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10, 2009

冠冕上的明珠──梅翰生校長基督教教育的理念與實踐

吳昶興/本院學術發展中心主任暨專任教師

前言

一位好學生,往往來自一間優良學校的陶塑;一間優良的學校,往往也來自一位優秀校長有為的帶領,優秀有為的校長能帶領學校具有良好的競爭力,又能幫助學生認真思考自己的生涯規劃,將所學貢獻社會國家。筆者所認識的教會長輩梅翰生,就是這樣一位優秀的校長,長年在衛理公會安素堂聚會,是教會弟兄姊妹眼中的楷模,也是教育界有口皆碑的教育家。梅翰生在1961年進入衛理女中服務,1975年從陳紀彝手上接任第二任校長,一生有三十六年奉獻給衛理女中,使這所學校成為台北最優秀的女子中學之一,在社會上享有極高的聲譽。

梅翰生在其回憶錄《恩典中的歲月》說:「在教育政策如何改變,社會道德標準如何不確定的環境中,衛理的基本精神是不動搖的,這樣我們才配稱為冠冕上的明珠。」她秉持著堅定的基督信仰,帶領這所學校經過風雨飄搖的年代,使衛理女中成為奪目燦爛的明珠。外界應該頗為好奇梅翰生的成長背景,以及她的信仰如何得到塑造與培養,並且如何融入她的教育理念,筆者特此撰文介紹這位基督徒教育家。

家庭與成長背景

梅翰生出生於1 9 2 6 年農曆2 月17日,換算國曆是3月30日。父親梅浩然牧師(1893-1963)在1917年聽了美國基督教復初會( Evangelical Reformed Church)韓理生牧師(Rev. Hanrichson)的佈道信主,隔年聖誕節受洗,並且進一步得到復初會的栽培,在1924年畢業於兩湖協和神學院,差會派他至湖南臨湘縣桃林鎮福音堂牧會。母親李寶蓀(1891-?)在差會安排下,去岳陽的培德女校唸書,成為父親梅浩然牧師的得力助手,在教會成立婦女班,教識字與家
庭的保健常識。因此梅翰生自幼即在牧師家庭成長。

梅翰生排行老三, 上有大姊湘廉( 1 9 1 3 - 2 0 0 5 ) 、長兄可望( 1 9 1 9 - ) , 下有大妹水生
(1928-)、小妹晴生(1933-),姊弟兄妹中,梅可望最為傑出,是台灣教育界知名人士,曾擔任中央警官學校教育長、校長,並在1978年至1992年擔任東海大學校長。梅翰生在教育界的成就,相較梅可望亦不遑多讓。梅浩然牧師除擔任桃林福音堂牧職外,也擔任過群英小學校長及湖濱高農校牧,梅家的家風開明自由,父親極為重視子女的教育,他曾對梅翰生說:「我不能像富有人家的父親為你準備許多嫁妝,但我盡力供你讀書,你如果好好的讀書,就是你的嫁妝了。」

美國復初會在1 9 0 0年來到開始在岳陽辦理湖濱高級中學、貞信女子初中及附屬小學和普濟醫院,接著又辦桃湖小學(後改名群英小學),及建立教會。梅翰生自幼即長所唸的學校都與復初會有著深切的關係,先後讀了群英小學、貞信女中、貞德女中、福湘女中,教會學校的教育方式
和內容不知不覺影響了她日後的教育理念,並且也累積了服事教會的經驗。

從事教育工作

1 9 4 5年梅翰生在重慶參加中央大學入學考試,以第三名成績錄取,如願進入了教育系。1948年下半,國共內戰,國民政府軍處處吃敗仗,各校提前放寒假,許多要好的男女學生決定結婚一起逃難,梅翰生也是其中之一,輾轉到了廣州借讀中山大學完成學業,然後在1949年8月隨著陸軍
參謀學校的船艦來到台灣。

梅翰生從小離家,中間只有一次回到家,是在進入中央大學一年後回鄉,那年她二十歲,但在戰火中的流亡生活,已經給了她不同於常人的人生閱歷和經驗,這些經驗對她後來在衛理女中的任教與擔任校長的工作非常有幫助。

1 9 4 9 年8 月1 5 日梅翰生來到台灣,最初有將近六年時間是當家庭主婦,在家養育小孩。1955年10月3日應省立台北女子師範附屬小學校長柳子德之邀,柳校長亦是中央大學教育系畢業,有人向她推薦梅翰生,梅就去了這所小學教書並擔任教務主任。在女師附小的四年半算是養成期,梅翰生累積了有關教育行政的經驗,也學習了與人相處之道。1960年2月,教育廳長劉真轉調梅翰生至龍安國小接任校長,龍安國小的老師臥虎藏龍,校長並不易做,十一年間就更換了十位校長。梅翰生以「誠能感人」的態度待人,處理校務保持就事論事、客觀、公平的原則,使校內氣氛趨於和諧和合作。

沒料到在這個時候,曾擔任漢口女青年會總幹事及戰時兒童保育會總幹事的陳紀彝(19 0 1 - 19 9 0),受蔣宋美齡之命及大陸近二十間女子教會學校的期待,在1961年5月負責創辦衛理女中,親邀梅翰生至衛理女中任教及行政工作,在百般爭扎下,終於接受此一重任。最初梅翰生是負責
教導主任(教務及訓導)的工作,一直做到1963年7月,然後接任一年的訓導主任,在1964年8月轉任教務主任工作一直到陳紀彝校長在1975年退休止,然後在這年承接校長的棒子。從這個經歷來看,梅翰生的人品與能力深受陳紀彝的器重與信賴,而她待人以誠,處事公正客觀,接掌校長一職也甚孚眾望。

接任衛理女中校長

衛理女中的校訓是「明德衛理」,這是在梅翰生擔任教導主任時,負責主持開會所訂立的校訓。當時董事會曾提了若干四個字的校訓,梅翰生喜歡的是「修己安人」,但經過大家討論最後選出來的是:「明德衛理」,然後由董事會拍板定案。「明德」來自《大學》,「衛理」的諧音是記念衛理公會的奠基者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2),另外字面上亦有「衛護真理」之意,希望代代學子皆能明白真理、衛護真理。梅翰生的教育理念大致結合「修己安人」與「衛護真理」這兩方面。

1975年8月31日梅翰生正式接受董事會之命接任校長的職務,當時曾國藩的曾孫女曾寶蓀女士(1893-1978)擔任衛理女中董事有十四年,特別在教育理念給予梅翰生訓勉,然後董事會給她兩件任務:第一,學校所有的經常費用必須自籌,不可向董事會借貸;第二,校長須盡力儘速提
高教職員工薪水,趕上公立學校的待遇。以當時衛理女中全校十七班,學生七百七十人,所收學雜費也僅勉強渡過。在當年,衛理女中教職員工的薪水約為公立學校的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而已。

陳紀彝校長任內,學校是在草創經營的時代,整個大環境也不太富裕,當時所延聘的教職員待遇也低於一般水平,但由於衛理女中是在培養具有基督化生活之女子,眾人雖委曲,也折服於陳校長的犧牲奉獻。梅校長接手校長後,有一些作法上的改變,她考慮用人不單為基督教信仰犧牲奉獻,也要有一些較為人性化的考量。她用「體會民間疾苦」一說,以基督的愛心理解教職員的艱難,以三階段的辦法解決學校發展的困難。

第一階段,頭五年內先把衛理女中經濟基礎打穩,開始為老師設立福利制度。首先開始規劃教職員工的生病、生育、結婚、喪葬皆有補助費;以及代付老師在校用餐的伙食費;鼓勵教職員工的女兒就讀本校免學雜費及住宿費、工友子女更免伙食費,還為工友孩子做一套制服;改善及增建教職員眷舍及單身女教職員宿舍;規劃教職員退休制度,因當時政府尚無私立學校退輔制度。上述各項規劃,使教職員無後顧之憂,亦能安心工作。

