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9月 01, 2006

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學術年刊2006‧基督教與社會正義

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學術年刊2006‧基督教與社會正義

目錄

作者簡介.................................................................................... iii
稿例............................................................................................ vii
院史........................................................................................... 1
2006年畢結業生........................................................................... 2
學生統計..................................................................................... 6
學位統計..................................................................................... 8

主題專文/Main Article

The Missionary -- An Instrument of Social Change......... Faye Pearson 13
宣教士─社會改革的利器................................................. 裴 斐 23
What is Money?........................................................ Ronald Nash 29
金錢與社會正義.............................................................. 那榮諾 37
Evangelizing in an Unjust Society.......................... Winston Crawley 43
在不公義的社會傳福音─個人的經驗及觀點....................... 郭文生 51
Protestant Voluntary Associ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Society in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Hong Kong.................... Yeung Kwok-keung 57
1951年中共積極領導下的中國基督教革新運動.................... 許頌聲 87

 其他專文/Other Article

再議聶斯多留基督論........................................................ 吳昶興 103
約翰福音中的信.............................................................. 陳壽穗 117
桃李不言自成蹊─中國神學家陳澤民................................. 劉若民 135
趙紫宸於中國成立前的本色教會理論與實踐........................ 林愛儀 141
洛格斯基督論的教義面─護教士游斯丁的處境化基督論(三) 譚國才 157

分享/Sharing

種公義收慈愛................................................................. 江榮義 171
回應單........................................................................................ 183
版權頁........................................................................................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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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7月 29, 2006

終身事奉的僕人─孔繁沛牧師的故事


費琳(Linda Phillip)/本院圖書館館長

  孔繁沛牧師是山東省曲阜縣人,1922年1月4日生。身為孔夫子的後裔所以家中注重要有良好的教育,祖父、父親均為教師,甚至孔繁沛後來也成為老師也就不足為奇了。他1943年畢業於北京的京華美術專科學校。

  孔繁沛和徐瑞榮從小就在同一所學校就學,但彼此並不熟識。但徐瑞榮是孔繁沛父親的得意門生之一,當他們成年後,家中就為他們安排和這位倍受家人喜愛且智慧的女孩結婚。當時的她也是一位老師,婚後育有一子,目前還有兩個孫子。

  由於二次世界大戰的壓力,這對年輕的夫婦到了山東濟南。經同學的介紹他們住到了一所教會(靈恩會教會),雖然當時他們夫妻未信主,但教會的牧師邀請他們參加聚會,於是孔師母信了主並不斷的為她的先生禱告。1947年一位浸信會的牧師來煙台主領為期一週的佈道會,講題是:你在那裡?於是孔繁沛在那時候接受耶穌為他個人的救主,並在當年的聖誕節受浸。

  由於戰亂的原故,加上人生地不熟很難找到工作,由於哥哥和姐夫都是空軍人員,所以幫他介紹在空軍營地工作,這樣他才有機會和妻子來到台灣。他們在1949年抵台時住在屏東,在當地的國語禮拜堂聚會,並成為該教會的執事。

  1953年搬到台北青年公園附近,廈門街浸信會就成為他們屬靈的家。第一次到這個教會時剛好是杭克安牧師和他的全家加入教會的日子,以後孔繁沛全家就在廈門街聚會,而且非常的熱心參與各種聚會,杭牧師給孔繁沛非常多的造就和服事的機會,他們在廈門街作信徒有11年之久。

  孔繁沛回應神的呼召成為全職事奉,於1964年進入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就讀,孔師母也在當時選修課程預備自己成為師母。神學院畢業前兩年,他被派到基隆浸信會實習,當時教會沒有傳道人,所以在他神學院第四年時,他是以基隆浸信會傳道人的身份就讀,並於1968年畢業。

  擔任牧職期間,教會重新改建,這對孔牧師是一個挑戰。於1969年10月28日慶祝17年週年時獻新堂,就在獻堂的同時,為孔繁沛按立牧師。擔任基隆教會牧職時和浸信會差會一起合作在碇內開佈道所,孔師母一直陪在丈夫的身邊並協助新成立的工作。

  1976年因廈門街浸信會的聘請,基隆浸信會決定讓孔牧師回到自己的母會牧養,孔牧師夫婦在該教會事奉超過18年。

  對一個新牧師而言有件很新鮮的事,在他第一次參加執事會時,有一位會友提出他有一個房子在外雙溪要奉獻出來做佈道所。這並不在孔牧師的牧養計劃,中,但神預備環境讓福音可以進到這個社區中。幾天後孔牧師到醫院探訪,正當他要離開時有位朋友叫住他,孔牧師問他住那裡,他回答:外雙溪,而且告訴孔牧師那裡沒有教會,是不是孔牧師可以到那裡開立教會?孔牧師認為這有如”馬其頓的呼聲”,而且他知道他必須順服。

  一棟房子、一個邀請、一筆大的奉獻以及來自美南浸信會差會的幫助,孔牧師帶領廈門街浸信會成立了外雙溪佈道所。孔牧師和師母就安排浸信會神學院的學生到外雙溪週末實習。現在的慈光堂在該社區已經是一個很興旺的教會。

  後來,上帝在孔牧師的心裡放下對青年公園社區的負擔,這地區由平房改變成大樓林立,孔牧師和師母開始為這個尋求上帝的引導,孔牧師向上帝求印證—這社區有人提出需求。沒多久有位姐妹,就向孔牧師提出是否可以在這社區開始主日學來服事這裡的孩子們。

