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4月 30, 2004

理解中國教會─宣教學的觀點

文士德牧師( Ron G. Winstead ).本院宣教系兼任教師 /吳昶興老師譯

在過去幾十年,中國教會的增長是現代教會歷史的一項奇蹟。要對此增長做出精確的質與量的統計,是不太可能,但在中國教會所發生的成長卻是明顯的,可以成為這許多年討論與調查的主題。

筆者不視自己為中國基督教的專家,但由於筆者在中國超過十年以上,可以把這幾年教會在中國的情形揭諸於世。筆者與妻子都在上海的一所大學任教超過六年,另外有四年在南京、廣西的大學任教。我們在中國的時候,探訪了許多的教會、神學院、牧者、教會信徒,並且也進一步與政府負責宗教事務的單位(宗教局)接觸。我們的學生朋友經常會問及有關大陸教會的情況,在此我們很樂意和諸位分享我們的所見所聞,包括我們曾探訪過的教會以及在幾個省份的宗教機關。不過我們承認這些經驗仍是有限的。

登記與未登記

我們與中國基督教協會( China Christian Council ) 登記的教會有相當多接觸的經驗,和未登記的家庭聚會的領袖與成員也有不少接觸的經驗。我們並未發現中國有一個完美的教會,但我們發現上帝祝福大部份的教會和家庭聚會。橫亙在登記與未登記教會之間的區隔,並不意味著合法與非法的區隔,而是用來形容中國教會的一種描述方式。一些未登記的聚會點是非法的,但不是所有的聚會點都與中國基督教協會有關,有些聚會點登記為與基督教協會無關的獨立教會。

所有加入基督教協會的教會都是合法的,並且受到法律提供信仰宗教自由的保障,他們可以牧養社會上各種人,無論是年輕的、是老年的、富有的、貧窮的、受教育的、目不識丁的。我們一些在中國海外的朋友,經常會問,是不是登記的教會受到政府的掌控?我們的答覆是政府嘗試不去控制宗教的實踐,他們努力尋找宗教組織的合作以促進中國人民的生活,可能有一些屬於單獨的事件,發生政府官員介入宗教事務,這常常是因著一些過份熱心或無知的政府官員所導致,這並非國家的政策。

加入中國基督教協會的家庭聚會或是登記的家庭聚會,都受到法律的保障。一些家庭聚會的領袖反對中國基督教協會,也反對向政府登記的教會,他們擔心政府會控制地方教會。我們發現許多家庭聚會的領袖變成強勢自主的人物,他們有男有女,不願加入任何其他的教會,也對政府感到恐懼。這些未登記的家庭聚會牧養了社會上一批極少數的族群,諸如老年人或貧窮人,他們也不太有機會向社會上政府的領袖或較為富裕的人作見證,他們不願加入任何組織,所以被視為非法。

沒有地下教會

未登記的聚會點常被媒體報導政府介入他們聚會,這是很自然的事,因為擁有合法地位的群體經常會質疑他們。他們若是有意登記,在取得資格的過程中,他們是合法的;若他們無意去登記,他們就是非法的。這些聚會點不應稱為「地下教會」,因為在中國任何一個時期,他們無法保持聚會的秘密性。原因很簡單,太多人彼此生活很緊密,以致於鄰居很快就可以發現這個秘密。政府也非常清楚這些聚會點,也清楚外國的宗教團體支持他們,也允許他們會晤的時候不受干擾。假如他們利用他們的聚會批評政府政策,他們就會被揭發,政府官員也會很快對他們採取行動。我們發現政府對這些家庭聚會非常的寬厚,並非像西方報導那樣對他們採取種種的壓迫。

異端

家庭聚會也有很多異端的問題,這常常迫使政府要正視這些問題,因為異端會威脅到社會的安定。有許多家庭聚會的領袖沒有受過很好的教育,並且他們傾向自絕於基督教群體之外,這使得他們很容易陷入異端的教導。

