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22, 2006

新約羅馬書講座報導──盧龍光院長精彩開講


by 吳昶興/本院專任老師

  本院極為榮幸邀請羅馬書的專家,也是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的院長盧龍光牧師,帶領為期四天共八講的講座,與會者皆有耳目一新之感,甚至有人發出「瞎眼今得看見」之歎。本院亦將此次講座出版成書,以供弟兄姊妹之需。

  盧院長講解羅馬書,使用聖經公會今年4月20日才出版的《和合本修訂版》,對於經文的瞭解更貼近原意,但他也提出幾處翻譯不甚滿意的地方。除此之外,盧院長教導羅馬書有其獨到之處,首先他開宗明義,不是從第一章開始講起,而是從十四、十五兩章開始,因為掌握羅馬書最重要的地方,並不是像傳統的角度,認為保羅寫羅馬書有著神學、教義的目的,過去太受馬丁路德「因信稱義」的神學影響,遮敝了對羅馬書撰寫目的之真象,因此十四、十五兩章是開啟保羅撰寫羅馬書目的之鑰,並進而解開保羅在通篇羅馬書的討論,為何有時以猶太人為說話的對象,有時又以外邦人做為他說話的對象。

  許多學者認為保羅非常希望探訪羅馬(1: 8-13),但在信末卻指出只是想經過羅馬,真正的目的地是西班牙(15: 22-24, 28);保羅也未曾用過「羅馬的教會」這個名稱,去稱呼在羅馬的基督徒群體,因此保羅只是在向羅馬基督徒介紹自己對福音的看法和神學觀點。但盧院長不認同上述觀點,當年條條道路通羅馬,保羅從他們得以了解羅馬城中的猶太人,並且羅馬書十六章所提的二十六人,很可能是保羅在各地傳道時所認識的弟兄姊妹,其中包括了百基拉和亞居拉,保羅從他們得以了解羅馬城中的猶太人以及基督徒群體的具體情形,證明羅馬書與保羅其他的書信,皆是為了針對受信者的具體處境而寫。因此,一般人認為「因信稱義」的神學,是寫羅馬書的主要目的,這是不正確的。保羅的目的是要以「因信稱義」的神學去勸說羅馬的信徒群體「猶太背景信徒」與「外邦背景基督徒」,不要再分「先」、「後」,不要再論斷及彼此輕看,反要彼此體諒、尊重、遷就和接納,以致可以彼此相和好,可以一同崇拜、一同分享主餐,如此才能正確的理解整卷羅馬書。

  盧院長不落俗套,且從華人的眼光提出其新的見解。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對於「得果子」(收捐項)與「結果子」(領人歸主)的區別;另外就是對於所多瑪城問題的新解,不是在於淫亂,而是在於待客之道,羅得是為了保護客人及待客的重要性,寧可犧牲自己的女兒。這是一次成功的講座,也是用新眼光開拓讀神話語的盛會,激發大家更努力的去讀經、研經,並用生命活出上帝真實的話語。

3 則留言:

  1. 關於所多瑪待客之道一解,不甚明白。
    羅得為了待客而願意犧牲自己女兒,是對的或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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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若沒聽錯的話,盧院長認為
    所多瑪的罪惡不是同性戀之
    類的問題,而是欺負男客的
    問題。而羅得所做的只是把
    女兒做犧牲以保護客人,因
    為待客之道非常重要,接待
    客人就像接待天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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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以上的意見與指教,盧龍光院長個人的觀點與意見不代表本院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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