  孔牧師找到了一個可以開佈道所的房子,但教會沒有開立佈道所的預算。孔牧師發起讓弟兄姐妹來認獻,孔牧師和師母也為他們要奉獻多少禱告,孔牧師感動要奉獻租金所需的不足之數。於是教會租了一個房子開始工作,兩年後租金提高了,於是孔牧師另尋地點,但此時教會已經有能力可以買下來,因為有幾位愛主的信徒慷慨的奉獻。

  孔牧師和師母再次開始帶領這個新工作,由神學院的實習學生和教會的會友來共同參與。直到今日青年公園浸信會仍服事該社區。

  1994年孔牧師夫婦由廈門街浸信會退休,但他們沒有真正停止事奉,孔師母於2005年安息主懷。孔牧師至今仍幾乎每主日都講道,固定每個月的第一個主日在青年公園浸信會講道,第三及第四主日則分別安排到兩個教會去協助。孔牧師為著上帝給他的恩典感謝,更感謝神給他至今84歲仍有健朗的身體可以事奉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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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靠主



蔡瑞益院長/本院院長

  神的子民像是行進的軍隊,向著標竿直跑。當神要約書亞帶領在礦野繞行的百姓進入迦南地之時,約書亞吩咐百姓要跟著約櫃走,並且要與約櫃相離二千肘,不可與約櫃相近,好使百姓知道所當走的路,因這條路是百姓向來沒走過的路,若要走得好,一定要跟在約櫃之後,好讓神指引前進的道路。箴言三章5?6節明示專心靠主的教訓與應許,「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專心靠主是信心的宣告,承認神的信實,決意要信靠神到底,正如先知撒迦利亞所宣言:「不是依靠勢力,不依靠才能,乃是依靠神的靈方能成事」(撒四:6),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沒有一件事是神不能的,除了一件就是叫神失信於人。一般的人不喜歡走信靠神的道路,但信心之路卻是神所喜悅的,也是蒙福的路,這正是歷代聖徒所走過的路,也是榮神之路。

  專心靠主是順服的宣告,承認神的主權,神在凡事上有計劃,任何人、事、物的發生都有神的安排,任何時空的配合都要恰到好處,事才能完成,耶穌深知十字架的道路是必走之路,但何時完成才是最美好的時刻,祂都極謹慎自己的腳步,當最合適的時刻,祂才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刻到了」(約十二:23)

  專心靠主是謙卑的宣告,承認神的高超,人怎能與神相比,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神賜福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神揀選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世上卑賤的、被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有的,使一切凡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7-29)

  專心靠主是盼望的宣告,承認神的大能,最後必得勝,過程也許辛苦,但末了必要成就,但盼望是確定的,這都是堅心信靠神者所見証的,神為信靠祂的人所預備的,是超過人所求所想的,是人心未曾想過的,信靠神的必不蒙羞,必有榮耀,保羅說「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能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侯」(羅八:24-25)

  專心靠主是本院今年度的主題,擺在我們前面是一條新路,有許多挑戰與困難,但「專心靠主」是我們的決心和宣告,我們願行在神的旨意中,願祂指引我們的道路,深信祂必要保守,因祂的恩典夠我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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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中的「信」


陳壽穗/本院專任老師(新約、舊約)

  約翰福音中「信」這個字出現將近一百次之多,「信」也是約翰福音的中心思想。本文將探討約翰福音「信」這個主題的特性與涵意,包括「信」字的動詞形式類型、「信」的同義詞、以及「信」的神學意義等三個範疇。

壹 約翰福音中「信」的用字

  約翰福音中「信」字的動詞形式 pisteu?(”to believe”)出現九十八次,而「信」的名詞形式pistis 卻完全沒有出現。可能的理由是約翰所處的時代,諾斯底主義的異端已經開始影響教會的信仰,這些假教師不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他們將基督貶低為至善之神的使者,他被差派到人間,將特別的「知識」給予那些得著另一位宇宙之主的分靈之屬靈人,使他們死後可以回到天上。約翰發現「信」與「知識」這兩個名詞己經被諾斯底的假教師所濫用,所以約翰迴避使用它。

  約翰偏愛使用「信」的動詞形式,因為動態的信更能表達相信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對耶穌基督全然的委身,這種委身是主動的、具動力的。

以下分析約翰使用動詞 pisteu? 的五種形式類型:

一、信(帶介系詞eis)

  「信」帶介系詞eis是約翰最常使用的方式,常譯為「信他」或「信了他」,約翰在約翰福音及約翰書信中用了三十六次。約翰用「信他」或「信了他」,表明信仰的動力與信仰的主動性。除了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一節以外,信的對象都是指耶穌本人(約3:16, 18),這正是約翰對信仰宣告的特徵,信是一個人全心信靠耶穌基督。
約翰使用「信他」或「信了他」,表明對耶穌主動的委身,接受耶穌和衪所說的,並將個人的生命奉獻給衪。信耶穌不是一種情緒反應,而是樂意順服神的心志,願意遵行基督的命令。

二、信(帶間接受格)

  「信」帶間接受格,約翰福音有十八次,它用來表明相信摩西、耶穌或天父所說的話是真的,以及相信聖經的話是真實可信的。例如,相信天父差耶穌來到世上(約5:24),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2:22),信摩西所寫的(5:46),以及信耶穌所作的(10:38; 14:11)。
「信」帶間接受格的用法,表明信的焦點不是神蹟大能、物質或身體的需要,而是得到永恆的生命。這種以「信」見証及証實耶穌所說的話及所作的事是真實的,具有重要的神學意義。

三、信(帶連接詞hoti)