例如有領袖要求剛信主的成員要禁食、大哭大喊、禱告三天才能加入教會。當中有些信徒怪怪的或是工人的工作出了問題,政府工作人員要查出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查知這些人會怪怪的是因為加入了家庭聚會,政府官員就會拜訪這些聚會的領袖警告他們要停掉禁食三天的要求。這些家庭聚會的領袖就說,這是干預宗教事務,這不屬於政府的事;但政府領導看到工人在工作上出錯,是因為宗教引起社會的敗壞,所以政府領導必需關閉這些聚會的地方,並且拘留家庭聚會的領袖,因為他們拒絕改變他們的方式。當這些事件透過西方傳媒報導出來的時候,就會被貼上標籤,這是宗教迫害,但中國政府認為這是維護社會秩序。許多事件的本質,中國的地方教會都可以提供文件證明。

宗教事務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是政府的機關,負責執行中國政府關於宗教團體的政策。它並不是一個控制的機關,然而它卻經常被一些中國或海外的基督徒視為控制的機關。所有在中國的宗教團體,都在文化大革命以後快速的成長,這是政府機關尋求和宗教團體的關係,並確保政府的政策已經落實。在中國有幾種執行宗教事務合法的方式,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組織和政府合作,就可以確保這些宗教團體獲得法律的保障。幾個主要宗教(編按: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和伊斯蘭教)的領袖都屬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委員會」( Chinese Consultative Committee )的成員,幫助草擬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許多地方宗教事務的負責人,並不完全充份瞭解宗教的條例,把宗教信仰引發的衝突和過度的危害歸於已登記的教會和未登記的教會。對教會的逼迫不是官方對於宗教信仰的政策,政府負責維持法紀和維護社會穩定,在有必要時才會介入其中。教會有機會教育地方的宗教事務人員,讓他們知道何謂教會與福音的本質。我們曾經目睹一些宗教事務局官員態度上明顯的改變:當教會和他們一起合作,解決社會的一些問題,像是提供小學的建物和地方醫療。

宗派的因素

目前在教會裏,存在相當明確的宗派議題,然而中華基督教協會是非宗派的。基督教安息日會在某些地區仍然堅持他們的成員自己聚會,在許多地區,他們在禮拜六於已登記的教會裏聚會,通常這是受到批判的,因為有許多人必須在禮拜六工作,他們也有許多的信徒是在主日聚會的。他們也歡迎非安息日會的基督徒參加他們禮拜六的聚會,但帶領聚會的領袖仍是安息日會的。小群教會也在已登記的教會有自己的聚會,這個趨勢在後宗派時期在中國已經發生了,但這並不意味著不再出現像西方一樣類似的宗派系統,我們相信海外的基督徒會尊重基督教協會的願望,中國的教會是合一的,也防止有任何的影響力使宗派再出現。然而,仍有許多西方的宣教團體在地方的家庭聚會,堅持教導他們獨特的教義和教會體制,這引起中國教會的分裂和困惑。

中國基督教協會與三自愛國委員會

緊接在文化大革命之後,教會急速成長,需要有一個組織以幫助中國教會的發展,中國基督教協會因此成立,幫助教會的需要。基督教協會不是一個控制教會的機關,而是一個服務教會的機關,像是其他國家的地方教會或是全國教會的聯會,其基本目的就是服務地方教會。中國基督教協會在每個城市、每個縣、每個省服事地方教會,提供每個地方有空間討論教會及教會領袖所可能遭遇的問題,中國基督教協會也幫助地方教會領袖訓練平信徒的工作,也為教會提供協助當地牧者和牧者按立的工作。基督教協會也為未登記的聚會點提供協助,在成為登記教會的過程中幫助他們。

三自教會也不是一個控制教會的機關,其基本的目的是協助教會與政府的關係。三自教會是幾位基督教領袖在 1950 年代成立,他們在上海有比較大的成果,幫助教會收回在文化大革命被充公的財產。在上海有超過一百六十間以上較大的教會建物,在十年前只有約三十間,這許多新的教堂都是從政府那裏收回原有財產或是因為在文革時被非法充公而獲得補償。政府現在要為那些無法歸還卻被沒收的教會財產付出租金,這都是三自教會為地方教會爭取而來。許多西方的基督徒認為三自教會是政府的機關,他們的目的是控制教會,其實這並不正確。在 1950 年代初,中國教會為了其生存而奮鬥,許多的教會領袖感到他們若是聯合在一起,可以發出更有力的聲音,以便與政府商討有關宗教的事務。當時政府不願意和每一個教會宗派打交道,但願意與以團結為訴求的三自愛國會做出回應,他們可以代表全中國的基督教教會,也願意和政府合作。

中國的宣教原則

如何使海外的基督徒幫助中國的教會?