第二階段,她想辦法讓老師可以出國進修,爭取美國衛理公會十字軍獎學金來支持老師出國進修,師資的再教育與提升,受惠的不僅老師,學生更能得到較好的教學內容。

第三階段,她從教會「分享」的觀念,突破種種困難,首創鼓勵學生在暑假期間出國遊學且由老師領隊,在美國家庭住宿,學習英文及增加國際觀,老師隨隊既可照顧學生安全,在出國旅遊尚不容易的年代,也讓老師有出國的機會。等到學校經費較為寬裕以後,便以結餘經費設立資深教職員出國考察制度,以及由學校付費,鼓勵老師進修,讓教職員常保年輕的精神,甚至連工友也有出國的機會。梅翰生還從信仰中「百節各按其職」有關於分工的觀念,設立「住校處」,因衛理女中為住校制,課後及宿舍生活的經營管理非常重要,平日校長、主任、導師工作已非常繁重,若是學生課後及宿舍的生活有專責單位負責,可減輕每位老師的負荷,也能強化輔導的品質。設立「住校處」,其下有主任及多位輔導老師承接關心輔導的工作,使課後輔導做的更加徹底。

更新與發展

梅翰生將她個人真誠善良的特質,發揮到極致,對老師、職員總是關懷備至的態度,更加凝聚大家對學校的向心力。梅翰生自己也是三個小孩的母親,更加能體會有家庭、有小孩的教職員的生活壓力與經濟上的需要,因此如何改善老師教書背後的經濟重擔,給予適當的獎勵以鼓勵老師的士氣,這一連串的措施,將衛理女中帶進另一個新的里程碑。

梅翰生才接掌校長一年後,就榮獲台北市教育局首創全市二十三所公私立高級中學五項評鑑優等的殊榮,衛理女中更是唯一五項均獲優等的學校。衛理女中高中部過去都是單獨招生,1977年衛理女中受邀進入北區私中聯招會,大家公推衛理女中擔任「命題製卷組」,面對數萬名考生,這項工作負有很大的社會責任。衛理女中臨危授命,指揮若定,一連三年都將這項工作做得面面俱到。衛理女中辦學認真,為社會肯定,教育局多次鼓勵增班。台北市教育局在1979、1980年釋出經費供合乎條件的私校低利貸款興建校舍,最高額三百萬元,但必須在兩年內還清。梅校長把握機會進行校園增建的計劃,建造幾間面積較大的教室,使未來國一、高一能容納每班五十五位學生,這些計劃在1984年增班後,不但使學校經費足夠使用,也能準時還清所有貸款,還有能力增加教職員工待遇,實在功不可沒。

梅翰生又在董事會的支援下,興建了三棟共十二戶的教職員宿舍,拓建丙種眷舍廚房,調整單身宿舍及加蓋工友宿舍,翻修運動場跑道,設立校園遊戲器具,改善廚房工具,甚至在她退休前興建綜合大樓,以滿足學校各方面的需要。在這當中,梅翰生最為津津樂道的建設,就是將學生宿舍從過去燒煤炭的熱水設備改為進口的鍋爐,這對校內及社區環境的衛生以及節省人力都是很大的改革。當年只有500個學生的學校,發展成為1200人的學校。

全人教育理念

梅翰生對學生的管理,承襲了前校長陳紀彝時代的作法,以實施生活的教育要求全體學生住校,並加上1971年魏恩德(Jeanette A. Williams)所發展的輔導工作。梅翰生極為看重學生全人的發展與健康,即學生的心理、身體以及靈性的健康,她在四十四週年(2004)的校慶講辭說:

  ……學生是有思想、感覺、感情、有血有肉的人,不是機器,學校也不是軍隊,學生在校園内應該認真地學習,需要快樂的生活……校規中不能吃零食,學生的伙食就要辦好。隨著生活水準提高,起初的兩菜一湯一水果似乎太簡單,進步到三菜一湯一水果,再增加為四菜一湯一水果。菜的品質、口味,也改進了不少……

  國一的孩子,一天二十四小時在校,課餘時間不可能只做功課、上圖書館或打球,因此在校園內設置了幾處翹翹板、搖椅、浪船。三、五好友在一起玩樂,延續一點兒時的情趣。並且在撤除英聽教室後,利用那處空間,鋪了地板,購置了些美觀的坐墊,增添音響和漫畫書,改裝成休
閒中心……

  許多為學生所作的設想,基於一個理念: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神創造「唯一且獨特」的個體,我們要尊重她、愛護她。孩子在衛理,就是衛理大家庭的一份子,我們看重她在衛理的表現,不在乎她的家庭背景,每個孩子的學習機會,發展的機會平等,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各自努力向前。

  有少數科目依能力或興趣分組教學,目的是希望學習慢的孩子不被忽略,神給每個人的恩賜,包括才能、智慧、個性不同,每一種恩賜都有用,可以成就自己,也能成全別人,希望每個衛理人都學習到合群、合作,尊重他人,誠實地做好自己,也誠懇地對待他人。我最不喜歡有人
以「衛理是貴族學校」來恭維我們,我必定清楚解釋:「衛理人不是奢侈的貴族,而是内心高貴的族群」。

  這段演講總括了梅翰生畢生的治校精神,囊括了她教育的理念及實踐,處處充滿了基督教信仰的精髓。梅翰生對每個人充滿了基督之愛,且一視同仁,沒有貴賤之分。

  梅翰生的教育理念是以學生為主體,認為每一個學生都是上帝託付給她們的,每個人都是上帝所創造,上帝不僅尊重我們,也愛每一個人,所以在衛理女中治校的過程,她採取尊重學生、愛學生為原則,不管她的功課好不好,只要這個學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就有她的價值,每個人有不
同的恩賜,都是可貴的,像是藝術才華、領導才能、誠實可靠、溫柔體貼、樂於服務等。因為有這樣的理念,所以老師都儘量找出她的長處,鼓勵她、幫助她、尊重她、愛護她。當學生感到師長都愛她,她會覺得自己是一個很有價值的人,因此比較有信心,不會妄自菲薄,因為她得到了
愛,表現也會不一樣,懂得自尊、自愛也尊重他人。透過這樣的教育理念,使得衛理女中的學生在受教的養成中,自然散發出一股高雅的氣質,正如梅翰生所說,她們是內心高貴的族群。雖然有些學生來自非常富裕的家庭,但是衛理女中並沒有拒絕任何一個合乎學校要求的清寒學生,不能因為衛理女中有些學生及其家長較一般人富裕,就視這所學校為貴族學校。

  基督教教育是衛理女中自創校以來的核心價值,透過教科書以外的活動,帶出聖經與信仰的道理。從陳紀彝時代開始,學校即有崇拜與團契、晚禱、夕陽崇拜、青年團契、聖誕聚會與佈道大會等。1964年成立基督教事工委員會,由七位有經驗且愛主的基督徒教員擔任委員主理一切基
督教活動。1967年增設小小祈禱室,希望師生隨時可入內安靜祈禱,1971年設有校牧室,由衛理公會的牧師兼任校牧,協助推展基督教的教育事工。

  梅翰生延續了陳紀彝的基督教教育事工,發展上越來越具規模,其組織架構有三:校牧、宗教室、基督教教育委員會。校牧是宗教老師與基督教教育委員會的顧問,宗教老師負責執行各項宗教教育事工,基督教教育委員由校長、校牧、宗教老師及各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此外,另請基督徒老師為委員,討論及決定學校宗教活動及特別節日活動的推行;聯繫彼此關係的有「教職員團契」、「高中團契」、「國中團契」,各團契有自己的聚會。每週還有一些固定的聚會,包括團體活動,在每週三下午最後一節全校學生集會,由宗教室規劃內容藉以傳揚福音。上學期的目標在引導學生從各種學科角度認識基督信仰的本質,下學期則是藉著各行各業基督徒的見證,使學生看見信仰的真實。「學生查經班」則是依學生靈命需要,分慕道與門徒栽培兩種,前者
以查考耶穌生平與基要真理為主,後者著重在聖經紮根、生活造就與獻身隨主。每年十月初佈道會後,依決志願意追求福音學生的意願,在課餘的時間而有慕道班;已信主的學生自願參加的門徒栽培小組,因學生功課很多,各年級甚至各班的課餘時間不盡相同,因此每個小組的學生大多二、三人,宗教老師及願帶領小組的基督徒老師都樂意配合學生的需要。