  約翰福音中,「信」之後帶連接詞hoti,共使用十三次,這項用法是陳述信徒所信的對象,為基督論的認信,約翰確信耶穌的彌賽亞使命,並肯定耶穌基督是信的唯一對象及內容。
信不只是一時相信耶穌,信也是繼續不斷地信靠耶穌到底,並且清楚認識耶穌和父神的關係,因此,西門彼得承認說:「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6:69),馬大也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11:27; 參20:31a)。耶穌也教導門徒相信衪是在父裡面,父也在衪裡面(14:10, 11)。除此之外,約翰強調信包括對耶穌的使命的確信,不但信耶穌是從父那裡來的(16:27, 30),也是信父神差了衪來(11:42; 17:8, 21)。
信之後帶連接詞,又跟著「我就是」,出現兩次(約8:24; 13:9),表明信的唯一對象是耶穌,承認耶穌是末世的啟示者與救主,相信的人樂意將自己委身於耶穌。

四、信(絕對用法)

  這也是約翰常用的方式,在「信」之後沒有受詞,只陳述信存在的事實,信的對象必須從上下文去推敲,約翰福音共使用三十次。例如,耶穌是從神而來,衪要為光作見証,叫眾人因衪可以信(約1:7)。耶穌從死?復活以後,門徒想起衪說過衪以身體為殿的譬喻,「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2:22)。耶穌要門徒信衪能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11:15, 40),叫門徒信衪是從死裡復活的主(20:25, 29)。

  信與相信基督之間並無太大的差別,因為信是承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

五、信(帶中性受格)

  約翰福音「信」帶中性受格的用法出現一次,耶穌問馬大,「你信這話嗎?」(約11:26b)耶穌鼓勵馬大相信衪是復活和生命,唯有祂是賜人永生,使人復活的主。
從「信」的動詞的五種形式類型,可知「信」是對耶穌主動的委身,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信衪所說的和所作的,並且樂意將個人的生命奉獻給衪。

貳 約翰福音中「信」的同義字


  約翰也用其他同義字來表達信的概念,這些同義字包括:「接受」、「來」、「聽」、「見」及「認識」,以下將探討這些同義詞的意義。

一、接受(Receiving)

  耶穌道成為以色列人,他的同胞沒有「接受」祂(約1:11;《思高譯本》; 參5:43-47),然而,凡「接受」祂的,祂就賜這些信祂名字的人權利,成為神的兒女(約1:12)。接受祂,相當於約翰「信他」或「信了他」的用語,就是接受耶穌和衪所說的,將個人的生命奉獻給衪,並且進入與耶穌相交的個人關係。

  其他與「信」相對等的字詞有:「領受」我們的見証(約3:11)、「領受」我話(12:48; 17:8)。領受耶穌的話,就是將主的話接受於心,不但相信耶穌是話語的啟示者,也相信祂啟示給人的話。因此,「信」耶穌就是「接受」耶穌和衪所說的,或「領受」耶穌的見証。

二、來(Coming to)

  約翰福音中,「來」字的用法,帶著相當明顯的基督論的陳述,耶穌基督是從神來的,衪就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耶穌基督奉神的名來,也要回到神那?(約5:43; 7:28; 8:14, 42; 16:28)。耶穌來是為了拯救世人,叫人得豐盛的生命(9:39; 10:10; 12:47),衪來是為見証真理(18:37)。

  約翰引述耶穌的話:「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裹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來」相當於「信」(”believe in”),「來」找耶穌,到耶穌跟前,是倚靠主的態度,也是「信」耶穌的表示(6:37, 44-45, 65; 7:37-39)。

三、聽(Hearing)

  約翰認為信是一種先「聽」而後信的過程。在好牧人的比喻,羊認得耶穌這位牧人的聲音(約10:4, 5),羊先「聽」祂的聲音(10:16, 27),因而「相信」祂是好牧人。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不只是聽見婦人的見証,他們是「親自聽見了」耶穌的話,知道衪真是救世主(約4:39-42)。耶穌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5:24),聽不只是理解,而是接受耶穌的啟示。因此,聽不只是接受父神的教導(6:45),也是聽見並接受耶穌所說的話(5:25, 28)。

四、見(Seeing)

  約翰有時將「信」、「聽」和「見」交互使用。例如,耶穌治好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對看見神蹟,卻質疑衪的猶太人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參5:39; 6:40; 8:45)。門徒親眼看見耶穌變水為酒的神蹟,証實耶穌對拿但業說的話(1:50),便信了祂(2:11)。耶穌復活之後,約翰進入墓中,雖然沒有看見復活的耶穌,但是他看見耶穌的身體不在墓穴裹面,就信耶穌的復活是一件事實(20:8)。「看見」耶穌行神蹟和「聽見」耶穌所說的,是「信」耶穌的原動力。

  信心不是因為肉眼見了才信,「信」是屬靈的看見,正如門徒見証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門徒用屬靈的眼,認知基督道成為人,住在世人中間,為的是將神啟示出來。耶穌見証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2:45; 14:9)。這種在信心中遇見基督的經歷,不是憑肉眼而見,耶穌對多馬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0:29)。因此,「信」是一種認識或看見,對於藉著耶穌而認識神的人來說,耶穌是「信」的對象與救恩的根源,衪就是真理和生命。

五、認識(Knowing)

  約翰福音中「認識」神和「認識」基督是重要的觀念,就語意學來說,「信」和「認識」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同義詞,如「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6:69)。約翰福音中,「認識」這個動詞有oida及gin?sk?兩個字。「認識」(oida)一方面是指耶穌與父神的關係,「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約10:15),門徒因著認識耶穌,進而認識神(14:7)。另外,「認識」(gin?sk?)是人真正明白和了解,當耶穌要洗彼得的腳時,彼得有些猶豫,耶穌對他說:「我所作的,你現在還不明白,但以後你會明白」(13:7;《思高譯本》)。

