以「信」見証及証實耶穌所說的話及所作的事是真實的,具有重要的神學意義。

三、信(帶連接詞hoti)

  約翰福音中,「信」之後帶連接詞hoti,共使用十三次,這項用法是陳述信徒所信的對象,為基督論的認信,約翰確信耶穌的彌賽亞使命,並肯定耶穌基督是信的唯一對象及內容。
信不只是一時相信耶穌,信也是繼續不斷地信靠耶穌到底,並且清楚認識耶穌和父神的關係,因此,西門彼得承認說:「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6:69),馬大也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11:27; 參20:31a)。耶穌也教導門徒相信衪是在父裡面,父也在衪裡面(14:10, 11)。除此之外,約翰強調信包括對耶穌的使命的確信,不但信耶穌是從父那裡來的(16:27, 30),也是信父神差了衪來(11:42; 17:8, 21)。
信之後帶連接詞,又跟著「我就是」,出現兩次(約8:24; 13:9),表明信的唯一對象是耶穌,承認耶穌是末世的啟示者與救主,相信的人樂意將自己委身於耶穌。

四、信(絕對用法)

  這也是約翰常用的方式,在「信」之後沒有受詞,只陳述信存在的事實,信的對象必須從上下文去推敲,約翰福音共使用三十次。例如,耶穌是從神而來,衪要為光作見証,叫眾人因衪可以信(約1:7)。耶穌從死?復活以後,門徒想起衪說過衪以身體為殿的譬喻,「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2:22)。耶穌要門徒信衪能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11:15, 40),叫門徒信衪是從死裡復活的主(20:25, 29)。

  信與相信基督之間並無太大的差別,因為信是承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

五、信(帶中性受格)

  約翰福音「信」帶中性受格的用法出現一次,耶穌問馬大,「你信這話嗎?」(約11:26b)耶穌鼓勵馬大相信衪是復活和生命,唯有祂是賜人永生,使人復活的主。
從「信」的動詞的五種形式類型,可知「信」是對耶穌主動的委身,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信衪所說的和所作的,並且樂意將個人的生命奉獻給衪。

貳 約翰福音中「信」的同義字


  約翰也用其他同義字來表達信的概念,這些同義字包括:「接受」、「來」、「聽」、「見」及「認識」,以下將探討這些同義詞的意義。

一、接受(Receiving)

  耶穌道成為以色列人,他的同胞沒有「接受」祂(約1:11;《思高譯本》; 參5:43-47),然而,凡「接受」祂的,祂就賜這些信祂名字的人權利,成為神的兒女(約1:12)。接受祂,相當於約翰「信他」或「信了他」的用語,就是接受耶穌和衪所說的,將個人的生命奉獻給衪,並且進入與耶穌相交的個人關係。

  其他與「信」相對等的字詞有:「領受」我們的見証(約3:11)、「領受」我話(12:48; 17:8)。領受耶穌的話,就是將主的話接受於心,不但相信耶穌是話語的啟示者,也相信祂啟示給人的話。因此,「信」耶穌就是「接受」耶穌和衪所說的,或「領受」耶穌的見証。

二、來(Coming to)

  約翰福音中,「來」字的用法,帶著相當明顯的基督論的陳述,耶穌基督是從神來的,衪就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耶穌基督奉神的名來,也要回到神那?(約5:43; 7:28; 8:14, 42; 16:28)。耶穌來是為了拯救世人,叫人得豐盛的生命(9:39; 10:10; 12:47),衪來是為見証真理(18:37)。

  約翰引述耶穌的話:「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裹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來」相當於「信」(”believe in”),「來」找耶穌,到耶穌跟前,是倚靠主的態度,也是「信」耶穌的表示(6:37, 44-45, 65; 7:37-39)。

三、聽(Hearing)