第一個宣教原則非常重要,那就是要知道中國的文化與處境。許多海外人士仍以 1950 年代的腦袋去認識中國,以為共產黨還是打壓一切,其實今天中國的情況已有急劇的改變。然而不幸的是,許多宣教團體還是以過時的眼光決定他們在中國的宣教策略, 這造成中國基督教協會許多麻煩,也誤導中國人民對於基督教的誤解。

第二個重要的原則,就是要尊重中國的文化,包括尊重中國的法律。許多海外基督徒同工告訴我們,他們不願尊重中國的法律,因為中國政府是邪惡的,法律是惡法。我必需經常提醒他們,耶穌對於政府的態度,就是教導門徒要向政府納稅。新約時代的羅馬政府和早期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政府有很多類似的地方,使徒保羅和彼得教導基督徒要順服在上執政掌權的(多 3:1 、提前 2:1-3 、羅 13:1-5 、彼前 2:12-15 ),不幸的是,許多宣教團體在中國的宣教策略,漠視這些教導。
在使徒行傳四章十七至廿節,彼得和約翰不管官府的人說了什麼,他們還是決定講論教訓人,我們可以用這段經文做為在中國服事的指導嗎?當年彼得和約翰被禁止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但這不是中國今日的情況。中國政府准許更多的宗教自由,當地的基督徒也都有自由敬拜上帝、教導、傳講耶穌的名。沒錯,海外基督徒經常被禁止傳道或教導,但這沒有違法,因為當地的基督徒有這個自由。海外基督徒應該要學習支持當地的基督徒還有他們的法律,這樣才不會使福音沾染非法的污名。基督徒應該也是奉公守法的國民,海外人士教導他們漠視地方法律這是極其錯誤的。教會或是宗教若被視為非法,將不會吸引許多的中國公民,因為做為一個中國公民他們是守法的。

第三個宣教的原則,是幫助我們在從事關於中國的宣教要「處境化」,包含尊重地方的教會領袖,以及輸入地方的策略性計劃。在中國獻身的基督徒,比外國人和海外人士更知道每個地方基督徒的需要,中國的教會必需採取中國的特色,如此福音才會傳給中國人。西方的思想和觀念很難移植到中國,中國有很豐富的文化傳統,必需受到尊重,福音也必需以合乎中國文化的方式表達。

海外人士沒有深厚關於中國的知識,也不夠尊重中國的歷史和文化,這樣是不夠資格指導中國的教會。外國人需要採取學習中國經驗的態度,而不是操控他們。在文化大革命受逼迫的中國基督徒,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機會,在苦難中使他們可以獲得他們同胞的認同,因為這樣的經驗,中國的基督徒更有力量去做見證,這在以前的中國是做不到的。我們之中任何一個人沒有他們那種受逼迫的經驗,也不適合去教導他們。在許多方面,中國教會在逼迫的時期變得處境化,這是現在的中國教會,我們需要讓中國教會維持中國化,並且以夥伴的方式去幫助中國教會發展,而不是把西方的宗派伸到中國去。宣教的團體若在中國尋找他們的王國,這將成為中國福音的障礙,宣教機構應該學習和中國基督教協會聯合,這是基督教合法的表現,可以大大的訴諸於中國人民的。

結論

二十一世紀的宣教需要真實的合作,並且相互的尊重,這才能在沒落中的基督教產生衝擊與改變。統計顯示,基督教人數在二十世紀增加,其實與世界人口的比例來看,從 1900 年的百分之三十四點四下降至兩千年的百分之三十二點三。 我們聽到許多關於宣教的新策略,但有多少是像在中國這樣的地方得到衝擊呢?上帝透過當地的中國人正在中國做偉大的工作,海外人士宣稱他們使許多中國教會的增長,這是矇騙他們自己,也是阻礙,而不是幫助中國教會增長。我們強烈呼籲外國教會在中國工作,只能與中國合法教會的團體合作,這樣才能防止非法的污名伴隨著基督徒的見證。耶穌、保羅和彼得,都是在律法底下工作,並且可以很有效的做見證,我們也必需如此。