  除了學生的信仰活動外,亦顧及教師的需要,設有教師禱告會及教師團契、有少數熱心的基督徒學生在時間許可下,可邀約同學參與班級禱告小組,宗教老師常被邀請參加。每年的特別聚會,有開學佈道會、校慶感恩禮拜、畢業感恩禮拜、愛心月活動、聖誕睦鄰活動、衛理新村感恩節茶會、教師擴大福音聚會等,目的是用各樣的方法傳福音。

  衛理女中的基督教教育對學生的幫助,在於使學生能真正思考生命的意義,進而思考自己未來的生涯規劃,找出自己真正的興趣。這也是衛理女中強調五育之外,還要加上「靈育」培養的教育哲學。衛理女中並不是一所神學院,對於信仰的歸依不用強迫的方式,無論是教職員或學生都是從生活教育著手,再以基督教的精神行事,來感化人格。雖然衛理女中的誕生來自宗教的目的,但亦沒有忽略對社會的貢獻,更將基督信仰的價值注入時代的需要。

結論

  早年任教於衛理女中的魏恩德宣教士說,衛理女中給人很強烈的印象就是她是一所很另類的中學,因為她以基督教的信仰精神為根基,委身於全人的教育,還要經過升學考試的篩選,才能進入下一個階段的學習。這種辦學的模式與哲學竟會讓台灣的家長放心,把女兒的前途交給衛理女中,全是因為她有良好的競爭力,能與台灣最優秀的中學並駕齊驅,也因為受過基督教信仰的薰陶,學生大多能認真思考自己的生涯規劃,選擇合適的大學及科系,然後她們可以興奮喜樂的進入理想的學校,更貼近了學生所追求的人生目標。其實衛理女中辦學的理念,在過去大陸就曾實施了,也產生許多舉國聞名的領導人物。中華民國婦聯會副總幹事汲宇荷,她是衛理女中第二屆的校友,她說:「每次想到衛理,就會想到陳紀彝校長、梅翰生校長,因為她們已經成了學校的精神象徵。」

  在衛理女中的教育裡看到基督教信仰的傳統與象徵,這樣的傳統與象徵以基督信仰更新轉變,繼續活化在校長與老師的身上,不管是陳紀彝還是梅翰生,他們以身做則,身教言教並重,把信仰活出來,並具體的真正實踐在學校各方面,成為學生可學習的典範。這樣的典範又強化了彼此信任的基礎,因此學生在學習中得到自我與生命的肯定,在成長中得到老師、學長的照顧與愛護,彼此相互尊重,使得學生的身心成長更加堅韌,也因此得以在台灣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在學業上有所斬獲,也同時具有優雅的人文氣息。

  1997年7月31日梅翰生卸下衛理女中校長一職退休,但她並沒有停下她的人生,仍然發揮「餘熱」,在衛理公會總會做幫忙與聯繫的工作;在東吳大學教授「教育行政」;擔任華興中小學董事、協助基督徒老師及聖經課;擔任喬治高職董事長;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董事長等,已經八十四歲的她,仍然以單純的信心仰望上帝的恩典,將她的生命全然獻給主用。

主要參考資料
1. 梅浩然,《七十年回憶錄》。台北:自印本,1962。
2. 梅翰生,《恩典中的歲月:梅翰生回憶錄》。台北:自印本,2006。
3. 梅可望,《從憂患中走來:梅可望回憶錄》。台北:天下遠見,1998。
4. 衛理女中,《衛理女子中學創校四十週年特刊》。台北:衛理女中,2000。
5. 衛理女中, 《衛理女子中學創校四十五週年特刊》。台北:衛理女中,2005。
6. 陳青之, 《中國教育史》。台北:商務,1973。
7. 汪知亭, 《台灣教育史料新編》。台北:商務,1978。
8. 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台灣香港臨時年議會會議錄及年鑑》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第七屆。
9. 曾寶蓀,《曾寶蓀回憶錄》。香港:基督教文藝,1970。
10. 梅翰生主編,《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在台設教50週年特刊》。台北:衛理公會,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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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1月 26, 2009

我的一生在神的手中


張毓君/基督教研究碩士三年級

回到神面前

  三十而立,應是人生目標清楚、光明燦爛、前途無量;然而,對我來說,却是一片混亂、黑暗慘澹、渺無希望。也因為如此,我終於回到上帝面前,將自己的生命完全交給祂,不再信任自己。

  從小信主的我,是一個很喜歡到教會的孩子,因為在那裏有牧者、傳道人、輔導、神學生、長輩、同伴……等關心和接納我。所以,大約在高中時,便願意將自己奉獻給神,為神所用。照理說來,我應是蒙福的走上傳道人之路才對。事實上,我選擇了另一條路,是一條屬於自己的路。我會走上此路之因,乃是個性使然。我是個很有主見和想法的人,這樣的性格,是很難受教、也令人不敢領教。

  自從我將自己獻上給神之後,那份感動隱約持續都在,甚至與人談話過程中,我居然脫口而出偉大却不知怎麼做的心願──希望有一天可以「蓋孤兒院」。不過,我仍是沒有積極專心求問神未來之路,反而是忙著自己的升學、唸書;畢業後,找工作、上班,賺錢、花錢;也不忘談戀愛、交男朋友,等著結婚。對我而言,在這段長達十多年的日子裡,神只是我有求必須要應,做錯事、犯了罪也一定要原諒我的「好神」。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兒童主日學的事奉始終是我心中的最愛。不料,就在一切都看似滿意時,工作、感情竟一一在我的盤算中竟然落空。這樣的雙重打擊正是我三十歲。在我最傷心、無助、羞愧的時候,聽到聖靈的微小聲音:「回來吧,重新來過!」短短的一句話,讓我不知所措的心,安定了下來,並帶著殘破不堪的自己回到神面前。

走神的路

  當我在神的愛中得了安慰,便決定不走自己的路,再一次將自己獻上,真真實實的把一生全然交在祂手中。從那時起,聖靈開始引導我走上真正的屬靈之路,而不是血氣之路;並且,神為著我的生活,預備一份超過我所求所想的工作。不久,更是領受一生的呼召,原來就是我忘了、神却沒忘的年少心願──「蓋孤兒院」。

  不過,在滿心歡喜接受呼召之後,神反倒是花了約五年的時間來醫治我受傷的心靈。在這五年裡,我是在「喜樂交織痛苦」中度過。「痛苦」則因這醫治不光是情緒、原生家庭等問題,更且是個性、習慣、生命的老我拆毀。「喜樂」則是我的全人發展──與神、與人、與物、與己,越來越健康、越來越正面與積極。

  另外,神亦透過幾方面的學習來重建我的思想和態度,如:工作方面,我一直以為領受異象,便可以放下一切報考神學院,當個全職的神學生,專心在神聖使命上。然而,神却將我繼續留在職場,藉由工作來磨塑我的做人做事之態度,比如:享受工作的樂趣、努力把工作做到好、有智慧的與人建立關係,最後還要滿足神所賜的工作…等。神使我明白,正確的工作態度乃是事奉成功之重要關鍵。故此,神提醒我別老是想著呼召的偉大,而忽略了做人做事的基本功。婚姻方面,神讓我領悟,女人並非以找到好丈夫為人生目標,而是在單身時享受與祂的親密關係。這意思乃是次序的問題,次序對了,才有真幸福可言…。事奉方面,神教導我就是專心做好祂所量的,按著心中的純正、手中的巧妙來牧養羊群。神更告誡我,不可好高鶩遠,凡在小事上有忠心,才有大事可言…。