  約翰認為信是一種先「聽」而後信的過程。在好牧人的比喻,羊認得耶穌這位牧人的聲音(約10:4, 5),羊先「聽」祂的聲音(10:16, 27),因而「相信」祂是好牧人。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不只是聽見婦人的見証,他們是「親自聽見了」耶穌的話,知道衪真是救世主(約4:39-42)。耶穌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5:24),聽不只是理解,而是接受耶穌的啟示。因此,聽不只是接受父神的教導(6:45),也是聽見並接受耶穌所說的話(5:25, 28)。

四、見(Seeing)

  約翰有時將「信」、「聽」和「見」交互使用。例如,耶穌治好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對看見神蹟,卻質疑衪的猶太人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參5:39; 6:40; 8:45)。門徒親眼看見耶穌變水為酒的神蹟,証實耶穌對拿但業說的話(1:50),便信了祂(2:11)。耶穌復活之後,約翰進入墓中,雖然沒有看見復活的耶穌,但是他看見耶穌的身體不在墓穴裹面,就信耶穌的復活是一件事實(20:8)。「看見」耶穌行神蹟和「聽見」耶穌所說的,是「信」耶穌的原動力。

  信心不是因為肉眼見了才信,「信」是屬靈的看見,正如門徒見証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門徒用屬靈的眼,認知基督道成為人,住在世人中間,為的是將神啟示出來。耶穌見証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2:45; 14:9)。這種在信心中遇見基督的經歷,不是憑肉眼而見,耶穌對多馬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0:29)。因此,「信」是一種認識或看見,對於藉著耶穌而認識神的人來說,耶穌是「信」的對象與救恩的根源,衪就是真理和生命。

五、認識(Knowing)

  約翰福音中「認識」神和「認識」基督是重要的觀念,就語意學來說,「信」和「認識」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同義詞,如「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6:69)。約翰福音中,「認識」這個動詞有oida及gin?sk?兩個字。「認識」(oida)一方面是指耶穌與父神的關係,「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約10:15),門徒因著認識耶穌,進而認識神(14:7)。另外,「認識」(gin?sk?)是人真正明白和了解,當耶穌要洗彼得的腳時,彼得有些猶豫,耶穌對他說:「我所作的,你現在還不明白,但以後你會明白」(13:7;《思高譯本》)。

  認識不祇是知道神而已,「認識」乃是認識神自己,並且接受神的話(約12:48; 17:8)。既然「信」是得到永生的關鍵(3:16),那麼「認識」同樣是得到永生的關鍵,繼續不斷地認識獨一真神,繼續不斷地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17:3)。

  「信」的本質可以用「認識」這個詞來描寫。「信」是一個人對神的愛的回應,信仰是一個人在基督?得蒙神的救贖,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遵行祂的一切教訓,因著神的愛,在生活中能愛人如已。這種藉著愛所表明的「信」和「認識」,正是與神合而為一的明証。

參 「信」的神學意義

  約翰福音的「信」觀是接受耶穌宣告的啟示,是全人對神救恩的回應,也是聽從主耶穌的命令去實踐愛。以下討論信心與救恩,以及信心的成長,這兩方面的神學意義。

一、信心與救恩

  救恩是神主動的恩典,也是人的需要,所以救恩是神所賜的禮物。約翰常將「救恩」與「生命」(z??)相提並論,他常提到耶穌賜給人生命或永生,約翰見証耶穌是生命的根源,衪要賜
給人新生命(約1:4)。

  約翰認為「信」是一個人接受神的救恩的途徑,當人領受了神的話,承認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就得著了永恆的生命。約翰的慣用語是:「信的人有永生」(約3:36; 參3:15, 16; 6:40, 47; 20:31),信耶穌的人是從神而生(1:13),有從聖靈重生的經驗(3:3, 5),並且是脫離了罪,出死入生了(5:24; 參3:36; 8:24)。對約翰來說,永生顯示生命的質,不只是生命的量,永生是人與神持續不斷地團契的關係。約翰認為永生是神的恩賜,不是在來世,而是今生就可以享有(5:26)。

