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月 16, 2006

迎向未來─我們確定要立案


吳昶興/本院專任老師

  面對大環境的轉變,一般人會有幾種不同的態度與反應:一是先觀望之後再說;二是別人做了如何再說;三是積極的回應,主動的參與,不是看到別人得到好處再跟上。

  浸神選擇的態度是第三種,迎上機會,主動的參與回應,進而創造優勢,而不是讓機會來找我們,一方面這也是耶穌捨己的表現,不是在一旁觀望,等候風向。

  過去幾年,台灣神學院校聯合會多次與立法委員、教育部高教司的對話,並參與公聽會之後,教育部終在2004年8月9日確立了宗教研究學院案的設校標準,並且2006年1月6日教育部公告「宗教研修學院」修正案,明訂設立標準,上帝終於開路,立案標準不再需要與私立大學採取相同標準,有一套為宗教研修學院量身訂做的標準出現,這使得神學院申請立案不再遙遙無期。浸神蔡瑞益院長確定向教育部申請立案的大方向,獲得大多數老師的支持,董事會也在今年9月專案議決,積極來向教育部立案,浸神身為浸會教會與眾教會所支持的神學教育機構,理當讓外界瞭解立案所帶來利大過於弊的優勢。

  為了迎頭趕上神所賜的良機,浸神積極主動的一個地區一個地區的拜訪教會牧者、同工與執事,可以共同參與台灣廿一世紀劃時代的聖工。

  首次已經在台中區舉行過(請參院訊第155期第19頁),第二次大台北區座談會在本院副堂舉行。我們看到每次的與會者有牧者、教會的董事、執事、同工等,大家都對神學院立案表達了支持之意,肯定申請立案是對上帝開路最好的回應。浸神的主動、不怕困難,恐怕在台灣神學院校裡是最勇敢的。

  每次的座談會蔡院長都會先出來分享浸神的異象與願景,然後由葉牧師報告申請立案所需要達成的目標與時程,以及作法,以鼓勵弟兄姊妹有具體的方向來為我們禱告和支持。另外,我們也願意和與會者有面對面的座談,以便更確切的得到更加可行的建議,來幫助浸神達成目標。我們十分感激大家不吝提出建言,成為我們往下一步邁進的最大動力。

  下次我們將與浸會北東區的教會座談(1月20日),請繼續為浸神啟動立案契機與各地區舉行的座談會代禱,使浸神的立案成為教會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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