蓋孤兒院的呼召

  在心靈醫治、生命更新的同時,神也在專業的知識上提升我。當我瞭解自己的呼召是「蓋孤兒院」後,我便試著站在呼召上,向神求所需的裝備和訓練。首先我期待接受完整的兒童主日學師資訓練,並且要有結業證書。結果,神果真在學校的推廣教育中心及中國主日學會開辦一系列完備的兒童主日學師資訓練課程,我總共花了約五年的時間達成全部課程。

  其次,在期間,我突然感動需要學習兒童輔導。所以,我又向神開口禱告,沒多久,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舉辦第一屆兒童輔導人員研習班及進階班。當然,我沒有缺席,且都一一上完課程。最後,我亦趁著這波的學習動力,把積欠已久的長老教會總會教育中心的主日學師範課程函授學校之作業相繼完畢。總而言之,經過上述全面的裝備和訓練,提供我在兒童事奉上有相當大的助益,不僅整合所知所學,亦再次調整、修正事奉兒童的方法和態度。順道一提,我每拿到一張結業證書,居然百感交集的流下眼淚、雙手捧著獻給神,對祂說:「謝謝祢,我完成了學習,求祢悅納,也繼續使用我。」

  在兒主師訓的三年後,我非常想讀神學院,渴望接受精深、齊備的神學教育。我向神禱告,對祂說:「可否為我預備一所可以邊修課邊工作、不用教會實習、不用住校、但又有學位的神學院。」過了半年,我便看到學校基督教研究碩士班的簡章,那時的我簡直是訝異到不行,因為打從我為兒主師訓、兒童輔導禱告開始,到讀神學院,祂都應允我所開出的每一個條件。這著實讓我徹底了解什麼是恩寵、什麼是有求必應、什麼是神的同在。更甚者,在我順利的考上神學院之後,恩典沒有停止過,三年來的學費和筆記型電腦,都一併供應到底。神願意成全我唸神學院,不是只滿足我的條件而已,事實上是有極大用意,上帝祂希望我能為著呼召而成為一名優質的事奉者。

一生在神手中

  這三年來,神果然經由老師們的教導和鼓勵,協助我逐漸成為祂心中的所是。此外,老師們也輔助我正確的看見自己的潛能和恩賜,更是解開我的屬靈生命及事奉的盲點與迷思,使我的屬靈視野的廣度和事奉的深度可以不斷地突破、提昇。在學校結識的同學們,除了扶助我適應繁重的課業之外,他們的生命見證、事奉經驗更是成為我最佳的學習榜樣。

  每當我回頭細數神的恩典時,常常感動不已、稱謝不停,並且發現我的「三十而立」,竟因神而逆轉了,從一片混亂、黑暗慘澹、渺無希望,轉為目標清楚、光明燦爛、前途無量之美好人生。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的一生在神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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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山舉目


程景佩/基督教研究碩士三年級

信主之前

自懂事以來,就以為是最幸福的孩子,父母相愛,有房有車,讀的又是貴族學校。但編織的好景卻在國一的那年,母親因車禍驟然過世,父親經商遇見瓶頸而一夕瓦解。我和弟弟從此過著寄宿親戚家的生活,爸爸雖然極力彌補我們失去媽媽的缺憾,但內心深層的孤單無助,以及面臨青春期的複雜多變,這樣的陰霾卻是怎麼也揮不去。

  畢業後在醫院擔任臨床護理工作,同事間相處愉快,上司更是賞賜重用,也有很好的發展性,生活雖被忙碌充填,但內心卻有著無法形容的孤獨;在人群之中,心裡卻渴望有更深的歸屬;感覺堅強獨立,但找尋不到可以倚靠停歇的處所。我選擇用亮麗的外衣層層包裹,封閉自己的內心避免受到傷害。還記得有一年的聖誕節,我一個人開著車子,漫無目的地亂逛,絢爛的街景吸引不了我,熱鬧的宴會也已經不能提升快樂,問著自己,這就是人生嗎?

在困境中與神相遇

  認識了先生以後,他帶領我遇見了愛我的耶穌。進入到教會生活裡,我真實經歷了真神以及弟兄姐妹的愛,從慕道、受洗、委身進而開始司琴的服事,在這個屬靈的家庭中我找到了歸屬。整個歷程幫助我更貼近神愛人的心懷意念,使我可以對神、對人敞開胸懷,尤其與他人不斷互動的過程中,增添我更多的人生閱歷。疼惜我的父親在多年前因癌症過世,傷痛的記憶曾再一次被提起,覺得自己像個孤兒。在一次的敬拜與禱告中,詩篇八十四篇的美好與應許讓我明白,阿爸父神的愛永不離開,祂的愛豐盛無窮盡;耶穌的寶血能醫治我的傷痛,祂使我的心靈得滿足,不再被過去的經歷帶入愁苦的牢籠「雖經過流淚谷,祢要叫這谷變為泉源之地,蓋滿秋雨之福」。每當從痛苦中站立起來,並在其中找到神的美善、純淨、平安和亮光時,信靠祂的心就跟著增加。神在其中與我相遇,祂不只使我完全,也給了我更多的愛心去安慰受苦的人,祂讓我知道我的價值,遠超過任何人的眼目與評論。

  感謝主耶穌的醫治,祂使我不被過去的傷痛捉住,祂使我學會用正面的思維以及情緒去面對一切,能在基督耶穌裡得勝,能真正擁有祂所賜的平安喜樂。

進入神學院

  感謝神賜給我一個具「非凡價值」的禮物,那就是一對願意傾聽的耳和同感他人痛苦的心。我可以在教會服事神、服事人,都是因為耶穌在十架上為我所成就的。我深刻明白己的有限與不足,在教會牧師的鼓勵以及先生的全力支持下,並經歷不斷的禱告和呼求中,我看見神在我生命中美好的計劃。記得神學院入學口試的時候,譚牧師問我為什麼要來進修,我未加思索地回答「因為我要更認識神,要更清楚地用神的話語來安慰人,因為唯有仰望天上的力量才能得平安。」感謝主在祂的話語中賜下許多使人成長的潛力,不論我有甚麼需要,其中的真理與智慧將適時觸摸我的生命以及他人的生命。從祂得到力量去安慰、鼓勵身處憂愁患難中的人。

  進入神學院後有許多事真是不得不提,簡直是帥呆了!在教會、家庭當中,我總是不斷訴說神學院中學習的美好,師長們博學卻是謙卑的榜樣令人折服,也願意不斷地鼓勵與支持神學教育,而同學們委身基督,選擇倚靠神的能力與帶領,同樣令我感動。雖然在工作、家庭、學習的過程中總覺得時間不太夠用,但內心卻滿溢著喜樂!

  我的能力不是從學歷、經驗、外表或財力而來,唯有單單從神而來的力量讓我勝過軟弱與傷痛,得以喜樂地抬頭並勇敢站立。祂用愛的翅膀承托我,給我新的力量與勇氣,讓我如鷹展翅上騰,自由地飛翔。我喜愛大聲地宣告說:「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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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周阮郇瑤師母:浸信會女傳道之光



吳昶興/本院學術發展中心主任與專任老師

註:本文之完成,特此向周阮郇瑤師母之弟阮郇標醫生(旅居波士頓紐頓鎮)、前女傳道會執行幹事倪栗愛華傳道、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婦女部主任蔡麗敏傳道、懷恩堂俞壽平傳道、周聯華辦公室陳芝熙姊妹等人致謝,阮醫生提供了周師母基本的家史資料;倪栗傳道仔細看完本文並給予意見和指正;蔡傳道、俞傳道對於文中有關台灣女傳道聯會的若干歷史,提出了指正;陳姊妹在本文寫作過程,提供了許多的協助。

  周阮郇瑤師母,浙江寧波人,生於1919年2月5日,家庭乃寧波基督教世家,家裡有七姊妹郇恩、郇惠、郇慶、郇賚、郇珍、郇瑤、郇貴和兩個弟弟郇標、郇光,么弟郇光為繼母所生,周師母排行第六。