  認識不祇是知道神而已,「認識」乃是認識神自己,並且接受神的話(約12:48; 17:8)。既然「信」是得到永生的關鍵(3:16),那麼「認識」同樣是得到永生的關鍵,繼續不斷地認識獨一真神,繼續不斷地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17:3)。

  「信」的本質可以用「認識」這個詞來描寫。「信」是一個人對神的愛的回應,信仰是一個人在基督?得蒙神的救贖,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遵行祂的一切教訓,因著神的愛,在生活中能愛人如已。這種藉著愛所表明的「信」和「認識」,正是與神合而為一的明証。

參 「信」的神學意義

  約翰福音的「信」觀是接受耶穌宣告的啟示,是全人對神救恩的回應,也是聽從主耶穌的命令去實踐愛。以下討論信心與救恩,以及信心的成長,這兩方面的神學意義。

一、信心與救恩

  救恩是神主動的恩典,也是人的需要,所以救恩是神所賜的禮物。約翰常將「救恩」與「生命」(z??)相提並論,他常提到耶穌賜給人生命或永生,約翰見証耶穌是生命的根源,衪要賜
給人新生命(約1:4)。

  約翰認為「信」是一個人接受神的救恩的途徑,當人領受了神的話,承認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就得著了永恆的生命。約翰的慣用語是:「信的人有永生」(約3:36; 參3:15, 16; 6:40, 47; 20:31),信耶穌的人是從神而生(1:13),有從聖靈重生的經驗(3:3, 5),並且是脫離了罪,出死入生了(5:24; 參3:36; 8:24)。對約翰來說,永生顯示生命的質,不只是生命的量,永生是人與神持續不斷地團契的關係。約翰認為永生是神的恩賜,不是在來世,而是今生就可以享有(5:26)。

  面對救恩的應許,人要作抉擇。「信」不是一種純理性的思考,因為神的啟示臨到人,不是靠人的智力去認知的,而是藉有位格的耶穌向人啟示,並且成為人信靠的對象。

  約翰的觀點,神的啟示是一種關係,神邀請人與衪的生命有親密相交的關係。相信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人對神啟示的回應,也因著認識耶穌基督得到永遠的生命(約3:36; 17:3)。因此,「信」在約翰的救恩神學中,是一個中心的主題。

  約翰強調「信」是出於神的主權和神的主動,他認為信是神在人心中工作:「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6:29)。也就是說,信心是神的恩賜或禮物:「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來的」(6:44)。一個人願意「信」耶穌,是神吸引他,領他來就近耶穌。所以,除了人的回應之外,信心的抉擇必須出於神的恩典,才成為可能。

  雖然約翰在福音書中從未使用「悔改」這個字,可是約翰論到「信」時,已經是召喚人要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約翰更進一步將信心引到愛心,信徒因信領受神的救恩,就與神和耶穌基督合而為一,並且向世人見証神的愛(約17:21, 23)。信徒不但與神和耶穌基督合而為一,也要彼此在愛中合一。約翰要人遵從耶穌基督的新命令,效法耶穌捨己的愛來彼此相愛(13:34-35),甚至願意為朋友捨命(15:12-15),向世人見証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二、信心的成長

  對約翰來說,「信」是會成長的。約翰福音第一章,有五個人遇見耶穌,聽見施浸約翰的見証,知道耶穌就是應許的那位彌賽亞,便跟從了耶穌,成為祂的門徒(約1:35-51)。當耶穌在迦拿行了變水為酒的神蹟之後,門徒見到耶穌的榮耀,便「信了祂」(2:1-11)。透過耶穌的神蹟,門徒的信心越發清楚和堅定。撒瑪利亞城中的人聽見了婦人的見証,來到耶穌那?,親自聽見了耶穌的話,承認耶穌是世人的救主(4:39-42)。約翰福音第九章,一位生來瞎眼的人遇見了耶穌,他被耶穌醫治之後,承認耶穌是從神來的,是神的兒子(9:1-38),表明他信心的成長。由以上的例証可知,透過信心的成長,人相信耶穌是舊約所應許的彌賽亞。

  一個人有了信心,不代表其信心已經完全,信心會持續成長。約翰認為「信」不是靜態的回應,信是主動的委身,是具動力的一種生活方式。也就是說,信耶穌不是一次就結束的行動,而是持續與耶穌基督相交的關係,約翰用「住在」衪裡面來形容這種關係(約15:4-6),住在耶穌基督?,使信心達到最終的完全。

  「信」的最高點,是一個人與耶穌基督聯合,不斷地領受或「信」祂所說的生命的話或道(約6:61-68),並且遵守衪的話(8:31)。這樣,跟隨主的門徒不但是住在基督?,基督的話也常他裡面,可以得到生命的供應,結出許多的果子(15:1-10)。

  耶穌應許,衪復活之後,信徒要透過聖靈的工作,在生活中得著能力,明白神的話,並且繼續不斷地與與這位生命的主相交(14:15-27; 16:5-15; 參7:37-39)。

結論

  約翰認為「信」就是承認並接受耶穌自己,以及祂所說和所作的。一個人信耶穌,不只是一種信靠的表示,更是全人對神恩典無條件的回應,完全歸向基督。這是一個人面對救恩所作的抉擇,這樣的信心可獲得永恆的生命。

  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一個人接受神救恩的途徑,這不只是教義,也是一種生活方式。信心會不斷地成長,建立持續與耶穌基督生命相交的關係,將全人委身於衪,一生跟隨主。

