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31, 2007

實踐愛的誡命


蔡瑞益/本院院長

  什麼是第一且最大的誡命?耶穌的答案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的愛神,其次是愛人如己。大誡命與大使命同樣的重要,大使命是福音的拓展,但大誡命是生命的見證,因著見證的支持,才能使福音拓展,正如耶穌所說,因著見你們彼此相愛,就知道是主的門徒了。如何落實這「愛」的誡命呢?

  愛神在先,才能愛人,因為愛是從神而來,滿得了神的慈愛才能真正愛人,而有了愛弟兄的實際,才是愛神的確據,愛神是內在的,愛弟兄是外顯的,兩者是不可分開的。如何落實愛的誡命呢?首先要渴慕神,渴慕親近神,正如鹿渴慕溪水一樣,單單因著愛神,受神的吸引,不是為著任何理由來親近神,只因為愛慕神,建立穩定的靈修關係,安靜主前,禱告等候神是落實愛慕神最好的作法。其次是要愛慕神的話,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靈奶一樣,詩人說:「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詩119:97),不僅愛慕神的話,更將神的話背誦存記在心,讓神的道成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更要保守己心,以單純愛主的心來事奉神,不是追求自己的榮耀,乃是愛神的榮耀,不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只有愛父的心,使自己內心的動機純淨,只為神而活,且因愛神而事奉。愛神的也當愛弟兄,不愛他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愛弟兄的人不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當然顧別人的事,一定要付代價,自己的事情會受影響,像聖經記載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一樣。健康的信徒或教會一定要彼此聯結,彼此相愛,愛弟兄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當然自己的家人更要看顧,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使徒彼得說,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行善是我們的責任,也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對於有困難的人,要施捨錢財,賙濟貧窮,對於弱勢的團體或族群,更要施予關懷。講愛心也講求紀律,因為愛是不加害與人,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所有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因著愛更要凡事守規矩,遵守團體的規範。

  一個社會或團體的文化與該社會或團體的核心價值有關,什麼是價值?價值是怎麼形成的?價值的形成與選擇有關,大家都選擇這件東西,這件東西就成為有價值。我們的人生歷程中不斷作選擇,有時是別人或環境強逼著你作選擇,你不得不回應,律法師要耶穌作選擇誡命中哪一條是最大的?耶穌不願受人的擺佈,他有自己的選項他選擇要盡心、盡性、盡意的愛神,其次要愛人如己。

  他把「愛」當作他的核心價值,他認為「愛神」和「愛人」是最有價值的,如果這是耶穌的價值,當然也是教會和神學院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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