  周師母的家世與中國基督教領袖素有淵源,其外曾祖父沈恩德(1875按立為會吏,卒於1899),原籍福建,後遷至寧波,少年時歸主一生服務基督教會,為寧波聖公會教會第一任牧師。外祖父沈載琛(再生,1861-1940)於1870年入讀英國聖公會來鄞(寧波)於城中莊橋頭旁所設三層樓義塾(後改為三一書院),與其弟沈載琳(再靈,1863-1900)為第一批學生之一,自幼讀至高等神學卒業(1885),後即被封為助士、牧師與教師等身份,並在書院擔任校長,執教有三十二年之久。沈載琛於1918年10月2日在上海救主堂封為主教,乃華人第一位封立的聖公會主教,負責浙江省教區。

  父親阮文友牧師,慈溪慈北人,中華聖公會牧師,為外祖父沈載琛的得意門生,卒業於三一書院,畢業後亦任教於三一書院,後來為三一書院庶務長,1927年夏,為學生購米去江東,染霍亂病而逝。母親沈望允(1890-1923)為寧波仁德女校畢業,畢業後任教於該校,後為校監、校長,惜早逝。父後娶沈梅娟為繼弦,沈梅娟與沈望允同學,亦任教於仁德女校,嫁阮文友後,為仁德女校校監,後遷居上海,在知名紅房子婦產科醫院任職總務主任。小舅沈嗣良(1897-1967)為一著名體育活動家,曾帶領短跑名將劉長春參加第十屆奧運會,亦是上海聖約翰大學第一任華人校長(1941-1947),對中國的體育以及基督教教育極有貢獻。

  周阮郇瑤師母先後讀了英國聖公會所辦的寧波仁德女校、上海聖瑪利亞女子中學,浸會所辦的上海滬江大學,1944年大學畢業後受聘擔任滬江大學的圖書館員。她和周聯華牧師在學校相識,他們的屬靈老師同是高樂民教士(Inabelle Coleman, 1898-1959),高教士在滬江大學擔任英文老師,成了他們的介紹人。周師母在1946年在滬江大學內的禮拜堂受浸,隔年1947年7月29日即與周聯華牧師在聖公會的上海國際禮拜堂結婚。婚後育有三子求國、求義、求德,分別出生於1951、1954和1957年,長子、次子在美國出生,么兒於台灣出生。

  1946年浸信會全國性的神學院「中華浸會神學院」在上海復院,柯理培牧師(Charles L. Culpepper, Sr. 1895-1986)被推選為代理院長。高教士欣賞這對年輕夫妻的才幹,推薦這對夫婦赴美接受神學院的裝備,但周牧師認為他們應該讀自己的中華浸會神學院,於是周師母和周牧師雙雙在1948年入讀神學院,周師母同時在神學院的圖書館工作。但好景不常,國共爆發內戰,解放軍節節進逼,神學院在1949年2月決定送周聯華與周阮郇瑤赴美深造。1949年4月12解放軍橫渡長江,柯理培判斷形勢險峻不宜久留上海,放棄了神學院,隨後離滬到香港。

  周師母與周牧師是在美國肯塔基州路易斯市(Louisville, Kentucky)的南方浸信會神學院(Southern Baptist Seminary)深造。周師母主修宗教教育,於1951年畢業;周牧師則攻讀神學博士學位,主修新約,在周牧師還未完成學業前,周師母則留在學校圖書館工作,直到周牧師於1954年8月完成其博士學位,這幾年間使她有更多圖書館的實務經驗。

  周師母與周牧師在畢業後,雖然有美國的教職等著他們,但他們還是決定服務華人教會與信徒,1954年8月15日回到台灣,一同在台灣浸信會神學院擔任教職,隔年九月他們亦接下1953年12月27日創立的浸信會懷恩堂的牧養工作。

  懷恩堂是周師母與周牧師的屬靈長輩高教士、李夏蘭(Ola Lea, 1892-1978)和吳友芬(Josephine Ward, 1897-1985)這幾位女宣教士所創,周師母等人協助高教士推展教育與婦女工作。周師母與周牧師在懷恩堂全職事奉有四十年之久,將懷恩堂從原來七、八十人,且以英語崇拜為主的教會,發展成為具有華人特色的、人數接近兩千人的大教會。

  周師母雖不是圖書館系科班出生,但長期在學校的圖書館工作,具有實際工作的經驗,她來台灣浸信會神學院以後,就接掌神學院圖書館館長一職,一做就是十八年。原有圖書館的規模很小,僅有五百冊的藏書量,但在她手裡,圖書館漸具規模,藏書增加到一萬零五百多冊,周師母為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圖書館奠下紮實的基礎,之後將工作移至宣教士費琳教士(Linda Phillip)的手中,費教士每每稱讚周師母當年所打下的根基。

  周師母除了在神學院教授宗教教育方面的課程,與擔任圖書館的工作之外,她還有一個重要的事工,就是發展台灣浸信會的女傳道會。

  浸信會在台灣的第一個女傳道會是在仁愛堂,成立於1950年3月,次年10月高雄浸信會女傳道會繼之成立,此後嘉義浸信會(1952年4月)、新竹樹林頭浸信會(1952年4月)、廈門街浸信會(1952年7月)、基隆浸信會(1952年9月)、台中浸信會(1952年12月)、浸信會真光堂(1953年5月)、板橋浸信會(1953)、彰化浸信會(1953)、浸信會懷恩堂(1953年8月)、台南浸信會(1953年11月)、台中水湳浸信會(1954年2月)等女傳道會相繼成立,至1956年已有將近二十個女傳道會成立。

  早年,這些女傳道會並沒有聯合的組織,柯藕林師母(Ola Lane Culpepper, 1896-1989)在1953年有組織各地方女傳道會聯會的構想,因為當時浸信會已經有兩百三十六位婦女代表參與在教會的婦女事工。於是浸信會女傳道會先以台北為主,在1954年4月4日成立了「台北浸信會女傳道會聯會」,柯師母為會長,王盛鍾慶為副會長,成員為台北各浸信會女傳道會會友,以實行主的吩咐,互相勉勵,使婦女更認識女傳道會工作的重要性。1956年9月在台中召開全省浸聯會時,設立「女傳道委員會」,1958年7月15日舉行第一次聯合聚會,1959年7月的聯合聚會中,決定成立了全國浸信會女傳道會聯會(Taiwan Woman’s Missionary Union),並訂定女傳道會聯會會章,當時柯師母認為時機猶未成熟,反對當年成立,但大會表決通過議案,柯師母立即放棄己見,轉而全力支持女聯會的工作,周阮郇瑤師母被推選為女聯會第一任會長,柯藕林師母為執行幹事。女聯會的宗旨為促進及研究國內外傳道事工,並勉勵靈命長進、家庭歸主、傳道服務,履行管家職務,及輔導訓練將來傳道人材,標語引用《哥林多前書》三章九節「我們是與神同工的」。周師母在女傳道會早期的事工上,是柯師母最得力的助手之一,在台灣各浸信會發展婦女事工,她自己所事奉的懷恩堂亦是台灣各浸信會的典範。1961年柯藕林師母退下執行幹事一職後,由周師母接下。1964年柯師母退休,1965年聘康樂教士(Marie Conner, 1915-1995)為顧問,倪栗愛華傳道為輔助幹事,與周師母一同在女傳道會聯會服事。女傳道會聯會的會長或執行幹事皆為女聯會或出席國際會議之當然代表,周師母在執行幹事任內前後有二十年之久,1982年轉為顧問一直做到2002年,由陳黃慶雲師母接任,她所卸下的執行幹事交由倪栗愛華傳道擔任(最初一年有吳佩愛師母共同擔任)。