  因此,信是全人住在基督?,與祂相交,每一天不斷地更認識祂,活出信靠、跟隨主的生活,並且得更豐盛的生命。約翰自己的話可作為本文最合宜的結語:「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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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5月 22, 2006

新約羅馬書講座報導──盧龍光院長精彩開講


by 吳昶興/本院專任老師

  本院極為榮幸邀請羅馬書的專家,也是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的院長盧龍光牧師,帶領為期四天共八講的講座,與會者皆有耳目一新之感,甚至有人發出「瞎眼今得看見」之歎。本院亦將此次講座出版成書,以供弟兄姊妹之需。

  盧院長講解羅馬書,使用聖經公會今年4月20日才出版的《和合本修訂版》,對於經文的瞭解更貼近原意,但他也提出幾處翻譯不甚滿意的地方。除此之外,盧院長教導羅馬書有其獨到之處,首先他開宗明義,不是從第一章開始講起,而是從十四、十五兩章開始,因為掌握羅馬書最重要的地方,並不是像傳統的角度,認為保羅寫羅馬書有著神學、教義的目的,過去太受馬丁路德「因信稱義」的神學影響,遮敝了對羅馬書撰寫目的之真象,因此十四、十五兩章是開啟保羅撰寫羅馬書目的之鑰,並進而解開保羅在通篇羅馬書的討論,為何有時以猶太人為說話的對象,有時又以外邦人做為他說話的對象。

  許多學者認為保羅非常希望探訪羅馬(1: 8-13),但在信末卻指出只是想經過羅馬,真正的目的地是西班牙(15: 22-24, 28);保羅也未曾用過「羅馬的教會」這個名稱,去稱呼在羅馬的基督徒群體,因此保羅只是在向羅馬基督徒介紹自己對福音的看法和神學觀點。但盧院長不認同上述觀點,當年條條道路通羅馬,保羅從他們得以了解羅馬城中的猶太人,並且羅馬書十六章所提的二十六人,很可能是保羅在各地傳道時所認識的弟兄姊妹,其中包括了百基拉和亞居拉,保羅從他們得以了解羅馬城中的猶太人以及基督徒群體的具體情形,證明羅馬書與保羅其他的書信,皆是為了針對受信者的具體處境而寫。因此,一般人認為「因信稱義」的神學,是寫羅馬書的主要目的,這是不正確的。保羅的目的是要以「因信稱義」的神學去勸說羅馬的信徒群體「猶太背景信徒」與「外邦背景基督徒」,不要再分「先」、「後」,不要再論斷及彼此輕看,反要彼此體諒、尊重、遷就和接納,以致可以彼此相和好,可以一同崇拜、一同分享主餐,如此才能正確的理解整卷羅馬書。

  盧院長不落俗套,且從華人的眼光提出其新的見解。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對於「得果子」(收捐項)與「結果子」(領人歸主)的區別;另外就是對於所多瑪城問題的新解,不是在於淫亂,而是在於待客之道,羅得是為了保護客人及待客的重要性,寧可犧牲自己的女兒。這是一次成功的講座,也是用新眼光開拓讀神話語的盛會,激發大家更努力的去讀經、研經,並用生命活出上帝真實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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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慕蘭的故事


by 費琳(Linda Phillip)/圖書館館長/楊方麗玲譯

  當今年四月傳來韓慕蘭過世的消息時,對她的朋友和家人而言不僅感到悲傷,也憶起這位獻身服事主的獨特女性。

  韓慕蘭,1914年9月28日出生於Buckline密蘇里州的一個基督化家庭,13歲便接受耶穌為救主。1937年她畢業於密蘇里州師範大學,並回應上帝的呼召到中國宣教。Herbert Miles 牧師幫助她進入神學院並為她籌措預備宣教事奉的經濟支援。1940年她獲得西南浸信會神學院宗教教育碩士學位,於4月由美南浸信會差會差派她成為宣教士,當年的秋天她抵達北京並開始學習中文。

  1941年春天,由於二次世界大戰她被迫撤離到菲律賓的碧瑤,繼續她中文的學習,後來又被日軍關在集中營直到1941年的12月。她就一直待在碧瑤,直到1945年美軍解放馬尼拉才獲自由。

  回到美國,她休息幾個月後隨即進入耶魯大學的東方學院繼續中文的學習。她盡力的學習並於1947年重返中國。她來到山東的濟寧並積極的從事佈道工作,她在中國的時間很短暫,因為中國共產黨開始接收中國。1948年春天共軍首次攻擊時,韓慕蘭、明俊德和海筱林教士被困在揚州城裡,這群宣教士們經歷上帝妙的保守直到她們安全的離開。

  韓慕蘭在她的生命中仰望上帝的帶領,她考慮跟明俊德教士到台灣開拓新工作,但當時的國外傳道部要求她與再度被撤離的新宣教士和中國老師們回到菲律賓,並協助碧瑤中文語言學校的設立。她也帶領開拓菲律賓浸信會的華人福音工作,成立了三間華人教會,這個工作成為許多菲律賓人城市、郊區的福音跳板。她也在菲律賓的浸信會神學院教授宗教教育課程。

  1962年,韓慕蘭轉調到台灣浸信會神學院擔任教職,有13年之久。她教授宗教教育和宣教課程,她最得意的一項成就是參與《新歌頌揚》的編輯,浸信會出版社在1973年出版這本中文的詩歌本。她寫道:「我花很多的時間找出受歡迎中文詩歌的原版英文全文,但在美國的詩歌中卻找不到。我也負責找到並指導那些翻譯的人,他們奉獻自己的時間和才幹,將滿意的中國曲調詩歌轉換成美麗的英文詞句。」一本英文版的詩歌本終於在1976年出版了。