許多外國基督徒批評中國教會不接受或不允許宣教,我們必需尊重中國教會領袖的願望,他們不願西方的影響力像過去中國所發生的那樣,中國教會受到西方人的宗派和宣教團體支配。外國宣教士確實成功的把福音傳到中國,但他們並沒有成功的使教會變成真正中國的教會。今日中國的教會採用中國的特色,這樣的方式必需持續下去,神學必需從中國人豐富的文化遺產裏發展。西方人可以幫助這個過程,就是尊重中國人的觀點、友情的贊助和開口的幫助。最終,中國人民將會以中國的方式接觸福音,西方人在這項工作 是成為中國人的夥伴。

若欲許得更多中國基督教協會的資訊,可以登入他們的網站 www.christianityinchina.org 或是採用 www.amityfoundation.org 。這兩個網站有中國教會的資訊,包括教會狀況、神學發展、事工組織、宗教法律和外國人如何成為中國教會的夥伴。「愛德基金會」是中國基督徒社會服務的組織,從事有關社會發展、災難救助、醫療訓練、愛滋病防治和許多相關計劃。我們建議台灣教會應更多認識愛德基金會,並成為他們合作夥伴,愛德基金會並不屬於中國基督教協會或是三自愛國委員會,是民間團體( NGO ),得到許多國家的教會團體的支持。

編按:
中國基督教協會成立於1980年10月,其宗旨為團結全國基督教徒,根據自治、自養、自傳原則,辦好中國教會。

編按:
本文對於「三自」之成立過程的描述非常簡略,原文以 “ Three Self Organization ” 表示「中國基督教愛國運動委員會」非為詳實的稱呼, 為 免誤導讀者,編者建議認識三自之始末應參考其他專業性研究之文章。「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委員會」原為「三自革新運動委員會」,正式成立於 1954年8月。

Barrett, David. Ed., World Christian Encyclopedia, p.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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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不能承受之輕

吳昶興老師/本院神道系專任老師    

本期院訊文士德牧師分享他十年在中國教會的情況,同時語重心長的勸慰海外同工不要過份干預中國教會,免得這不能成為宣教的祝福,反倒成為福音的攔阻。希望海外的讀者能體會文牧師的苦口婆心。

筆者嘗試從「大傳統」與「小傳統」的概念,提出中國教會也有「大」與「小」,這個大小不是指教會人數的多寡,也不是教堂的大小。筆者所謂的「大」是指一個統一的中國基督教會,是一個聯合、團結的中國教會;「小」是指處於中國各地的地方教會。如果讀者有幸進入中國內地去探訪教會,很容易接觸到教會過去的歷史,以及聽到無數的見證,大多數的見證都是令人鼻酸的,但這些地方的聲音在一個統一的機關不容易聽到,又或者面對國家的需要時,這些痛苦是顯得那麼微不足道,是「輕盈」的。

面對過去的歷史,中國教會在愛國的大纛下,各地教會的「反動份子」和「敗類」先後被揭發,連根拔除了。在教會的「大」概念下,將宗教信仰放在與社會主義之間協調的過程,儘管從建國到目前,其間經過不協調到相互協調的歷史發展,但地方教會所經歷的痛苦,是不太能夠向這個社會討回公道,是要為這個社會犧牲,是為了要促進這個社會的團結而努力,是為了愛國與這個國家協調。所以過去種種歷經的患難,是教會不能承受之輕,是教會的「小」!

走訪內地的三自教會,直接接觸中國農村教會的面貌,直接傾聽他們敘述教會的歷史,每個教會的情況有著不一致的發展,然而在某些方面也反映出相當的普遍性,就是當他們一提到五十年代、文革時的創傷、教會被迫關閉,他們在信仰上所受到考驗,每個故事都叫人打從心底淌血。

中國教會的「大」與「小」的概念,也許相當的粗疏簡陋,但這個概念試圖指出兩個事實,「小教會」的創痛是真實的,「大教會」對中國教會有所貢獻也是真實的,沒有在當時設身處地受過壓力的人,根本無權去論斷、判決他們的是與非。因此,海外人士應該留意,「好心」也會做出「壞事」,這樣就令中國教會太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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