  台灣浸信會女傳道會聯會在周師母的帶領下,女傳道會發展興旺,至2000年時全台共有九十二個女傳道會,一百零六個地方有婦女事工,工作的類型有二十六種。女傳道會推動教會婦女參與社會工作,包括醫院、監獄、老人院、少年輔育院、學生工作、文教課程(插花班、烹飪班等)……;教會的工作則有探訪、幼兒日光會、兒童主日學、詩班,以及社區的佈道工作。
周師母長年負責女傳道會聯會的主要工作,亦肩負起懷恩堂的婦女事工,從事許多探訪及幕後的服事。由於她的參與使得丈夫的服事更美,經常在周牧師過於繁忙無法分身時,她總是在教會忠心的服事弟兄姐妹,很有效率的從事個人談道及栽培的事工。她甚至在「公元兩千年福音運動」提倡家庭福音茶會的運動,以身作則開放自己的家庭,祈能鼓勵女傳道會中的姊妹們也能為傳福音的緣故來開放家庭,進而讓姊妹未信主的丈夫也能信主,並把開放家庭的經驗分享給所有姊妹。

  浸信會懷恩堂有位姊妹徐麗珍敘述周師母對女傳道會的貢獻說:「……周師母,四十年來任勞任怨默默的在背後耕耘,她精力旺盛,忙進忙出,事事為我們著想,處處替我們服務,她是我們的大家長。近幾年大家暱稱她為我們的老母雞,因為她始終忠心耿耿的展翼保護著一群小雞。我們是有福的,神賜下如此一位師母,以漫長的時間潛移默化來引導我們,感謝主的恩典,讓我們有這麼一個使人難以忘懷美好的團契。」

  周師母帶領懷恩堂的女傳道會並非守成不變,她多方操練女傳道會婦女的靈命,增加她們的自信,訓練她們開口傳福音的勇氣,她還組織她們在教會成立詩班,以詩歌來榮耀神,在教會特別節期、婚禮、喪禮以歌聲來鼓勵安慰人。

  周師母還注意到長者的婦女,有體力不濟、耳朵重聽、出門不便、甚至有不識字的,為了突破種種困難,她為這些年老體弱的姊妹著想,除了固定禮拜二的女傳道會聚會外,還針對這群人在禮拜五上午舉行聚會,因為很多老人家到了下午體力不支,需要午睡。此外,每第二週主日崇拜在地下104教室聚會,盡量滿足年長者行動不便的需要,也滿足他們在靈性的需要。

  經過長年的事奉,周師母自己也成為一個需要被照顧的長者,她漸漸退出原有事奉的崗位,晚年得了關節炎,影響她的行動與出入,2004年又罹患帕金森氏症臥病,她深居簡出,再也不能像從前到處探訪或做教育的工作,但她堅強的信仰仍不時的鼓勵身邊的朋友、信徒。在2009年9月22日上午她因身體不適,請周牧師趕回去身邊,她很安寧,但氣息微弱,下午四時十分安息主懷,息了地上的勞苦,在世旅居九十載。周師母生前對教會婦女事工的關懷與發展,建立了姊妹在教會與社會重要的角色,她所留下美好的榜樣與身影將永遠活在每個人的心中。

參考資料

1.沈繼恩,《沈公恩德之家史》,自印本。

2.《沈載琛遺囑》,1936年。

3.基督教浸信會聯會,《守望雙月刊》第一卷第一期,1955/10/16。

4.基督教浸信會懷恩堂,《浸信會懷恩堂四十週年堂慶紀念集》,1993年。

5.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婦女部,《女傳道會年刊》,1960-2000年。

6.周聯華,《周聯華回憶錄》,台北:聯合文學,1994年。

7.周阮郇瑤、栗愛華,《恩典的歲月:女傳道會聯會四十週年史》,影印本,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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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參孫的眼見


劉光啟/本院教務長及專任老師

註:文中原有希伯來文,因無法正常顯示,故略。

  眼睛,是一般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藉著眼睛的幫助,我們走路不致跌倒,我們可以找到尋索的目標。但除了長在臉上的眼睛外,聖經還常提到另一種「眼睛」:

眼中所見,心中所念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主耶穌在這裏將眼睛比喻作照亮全身的燈,祂提醒我們:我們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但我們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這裏的「瞭亮」與「昏花」,乍看之下似乎是在描述我們的視力:是否有2.0的視力,看物體清晰無礙;或者是有近視、散光,看東西模糊不清。但我們若看這段話的上下文,就可以知道耶穌所在乎的不是我們是否作好視力保養,祂乃是在乎我們的焦點擺在哪裏:[1]馬太福音第六章十九至二十一節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耶穌在此提醒,當我們將自己認為最重要的「財寶」擺在某處時,我們的眼會常關注那裏,我們的心也會在那裏。[2]耶穌要我們將心專注在對的位置上,並且祂在緊接著的二十四節警告我們:「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財利)。」換句話說,一旦基督徒將焦點擺在財利上,神就不再是我們的主了;而財利就變成了一尊無形的偶像,我們反倒成為事奉敬拜瑪門的人了。

士師記中的眼見

  耶穌這種將眼見/心思與行動/事奉彼此聯結的論述,也出現在舊約的士師記。士師記第二章七節至第三章六節是士師記引言的第二個部份,[3]其中的第二章十一至十九節向讀者引介了士師記「向下沉淪的惡性循環」:首先,「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11);因此,「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2:14);於是,「他們便極其痛苦 . . . 哀聲歎氣」(2:15b, 18b);最後,耶和華因他們的痛苦,「就為他們興起士師 . . . 拯救他們」(2:16, 18)。我們在三章六節之後的士師記載中,看見以色列人一再循著相同的途徑、重蹈覆轍。這樣的歷史不單是一種惡性循環,它也是一種向下沉淪的趨勢,因為士師的品格、連同神子民的屬靈生命,一代不如一代。[4]

  以上的經文中提到了神的眼見,士師記第二章十一至十三節就反複強調,所謂「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the evil in the eyes of the Lord”),就是「離棄耶和華」、並「事奉諸巴力」。很明顯地,以色列人不再奉耶和華為他們的主了,他們如今成為事奉外邦偶像的人。為什麼神的子民在神所賜與的應許之地上,有如此悖逆的行為?士師記最後的總結揭露了背後的真相:「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as for everyone, what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 he did”[5])(21:25; 參17:6; 18:1; 19:1)。所謂的「各人任意而行」,直接翻譯就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它所反映出的心理,正好像多年前台灣流行的一句廣告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當人人以自己的眼光為標準、以自己的野心為目標、以自己的慾求為滿足時,那將是一個沒有王、沒有神,[6]分崩離析的社會。很諷刺地是,當人們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時,他們實際上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參孫的所見與所不見

  在簡略地檢視了士師時代的背景後,我們現在將焦點擺在參孫這位士師身上:他到底看重什麼、在乎什麼?

  士師記第十三章一至七節提及,參孫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個神蹟,因為他的母親原本是不懷孕、不生育的。然而,當耶和華的使者向她顯現、宣告她即將懷孕生一個兒子時,神也同時要求她「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 . . . 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4-5節)。[7]換句話說,在參孫未出母腹前,就已被他的母親分別為聖。我們若對照士師記中其他士師的背景、身世,[8]參孫的出身可算是最「屬靈」的、他的前景似乎是最「大有可為」的;[9]卻不料他輕忽神的律法,一再地犯罪!參孫的境遇與他的眼見息息相關,我們可以說他是由「執迷不悟」,到「視若無睹」,以致於「有眼無珠」,最後落得「死不瞑目」。

  參孫正式出現在聖經場景與他的婚姻有關。士師記第十四章一至四節記載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裏看見一名非利士女子,他請求父母親為他娶這名女子。這段經文中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地方,很難用流利的中文表達,就是當他父母反問他:「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士14:3; 參14:7)。所謂的「因我喜悅她」,直接的翻譯就是:「因她是在我眼中看為正的」( “for she is right in my eyes”)。這種說法有點像是西方人所謂的“Mr./Miss Right”——認為眼前所見,必定是與自己天造地設、完全匹配的那位。但恐怕對參孫而言,更像時下年輕人所謂的「正點」!參孫,雖身為拿細耳人,卻無視於神對他聖潔、分別的要求,[10]而與當時其他的以色列人無異——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事實上,參孫後來也正是因為「看見」迦薩的一個妓女、又「喜愛」梭烈谷的婦人大利拉(參士16:1, 4),而犯錯連連、越陷越深。當他執迷不悟地、以追求自己肉體的情慾為首務時,他的眼睛就昏花了!