  1974年的12月,韓教士回到美國渡假。1980年退休前她做最後一次述職休假。1975年在美國的夏天,接到一封老朋友Herbert J. Miles的來信,他的太太在1974年的秋天過世,當他在上帝面前禱告誰是那位陪他渡過勝餘時光的人時,腦子裡一直出現韓慕蘭。他寫信給韓教士,請考慮是否有可能。美夢竟然成真了,他們在1976年的1月3日結婚。Miles博士,是一位體貼又有心的男士,他建議太太,由於他們晚年才結婚,所以要花更多的時間在一起,與其每年慶祝結婚紀念日不如每個月慶祝一次。他們晚年的婚姻維持了18年,一起慶祝了200次,遠比其他的夫婦慶祝更多次。

  韓教士非常喜愛她退休後成為太太和祖母的生活,她在教會和聯會中推動宣教工作;她也寫了一本書:Captive Community,於1987年出版。這本書後來改編成為一齣基督教戲劇Wall of Fire。她也和丈夫共著了Husband and Wife Equality一書。

  1989年她和先生搬到德州San Angelo 的浸信會紀念退休中心,1991年她回到台灣拜訪宣教士、同工和教過的學生。1994年她的丈丈因癌症病逝。就在她安息之前,一位她在北京學中文的第一位老師的女兒Ling-Kang Yeh去拜訪她,2006年3月31日他們共進午餐後,韓教士在午休時離世,沒有任何病痛,享年9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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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主門徒


by 曾敬恩副院長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二節)

  筆者喜歡用這段經文當做結婚典禮中的勉詞。特別當雙方都是信主多年,屬靈光景都不錯的基督徒時,除了要他們守著基督門徒的本份之外,還要在誓約之前考慮:能夠一生守住答應對方的承諾嗎?……無論富貴或貧賤,了解或誤會,順境或逆境,健康或疾病,我都願意愛護他(她)保護他(她)看顧他(她)陪伴他(她)。

  牧會多年經驗告訴我:貧賤夫妻百事哀,久病床前常無親人。當然也不是絕對沒有或做不到,只是能夠信守諾言的實在不多,也很難守得無怨無悔。倒是常見臥病者本身,都不忍心苛責兒女或配偶「棄守」!但是在結婚聖壇前的熱戀中人,在證婚人主導下,彼此以誓言相承諾時,卻是毫不猶疑信誓旦旦、海枯石爛此情不渝。

把經訓當婚訓

  結婚又像是夫妻一起建造了一棟大樓。夫妻若能共渡一生,以平均壽命七十五歲來算,三十歲結婚,大約還可共渡四十五年。我也見過牽手六十年的。他們好比相約一起建造六十層樓的婚約之塔。

  婚姻生活是否過得同心愜意,大概從每層樓(每一年)的建構、內裝、色彩是否調和、甚至家俱、玻璃是否完整如初、或遭遇劇烈損毀而窺見一斑。當然,那些結婚才十年或三五年甚至一年不到就拆夥分手的,可以看見原本立好根基要往上砌造的,如今荒廢的淒涼光景。樓空樹倒,不堪入目:窗破、頹柱、傾斜……只要經過幾年,看看許多對昔日聖壇前的佳偶,說不定都快成了法院中訴求的怨偶。

  筆者總會問新婚者,是否有決心將婚姻的生命樹或婚姻之樓,同心澆灌、建造讓它長成蔚然巨木、使樓層堅固高聳入雲的決心?當然,他們都嘛頻頻點頭,表示有決心有毅力。
高離婚率就像那領二萬兵來打你一萬兵的再舉那「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主耶穌講蓋樓房、領兵打仗,原意當然是要我們評估局勢,及想做主門徒的是否有足夠的決心跟隨耶穌到底?免得,說定了要跟到底、結夥到底永不回頭的,才辭別家人沒幾天,就又見他(她)捲起舖蓋回家吃老爹娘的啦。

  而在婚姻的路上,「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現在這離婚率節節攀高的世代,就另有一層意義:現在情勢大轉,社會已漸趨男女均權化,夫婦可能都有工作,白天各有自己的生活圈及職場,你有女同事她有男同事外遇的機會均等,妻子比丈夫學歷高收入多的比比皆是,中年失業的更多是丈夫。「相妻教子」「家庭煮夫」的早已見怪不怪。真吵起來鬧離婚,誰怕誰!

  以2005年及1995年台灣地區內政部的結婚與離婚記錄來比對,就可以看出隱藏在下面數目中的,有多少弱勢的配偶與孩子因為離婚率的大增,而飽受不健康婚姻及單親、家暴、劇變的折磨:

年度  結婚對數   離婚對數  離婚率
1995  160,249對  33,358對  20.8%
2005  141,114對  62,571對  44.2%

  筆者為當下要結婚的新人,所要提出的忠告就是:不是僅僅有決心就可以完成婚姻大樓或婚姻的參天巨木。目前能導致婚姻以離婚收場的變數,決非二、三十年前,甚至百年前所能預料。同樣,在若干年後,會導至婚姻丕變的因素,一定有更多更令當局者迷、旁觀者眼花撩亂的變數。從夫妻盡量容忍到決心採取離婚的時間一定會更短更快。

  那時,剛要結婚的佳偶們,你們在未來數年中將面對的婚變機率,可能是超過百分之六十的高離婚率(十年前是20.8%,現在是44.2%,再十年60%的預估是合理的)。如果離婚率果真攀高不下,到那時,每五對結婚將有三對在法院登記或訴請離婚成功的窘境。這與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擊他的(婚姻)的敵人,其實是一樣的。離婚成功的已多過仍保持在結婚狀態的,誰又能保證你是在少數而贏的一邊?

