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9月 25, 2006

轉型中的神學院

院長/蔡瑞益

  神學院向教育部立案會使神學院的辦學宗旨改變嗎?招生和辦學的自由會失去嗎?這是本院有意向教育部申請立案初期,最多被質疑最需被釐清的兩個問題。其實,這兩個問題是本院所有教職員及董事會也都關心的問題,為釐清疑惑,董事會早在兩年前就責成一個訪問小組拜望教育部高教司,經高教司司長當面說明教育部立場及解釋條例之後,確知這兩個問題不會成為我們的顧慮。神學院的宗旨依然不變,仍以裝備蒙神呼召的弟兄姊妹成為基督工人為本院宗旨,仍可嚴格把關,只有蒙神呼召願事奉神的弟兄姊妹,才是招收的對象。課程的設計也是照著宗旨而規劃,軍訓和政治科目不必包含在課程中,亦不需設立軍訓教官。

  辦學的方向依然不變,但學校名稱有所變動,各宗教領袖與教育部磋商,最後以「宗教研修學院」為統稱,與大學的宗教研究所有所區隔,宗教研修學院以培養神職宗教人才為目標,准許有宗教活動和禮儀的舉行,這些是神職人員養成過程中所必須的訓練,故此教育部私校法第九條修訂之後,成為各宗教神職人才培育的學院的法源依據,與教育部的體制順利接軌。

  學位的頒發要取得教育部的認證,就得符合教育部的設校標準,除了學術的提升外,宗教研修學院的學生有其養成的特質,靈修、德性、氣質、心志,及事奉恩賜各方面的教導都是裝備學生成為合格神職人員所必須的,因此需要更多具有特殊專業的人員來教導,故教育部准許大部分教師以特殊專業人員的身分參與教學行列,這是宗教研修學院教師的特色。

  宗教研修學院的學生數量,初期階段以兩百人為限,學生人數不像一般私立學校那樣多,因此教育部對校地及建物面積的要求降低,只要求校地兩公頃,建物面積五千平方公尺以上即符合標準,雖已降低校地與建物的要求,但並不是所有的神學院都可達到這樣的標準,有些神學院雖符合標準,但仍有法律相關的問題需要釐清,感謝主,本院的校地有3.39公頃,建物面積也超過五千平方公尺,以致本院立案的申請可按進度進行,這都是早年先輩們的遠見與貢獻,讓後生小輩可蒙厚恩。

  向教育部申請立案,必須先成立一個新的財團法人,這新的財團法人歸屬教育部督導,而成立財團法人之前須有定額的基金,一般大學院校的標準是兩億新台幣,但宗教研修學院只要求五千萬的立案基金,感謝神,透過教會及弟兄姊妹的支持,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已有3,400萬的基金奉獻,我們計劃今年年底可以完成所需要的五千萬立案基金。目前我們正著手申請文書的預備,盼望明年元月份可以送件至教育部,開始申請的各項手續。

這一次的轉型,是神學教育發展的關鍵時刻,我們絕不缺席,不單是學位認定的問題,更是福音工作發展的契機,求主幫助本院得以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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