越陷越深的拿細耳人參孫

  當參孫因陷溺在肉體的情慾而眼睛昏花,他就對神的律法視若無睹:他跟父母下亭拿去提親時,他「到了亭拿的葡萄園」(士14:5)。雖然聖經沒有指明他到此處的動機,但葡萄、和一切用葡萄作的,對拿細耳人來說,都是當遠離的禁忌(參民6:3-4),可是參孫卻對所處的「禁區」毫不在乎![11]事實上,在緊接的婚禮中包括了七天的「筵宴」(士14:10, 12),「筵宴」這個名詞,是由動詞字根htv引申來的,而htv就是飲酒的意思。[12]可以想像參孫在筵宴中,必然是與其他的非利士人飲酒作樂。再一次,參孫視神的律法為無物。此外,拿細耳人也不可挨近死屍(參民6:6-9)。但參孫卻從他所打死獅子的屍體中取蜜而吃(士14:9);並且他隨手撿到、用來擊殺非利士人「未乾的驢腮骨」(士15:15),以及後來欺哄大利拉、用來捆綁他「未乾的皮帶」(士16:7),[13]都是拿細耳人所不應接觸死屍的部份,但是,他不以為意。

  當參孫有峙無恐地、以為自己擁有神的能力,他就輕忽了敵人的威脅:[14]他毫不在乎地出入於非利士人之間,甚至還主動地提出一個勢必引起衝突的謎語(士14:10-20)。參孫對大利拉問話的回應,更顯出他的玩世不恭:非常諷刺地是,儘管非利士的首領們要大利拉「誆哄參孫,探探他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大利拉卻毫不掩飾地問參孫:「求你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當用何法捆綁剋制你」(士16:5-6; 參士16:10, 13)。對於眼前這位外邦女子的刺探,以及她三次企圖與非利士人聯手的記錄,他依然毫不設防;在她持續地哭鬧、責備參孫「不與她同心」時,參孫竟然向她透露出自己頭髮的秘密(士16:15-17)。當參孫棄守身為拿細耳人的最後一條誡命,[15]他其實已經向敵人全然繳械了;很遺憾地,他卻渾然不知「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16:20b)。就這樣地他失去了能力、被捆綁、被拘禁、「眼睛」被剜出[16]——落到有眼無珠的境地!

  在參孫故事的最後,我們看見他向神祈禱:「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士16:28)。似乎當這位浪子再也看不見時,才醒悟過來、轉眼仰望神!然而,當我們細究他的祈求,這又是一個非常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他所真正關心的,並不是身為拿細耳人、拯救以色列人的呼召,而是要為他失去的雙眼報仇。再一次地,我們看見參孫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雖然因著參孫與大袞廟中的非利士人同歸於盡,以色列一部份的敵人被消滅了,但對照神原先所為他預備的一切,參孫人生的終結可說是死不瞑目。

  悲劇英雄參孫的經歷提醒我們:當一個人沒有將焦點專注於神,而輕忽了神的話語時,即使有再大的恩賜或能力,他都可能會誤用或濫用,而至終卻害了自己。這對每一位基督徒,特別是服事主的人而言,是何等大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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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許多新約學者提及,這裏的「瞭亮」(a`plou/j)與「昏花」(ponhro.j),雖然可以按字面解釋為外在視力的健全與否,但若對照若干舊約的經文(如申15:9; 28:54, 56; 箴23:6; 28:22)所提及所謂的「惡眼」,或者是一些古代典籍(如次經便西拉智訓14:8-10; 31:13; 多比傳4:7, 16; 或是Marcus Aurelius, Meditations, 10.35),它們更可能是指向人內心的意向:是否自私、以自我為中心,或者是慷慨、並專注於神。Robert H. Mounce, Matthew, New 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1 (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95), 59-60. David L. Turner, Matthew, Baker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8), 197. Craig S. Keener,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Matthew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9), 232-33. Craig L. Blomberg, Matthew,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22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92), 123.

[2] John Stott認為,這裏的「眼」與「心」幾乎可以視為同義辭。就如同英文中的“set the heart”與 “fix the eye”,它們都在表達一種下定決心、專心一致的態度。John R. W. Stott, The Message of the Sermon on the Mount, The Bible Speaks Today (Downer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89), 157.

[3] 士師記的最前面包含了一個雙重的引言:在1:1-2:5說明了以色列人在政治與軍事上的失敗——在進入應許之地後,沒有完全趕出迦南人,反與他們比鄰而居(1:19, 21, 27, 28, 29. 30, 31, 32, 33)。在2:6-3:6則進一步說明了以色列人與迦南人「和平共處」的結果——在信仰上的失敗,受迦南人的影響,去事奉諸巴力,並離棄了那位曾經拯救他們、與他們立約的耶和華(2:11-13, 17, 19-20; 參2:1-2)。有關士師記的雙重引言,參Daniel I. Block, Judges, Ruth,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6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99), 76-8. K. Lawson Younger Jr., Judges, Ruth,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30-3.

[4] 這樣向下沉淪的趨勢可以由四方面看出:首先,就經文而論,士師記2:19強調,當士師死後,以色列人「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其次,就政治、軍事而論,原本以色列人當口徑一致,同心面對外邦敵人的威脅、挑戰,但漸漸地,一些分裂與破壞越演越烈:他們由對彼此需要的漠不關心(如5:15b-17),到彼此對立衝突(如8:1-3, 4-9);由以大欺小(如1:34-35; 8:13-17),到兄弟鬩牆(如12:1-6)。而整卷書的結束竟然是以色列的內戰:在雙方傷亡慘重之後(20:21, 25, 35; 21:10),幾乎將便雅憫支派滅絕淨盡(20:48; 21:6, 15)。再者,就信仰而論,最早的士師俄陀聶(迦勒女婿)在世時,還是一個「知道耶和華」的時代(參2:7-10),但在後來的世代,有為了維護巴力的祭壇而向人興師問罪的(6:25-32);也有一邊聲稱「願耶和華賜福與你」,卻又一邊鑄造偶像的(17:2-5)。最後,就士師個人的品格而言,也由像俄陀聶、底波拉的委身於神、忠於呼召(3:9-10; 4:4-9, 14),變成基甸的晚節不保(8:27-31),甚至是參孫的縱情聲色(參16:1, 4)。

[5] 以上的英譯為作者自譯。值得注意地是,本節經文的下半段並不符合一般希伯來文的慣例:聖經希伯來文一般的寫作順序通常是「動詞—主詞—受詞」,也就是說將動詞放在句首;然而,有時為了強調的緣故,會將主詞或受詞置於句首。Roland J. Williams, Williams’ Hebrew Syntax. 3rd rev. ed., John C. Beckman, ed.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007), §§570, 573-4. Paul Joüon and T. Muraoka, A Grammar of Biblical Hebrew, vol. 2 (Rome: Editrice Pontificio Istituto Biblico, 2003), §§155.nb, nf. 很特別地是,本節經文的下半段,主詞(“everyone”)與受詞片語(“what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都被放在前面,反而將動詞(“he did”)置於最後。換句話說,士師記的作者強調:「每一個人」——幾乎無人例外;「自己眼中看為正的」——而不是神眼中、或是別人眼中。並且這裏的動詞是未完成式(imperfect),當所描述的事件明顯指向過去,未完成式有時是表達著某些「過去習慣或經常性的」行動;換句話說,當時的以色列人普遍習慣如此。E. Kautzsch ed., Gesenius’ Hebrew Grammar, 2nd ed., trans. A. E. Cowle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10), §107.e. Bill T. Arnold and John H. Choi, A Guide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3.2.2.b.