當門徒可能比遵守婚約更難

  談論這麼多,筆者也沒忽略了要做耶穌門徒所當注意的,以及必須考量的:是否付得出被要求付出的代價?其實道理都是可以觸類旁通的!有誰以為當主門徒是輕而易舉的嗎?今日看多了「藕斷絲連」「分心愛世界」「三心兩意跟隨主」「貌不合神離」「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而不自知」!

  二十六節的「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整句話若是照原文讀起來,真的是「驚心動魄」,若是讀在家中未信主的長輩口中必產生「驚濤駭浪」的結局!這句話,若是一定要說清楚解明白,真正的意思就是:

  當家人或父母以斷絕父子(母女)關係來,要脅你必須放棄「耶穌基督的信仰」時,一個真基督徒都當採取暫時性割斷親情的舉動,以示跟隨主的決心。再尋求將來有機會「引領全家歸主,在基督裡團圓」的機會。

  因為基督耶穌就是真理,人若離棄了唯一的真理,人就要失落在真理之外了。因為家人要攔阻你跟隨唯一的真理,所以你當然要「恨」那阻擋你跟從真理的人,即使他們是你的父母、丈夫、妻子、兒女了。

  要一生跟隨主做祂的門徒,恐怕比保守成全你的婚姻更難一些呢。

  現在筆者要提出一個假設的題目:前題是,如果將來每五對結婚就有三對離婚。而筆者又能把五對正要結婚的佳人召到一處,坦白告訴他們「你們中間將有三對或快或慢一定會離婚,不如現在就分手算了,免得將來衍生許多的傷害與傷心!這五對中真的會有人就此彼此了斷、切結、打道回家嗎?

  要將自己獻上當宣教士的也要算計花費,筆者的這話題是為了下面的另一子題,也是主題之一做引子的。因為委身宣教也得坐下來,算計花費,要看說將來當付的代價是否付得起?向親友傳福音、向陌生人傳福音、出到海外向異文化族群傳福音,都是宣教。都要付上一定的代價,比較普遍被接受的是:關係越遠的、文化差異越大的代價可能更高。

  做為一個委身跨文化宣教的宣教士,若是沒有充份的預備及思考可能此去兇多吉少,今日如此、二三百年前更是。他們有沒有先坐下來算計花費、代價?答案似乎不得而知。從主耶穌的時代至今,因為傳福音獻身宣教的緣故而殉道的雖無統計數字,其數目一定是十分驚人可怕的。
第一個進入中國的浸信會宣教士以第一個到中國的美南浸信會宣教士叔未士(Rev. J. Lewis Shuck, 1812-1863)牧師的妻子何顯理(Henrietta Hall)為例。

  叔未士於1812年9月4日生於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亞歷山大城,二十二歲時就讀於佛州浸信會神學院,同年邂逅何顯理女士。他們因受浸信會緬甸傳教士耶德遜之妻安希素婷回憶錄的影響,立志東來傳教。二人於1834年結婚,她那時才十七歲。兩週後即奉差至暹羅對華人宣教。叔牧師夫婦為尋求開拓中國工場的機遇,後轉赴澳門。

  夫婦二人於1842年3月因南京條約之便,與羅孝全牧師等人,從澳門遷至香港。抵港約兩個月,於5月15日便成立第一個華人浸信會,稱為「皇后大道浸信會」(即現今的香港浸信會);其後數年,他們又開設三個佈道所及開辦學校。

  叔師母向來熱心宗教教育,在香港及中國教會來說,可稱為基督教教育事業的先驅(現今的顯理中學就是紀念她而設立的)。她於1844年3月1日在香港首創一所膳宿學校,正當教會事業發展蓬勃的時候,不料積勞成疾,於同年11月27日安息主懷,遺下兒女五人,離世時年僅27歲。她遺體被安葬在跑馬地英人墳場。叔師母在世年日雖短,且在港事奉的日子只是數年,但她卻是創下了四個第一:她在中國五口通商後首位到港的西婦;其次,她是首位來港且受過神學訓練的女宣教士;第三,她是在港創辦女校的先驅者;最後的是,她是首位安息的宣教士。

  如果,神讓她有機會在出發宣教時,先坐下來算計花費:壽命二十七歲,遺下五個子女及丈夫。這樣的代價她若知道了,她會依然堅持跟隨呼召她差遣她前往中國的主嗎?

  第一個到海外宣教的浸信會宣教士再以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1762-1834)為例:他是第一個來自英國的浸信會宣教士,1792年遠赴印度宣教。至死方休享年七十二歲,在宣教地共43年從未回到英國。

  在他宣教生涯的個人生活上曾受很多打擊。他的第一個妻子曾患十二年的精神病,她去世後,又娶一位殘廢多病的丹麥婦人為妻。他的兒子全家均死於意外,他的兒子亦先他十餘年死去。

  他自己也曾大病數次,幾次接近死亡的邊緣。在經濟方面,他也因一生奉獻挨窮,一次他寫信給英國的朋友說:「我把一切全獻給傳教事業了。現我已年老。竟無一文私蓄。如我今天死去,就無錢買棺木。我的衣服襤褸。吃的亦不夠營養。」

  克理享年七十二歲。去世前遺囑將其墓上如此寫道:「克理威廉生於1761年8月17日,卒於……日。我是一個愚拙,可憐無力的蠕蟲;我睡在主懷中。」
如果,神讓他有機會在出發宣教時,先坐下來算計花費:四十三年不再歸國,妻子死了二位,兒子一家均亡故他鄉,至老無積蓄可購棺木。這樣的代價他若知道了,他會依然堅持跟隨呼召他差遣他前往印度的主嗎?