  面對救恩的應許,人要作抉擇。「信」不是一種純理性的思考,因為神的啟示臨到人,不是靠人的智力去認知的,而是藉有位格的耶穌向人啟示,並且成為人信靠的對象。

  約翰的觀點,神的啟示是一種關係,神邀請人與衪的生命有親密相交的關係。相信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人對神啟示的回應,也因著認識耶穌基督得到永遠的生命(約3:36; 17:3)。因此,「信」在約翰的救恩神學中,是一個中心的主題。

  約翰強調「信」是出於神的主權和神的主動,他認為信是神在人心中工作:「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6:29)。也就是說,信心是神的恩賜或禮物:「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來的」(6:44)。一個人願意「信」耶穌,是神吸引他,領他來就近耶穌。所以,除了人的回應之外,信心的抉擇必須出於神的恩典,才成為可能。

  雖然約翰在福音書中從未使用「悔改」這個字,可是約翰論到「信」時,已經是召喚人要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約翰更進一步將信心引到愛心,信徒因信領受神的救恩,就與神和耶穌基督合而為一,並且向世人見証神的愛(約17:21, 23)。信徒不但與神和耶穌基督合而為一,也要彼此在愛中合一。約翰要人遵從耶穌基督的新命令,效法耶穌捨己的愛來彼此相愛(13:34-35),甚至願意為朋友捨命(15:12-15),向世人見証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二、信心的成長

  對約翰來說,「信」是會成長的。約翰福音第一章,有五個人遇見耶穌,聽見施浸約翰的見証,知道耶穌就是應許的那位彌賽亞,便跟從了耶穌,成為祂的門徒(約1:35-51)。當耶穌在迦拿行了變水為酒的神蹟之後,門徒見到耶穌的榮耀,便「信了祂」(2:1-11)。透過耶穌的神蹟,門徒的信心越發清楚和堅定。撒瑪利亞城中的人聽見了婦人的見証,來到耶穌那?,親自聽見了耶穌的話,承認耶穌是世人的救主(4:39-42)。約翰福音第九章,一位生來瞎眼的人遇見了耶穌,他被耶穌醫治之後,承認耶穌是從神來的,是神的兒子(9:1-38),表明他信心的成長。由以上的例証可知,透過信心的成長,人相信耶穌是舊約所應許的彌賽亞。

  一個人有了信心,不代表其信心已經完全,信心會持續成長。約翰認為「信」不是靜態的回應,信是主動的委身,是具動力的一種生活方式。也就是說,信耶穌不是一次就結束的行動,而是持續與耶穌基督相交的關係,約翰用「住在」衪裡面來形容這種關係(約15:4-6),住在耶穌基督?,使信心達到最終的完全。

  「信」的最高點,是一個人與耶穌基督聯合,不斷地領受或「信」祂所說的生命的話或道(約6:61-68),並且遵守衪的話(8:31)。這樣,跟隨主的門徒不但是住在基督?,基督的話也常他裡面,可以得到生命的供應,結出許多的果子(15:1-10)。

  耶穌應許,衪復活之後,信徒要透過聖靈的工作,在生活中得著能力,明白神的話,並且繼續不斷地與與這位生命的主相交(14:15-27; 16:5-15; 參7:37-39)。

結論

  約翰認為「信」就是承認並接受耶穌自己,以及祂所說和所作的。一個人信耶穌,不只是一種信靠的表示,更是全人對神恩典無條件的回應,完全歸向基督。這是一個人面對救恩所作的抉擇,這樣的信心可獲得永恆的生命。

  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一個人接受神救恩的途徑,這不只是教義,也是一種生活方式。信心會不斷地成長,建立持續與耶穌基督生命相交的關係,將全人委身於衪,一生跟隨主。

  因此,信是全人住在基督?,與祂相交,每一天不斷地更認識祂,活出信靠、跟隨主的生活,並且得更豐盛的生命。約翰自己的話可作為本文最合宜的結語:「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

更多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