[6] 士師記17:6; 18:1; 19:1; 21:25反複提到的「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頗值得玩味。當然,這樣的敘述讓人聯想到,這位作者是由以色列建立王國之後的觀點,來回溯、評論過去那段不堪的歷史。然而,從士師記經文本身,卻絲毫沒有對君主制度有任何推崇;士師記也沒有任何跡象,暗示王國的建立將解決這一切的亂象;若從所謂申命記歷史(Deuteronomistic History:指從約書亞記到列王紀的記載)的角度來看,以色列諸王的罪行更是罄竹難書。事實上,士師記8:23的經文(基甸說:「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為讀者提供了答案:耶和華才是真正的王!唯有順服那真正的王,神的子民才能歸回安息。Robert G. Boling, Judges, Anchor Bible, vol. 6A (New York: Doubleday, 1975), 159-60, 293-4. J. Gordon Harris, Cheryl A. Brown, and Michael S. Moore, Joshua, Judges, Ruth, New 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5 (Peabody, MA: Hendrickson, 2000), 202-3. 曾祥新,《天道聖經註釋——士師記》〔香港:天道書樓,1998〕,225-6, 404-5。

[7] 拿細耳人的詳細規定出自民數記6:1-21,值得注意地是,儘管是針對一般的以色列人,拿細耳人願對食物的要求標準是與神對事奉中祭司的標準相當(參利10:9),甚至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屍」的規定,是與神對大祭司的要求相仿(利21:10-12)。由此可見,神對這種「平信徒領袖」的屬靈品質是非常地重視。R. Dennis Cole, Numbers,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3B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2000), 122-3.

[8] 譬如說:俄陀聶本身並非純粹的以色列人,而是含有以東人的血統(士1:13; 參民32:12; 創36:15);而珊迦(參士3:31)很可能是一個迦南人或是何利人;基甸則是出自一個拜巴力的家庭(參士6:25-27);至於耶弗他,則不單是妓女的兒子,他還是個地痞流氓(參士11:1-3)。有關俄陀聶與珊迦外邦背景的討論,參Younger, Judges, Ruth, 66-7, n. 17. Jacob Milgrom, Numbers, JPS Torah Commentary (New York: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0), 391-2. J. Alberto Soggin, Judges,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81), 57-9. Susan Niditch, Judges, Old Testament Library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2008), 58-9.

[9] Pnina Galpaz-Feller將士師記13章參孫(與其母親)的經歷,與撒母耳記上1-3章撒母耳(與其母親哈拿)的經歷作對照:兩段敘述間不單有許多的雷同之處,甚至神對參孫的母親還有比哈拿的誓約更嚴謹的要求、神所給她的是更多超自然的因素,而參孫本身則是希伯來聖經中唯一一位清楚記載,(應該)終身歸神作拿細耳人的。從種種跡象來看,參孫都有可能成為一位傑出的屬靈偉人。Pnina Galpaz-Feller, Samson: The Hero and the Man (Bern: Peter Lang, 2006), 46-50.

[10] 在民數記6:1-21對「拿細耳人」的規範中,並沒有提及他們不可娶外邦配偶的禁令;因為對當時的以色列人而言,不可與迦南人立約與通婚(參申7:1-6),是全以色列人都當遵守的「低標準」;而從士師記的角度來說,與當地外邦民族的通婚也是以色列人遠離耶和華神、拜偶像的前奏(參士3:6)。

[11] 除了14:5清楚提到的葡萄園,士師記16:4記載大利拉所住的「梭烈谷」也令人玩味,因為所謂的「梭烈谷」(qrEfo lx;n:),其實就是「上選葡萄樹的谷地」。Francis Brown, S. R. Driver, and Charles A. Briggs, A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With an Appendix Containing the Biblical Aramaic (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96), 977. 由此看來,參孫又毫無顧忌地踩了一次紅線。

[12] Hermann J. Austel, “ht'v',” in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ed.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and Bruce K. Waltke (Chicago: Moody, 1980), 2477-8.

[13] 和合本所翻譯的「未乾的青繩子」,應該不是指麻繩,而是指剛從動物屍身取下,還未乾燥的皮帶或是腸子。K. Lawson Younger, Jr., i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 ed. Willem A. VanGemere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7), 2:574.

[14] 相對於參孫的輕敵,當時的猶大人卻又走上另一個極端,全然地怯敵:當三千個猶大人得知有一千個非利士人因參孫擊殺他們同胞,而前來捆綁參孫時,他們的反應不是請參孫帶領他們與敵人爭戰,而是請求他們的英雄參孫束手就擒(15:11-16)!換句話說,他們已失去與敵人戰鬥的鬥志,只想息事寧人。吳獻章,《背約沉淪的循環軌跡──士師記析讀》(香港:基道出版社,2009),234-5. 也有人將猶大人這樣的反應,歸諸於參孫的但支派背景(參13:2),亦即對猶大支派而言,參孫「非我族類」。若真是如此,那也反映出當時「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冷漠心態。Boling, Judges, 238.

[15] Daniel Block在此評論:「若非利士女子大利拉此時知道任何有關拿細耳人當守的誡律,她必定會對參孫在外邦女子間如此放蕩的行徑、以及他任意容許自己被新皮帶所玷污而感到驚訝。」Block, Judges, Ruth, 459.

[16] Galpaz-Feller指出,「將眼睛剜出」不單是對敵人的虐待、羞辱,它也常是古代近東立約文件中,對毀約者的懲罰。但如今參孫並不是對非利士人毀約,他乃是毀了神與他的約。Galpaz-Feller, Samso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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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走一里路


蔡瑞益/本院院長

  登山寶訓中耶穌教導門徒「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祂要求門徒「超過」一個人的義務,再陪人同行一里路。「超過」是天國的精神,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種愛是「超過」的愛,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神的愛不是普通一般的「超過」,簡直是無法想像的「超過」,使徒保羅形容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超過人所能測度。神給人總是「超過」,祂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耶穌教導門徒,天國的精神總是超過人的要求或期待,要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使別人的容器滿溢,這種「超過」的精神發射出豐滿之愛的光輝。

  這種「超過」的精神,可應用在個人的生活或教會事奉上,自認已付出足夠了,但基督要求再超過,使徒保羅了解基督教訓的精義,他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自覺愛的不夠不足,願再付出更多的愛,才能確實的相愛。使徒彼得教導基督徒不僅愛弟兄,也要愛眾人,「超過」愛弟兄的範圍,延伸到教會之外的眾人。基督教導門徒不單愛那愛我們的人,甚至要愛仇敵,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超過」單愛那愛我們的人的範圍,延伸到與我們為敵的人,才能像天父的完全,因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不僅臨到猶太人,也臨到外邦人,因祂已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將兩下合而為一,使那些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遠離神的人,都能在基督裡,靠著祂的血得以親近神,神不偏待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耶穌頒給門徒的大使命是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當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主的見證,他命令門徒要「超過」宗教、文化、族群與國家的界線,到普天下為復活的主作見證。

  「再走一里路」的聲音,一直縈繞內心,這個聲音的內涵是指「除了追求教會的成長外,也應更多建立新教會或開拓各種新族群的事工」。教會增長有多面性,理應建造各教會滿有基督成長的身量,但如何確認教會已成長成熟了呢?正如人的生命一樣,當教會能有再生能力之時,可謂之成熟。使徒保羅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不希望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他要使未曾聽過福音的人,可以聽見並且明白。不必等到人數眾多了,資源夠了再確實執行主的大使命,當教會得著聖靈的能力,就可以同步進行大使命的實踐,因所倚靠的不是勢力和才能,惟有依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明顯增長的教會,有更多的人力和資源,應可更容易開拓新教會,展開各種新族群的事工,即使信徒人數和資源不多的教會,也應有這種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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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 10, 2009

浸神學刊2010

03 吳昶興:論景教《序聽迷詩所經》中之上帝、基督與救世思想
47 劉光啟:摩押石版(the Moabite Stone)及相關歷史研究
85 陳壽穗:舊約智慧書的解釋法
115 葉先秦:五旬宗研究導論:現象或歷史、神學進路的問題

書評/Book Review

131  劉光啟:Israel: Ancient Kingdom or Late I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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