  為我們中國人擺上一切的戴德生另一個實例,當戴德生初來華時,常遭地痞流氓欺凌,受苦時卻不開口;他遊行佈道,遭人歧視拒絕,甚至只好夜宿廟前。他的子女中,有二男二女在中國夭折,愛妻亦病死在中國。

  1868年發生不幸了「揚州事件」,他們在揚州所住的地方被當地暴民襲擊、房子被放火焚燒,家人與信徒被毆打成傷,妻子馬利亞也險些喪命……雖然他向官府求救,兵士到來,暴民暫離,但兵士一走,他們又聚來攻擊,一連三次,不得已就撤離該地。想不到英國政府與軍隊擅自出兵報復,搞得更加麻煩,加上英國一些敵對戴氏人士趁機從中挑撥,批評戴氏的作風等等,不但奉獻款項一落千丈,而且志願投入宣教的青年也減少,使得戴德生痛不欲生。兩年後(1870年7月23日)與他同負一軛十二年的愛妻因生產害身,嬰兒夭折不久,她也離世(那時她只有33歲)。晚年他曾說:「倘若神的靈大大作工,我們就可以斷言,撒旦也必格外活動。……但這不是叫我們畏縮,只是叫我們不論何事,必須更加靠神,惟有靠神,才能繼續走下去……」

  1900年義和拳亂中,一百八十八名宣教士及其眷屬和數萬中國信徒為主殉道,其中內地會最多共五十八名宣教士和二十一個小孩犧牲了生命。這消息傳到戴德生耳中,一度使他悲痛得心臟幾乎停止跳動,他說:「我不能看書,我不能思想,我甚至不能禱告……但是我能信靠。」他本想立刻回去中國安慰那些同工,無奈他自己跌倒,傷及脊椎。接著妻子福亭珍妮又患了癌症。

  義和團事件過去後,西方國家同意中國政府賠償給各宣教差會和中國基督徒合共四億五千萬兩銀子。最初,戴德生覺得應拒絕接受以金錢來賠償性命,但可接納房屋和財產損失的賠償。然而跟倫敦及中國的內地會委員會協商後,決定不要求也不收受任何賠償,因為他們要向中國人民彰顯「基督的柔和謙卑」。

  如果,神讓他有機會在出發宣教時,先坐下來算計花費:愛妻及二男二女均死在中國,因他的呼召導至在庚子拳亂中五十八名宣教士及他們二十八名兒女殉道。這樣的代價他若知道了,他會依然堅持跟隨呼召他差遣他前往中國的主嗎?

  戴德生有時候說,為神所作的工作通常有三個階段:首先是不可能,然後是困難,然後是完成。顯然這些困難不是他預知的,但卻是必要的苦難。是神允許的,因為將成為後事的祝福!
戴德生的遺言中吩咐,要把遺體葬於鎮江元配與四個夭折兒女的墓旁。遺體被送上船,開往鎮江,船長命令降半旗,為這位偉大宣教師表示哀悼與敬意,沿途經過港口,都有許多信徒送上花籃。

  戴德生去世的那一年,中國內地會已經茁壯,宣教師有828位、設立教會共205間、信徒有21,648人。他逝世三十年之後,工作繼續成長,宣教師已達1368人,1950年中共把所有宣教師趕出,於是重新改組,他們隨於1964年成立「海外基督使團」(Overseas Missionary Fellowship),如果戴德生沒有在年輕時將自己獻上,如果在遇著大難處時就畏縮退後,如果他照自己的意思不照呼召差他的主意思,就沒有後來為主顯出的一切榮美了。

  如果主也要你我坐下來先算計一番,筆者雖不是全職、全時地投入在跨文化宣教事奉,但從1976年奉派到韓國釜山四年後返國,在浸神全時間裝備,並全職任教。1998年又再蒙召以課餘時間,進入南亞異文化國家:尼泊爾、印度、不丹、孟加拉等國宣教。

  老實說:當年也沒先坐下來算計代價。如今雖才過到第九年,看似已有相當成效,但若:神若讓筆者與同工們有機會在首次宣教前,先坐下來算計至今已經付出的花費:到目前為止在尼泊爾,一個豬圈近百頭豬全遭瘟疫,一個種了三年的二千四百棵咖啡樹的果園全被洪水吞滅,二個試驗香菇園全軍覆沒,開了一個餐廳卻因不景氣,又被房東嫌油煙燻黑新樓而停擺。在印度(不丹事工),一個每二個月出成雞二千隻的雞舍因禽流感危機整個廢舍。改養乳牛,眼見已有十八頭了卻病死了三頭,被車撞死二頭。在孟加拉,建雞舍十二棟,養蛋雞一千八百隻,成本還沒回收,不到一年被洪水整個淹掉無一倖免。一個魚池及數個農田被大水淹掉,血本無歸。信徒房舍被燒近百間,信徒姊妹被回教徒強暴超過二百位,信徒傳道義工被謀殺而殉道超過十八人(此方面的代價勢將一路支付下去的)。除了這些是已付出的代價,將來還得繼續付上更多。

  我們會依然堅持跟隨呼召我們、差遣我們、將福音帶回耶路撒冷的主嗎?見過宣教先輩們是如何執著並堅信他們所倚靠的主的榜樣後,答案還是:「是的,當不計代價繼續跟隨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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